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从政履职的思想根基,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向与执政为民的实际成效。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历代领导人围绕“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形成了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政绩观思想奠定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底色与实践基调,习近平政绩观思想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实现了重大创新与发展。深入考察二者的内在逻辑关联,对于新时代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毛泽东政绩观的核心理念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政绩”这一术语,却对政绩问题形成了深刻而系统的思考,构成了内涵丰富的毛泽东政绩观思想。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价值取向。毛泽东明确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他反复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944年,他在张思德追悼会上发表《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将“为人民服务”提升到共产党人党性原则的高度。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入党的章程,使其成为全党共同遵循的根本宗旨。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政绩不是为个人升迁、不是为上级满意,而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福祉。
第二,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实践原则。毛泽东将实事求是视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他一生注重调查研究,从湖南农民运动考察到寻乌调查、兴国调查,始终坚持从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这一思想为政绩观的实践路径指明了方向——真正的政绩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不能搞主观臆断、脱离实际。
第三,以“艰苦奋斗、独立自主”为重要精神支撑。毛泽东一生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认为这是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精神动力。在极其困难的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设时期,他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发扬“愚公移山”精神,依靠自身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业绩。这种精神品质使党和人民在极端艰难的环境中始终保持着昂扬向上的斗志,为正确政绩观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习近平政绩观的时代内涵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习近平政绩观思想。
其一,鲜明提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论断将政绩的价值归属牢牢锚定在人民福祉之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其二,强调政绩观与发展观的紧密关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就把政绩观问题提升到发展道路、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认识。背离新发展理念的“政绩”注定是不可持续的,只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才能真正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政绩。
其三,辩证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强调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这一思想引导党员干部甘于做铺垫性工作、敢于抓长期性任务,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其四,强调科学考核评价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要求改进考核方法,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
三、习近平政绩观对毛泽东政绩观的继承
习近平政绩观思想与毛泽东政绩观思想在精神实质上高度一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脉相承的理论品格。
(一)人民立场的一脉相承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奠定了党的人民性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正是对这一根本宗旨的时代化表达。从“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变的是时代语境,不变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二者都强调政绩的最终评判者是人民群众,都要求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时期要求关注群众柴米油盐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解决好群众就业、教育、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本质上都是“民生无小事”的政绩观体现。
(二)实事求是的共同坚守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毛泽东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两者都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都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性。毛泽东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则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这种对客观实际和科学规律的尊重,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根基。
(三)艰苦奋斗的精神传承
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两个务必”,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求党员干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从“愚公移山”到“钉钉子”,精神内核高度一致——真正的政绩不是喊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是靠一步一个脚印的艰苦奋斗创造出来的。二者都拒绝投机取巧、急功近利,都倡导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定立场
毛泽东一生痛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他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批判那种“饱食终日,坐在机关里打瞌睡,从不肯到群众中去”的官僚作风;在《论联合政府》中批评“华而不实、脆而不坚”的主观主义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同样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视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要求“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两代领导人都深刻认识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所谓“政绩”,不仅无益于人民,反而会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
四、习近平政绩观对毛泽东政绩观的发展
习近平政绩观思想不仅继承了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精髓,更结合新时代的实践要求实现了重大创新与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一)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化
毛泽东提出的“为人民服务”奠定了党的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将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这一发展不仅体现在表述上,更体现在内涵的丰富和深度的拓展上。“以人民为中心”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人民主体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在政绩观层面,这意味着不仅要从价值取向上回答“为了谁”,还要从实践路径上回答“依靠谁”,从结果评判上回答“由谁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这在制度设计上是对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二)引入新发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内涵
毛泽东时代面临的主要任务是“从无到有”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其政绩观更多体现在“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则根据发展阶段的变化,明确提出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对政绩观内涵的时代性重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树什么样的政绩”提供了具体而明确的标准——科技创新成果、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对外开放水平、共同富裕进展,都成为衡量政绩的重要维度。这一发展使得政绩观从相对单一的经济增长导向,转向了更加全面、系统、可持续的发展导向。
(三)显绩与潜绩辩证关系的系统阐释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建设中也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远见,比如兴修水利、扫除文盲、建立基础工业体系等,都是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但习近平总书记将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上升到方法论高度,进行了更加系统和深刻的理论阐释。他明确提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求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把握好“近和远”的辩证统一。这一思想为破解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提供了理论武器,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作。这是对政绩观时间维度的深刻拓展,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政绩观思想。
(四)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的制度创新
毛泽东时期主要通过群众评议、组织考察等方式评价干部政绩,但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考核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则将政绩考核评价作为引导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了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框架。这包括: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实行差异化考核;引入群众参与评议机制,增加群众满意度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优绩优用”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于探索、锐意创新的浓厚氛围。这些制度设计将毛泽东政绩观思想中的人民立场、实事求是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的制度安排,实现了从理念到制度、从原则到机制的跨越。
(五)系统观念的全面运用
毛泽东同志具有高超的战略思维和系统观念,《论十大关系》就是运用系统方法处理社会主义建设重大关系的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则把系统观念提升为“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在政绩观领域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运用。他要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强调政绩的创造必须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在“树什么样的政绩”上,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在“靠什么树政绩”上,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等多重关系。这种系统观念使习近平政绩观思想具有了更加宏阔的理论视野和更强的实践指导性。
五、继承与发展的内在逻辑与时代价值
习近平政绩观思想对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不是简单的理论延续,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
从历史逻辑看,两代领导人处于不同的历史方位。毛泽东面临的主要任务是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回答“如何救国救民、如何立国建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面对的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回答“如何强国建设、如何民族复兴”的问题。历史条件的变化,决定了政绩观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从理论逻辑看,二者是源与流、根与叶的关系。毛泽东政绩观思想提供了根本的价值立场和方法论原则——人民至上、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这是“源”和“根”;习近平政绩观思想在此基础上,根据新的实践要求进行了内涵拓展、制度创新和系统深化,这是“流”和“叶”。没有“源”和“根”,发展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流”和“叶”,继承就会停滞僵化。
从实践逻辑看,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政绩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快不快”转向“可持续不可持续”。习近平政绩观思想正是对时代之问的深刻回答,是对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创造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
这一继承与发展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它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纠治“政绩冲动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了思想武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了价值引领。同时,它也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的自觉与自信——既能坚守初心、赓续血脉,又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实事求是”到“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从“艰苦奋斗”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习近平政绩观思想与毛泽东政绩观思想一脉相承、薪火相传。同时,习近平政绩观思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以系统观念统筹多重关系,以科学考核保障制度落实,实现了对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重大创新与发展。
一脉相承守初心,与时俱进开新篇。“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政绩观思想对毛泽东政绩观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对于全党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深刻把握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推向前进。
秦清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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