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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数据安全与挖掘应用, 提升国家数字治理能力

特稿 2021-07-29 总第441期 放大 缩小
黄劲/文(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任海平/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数据安全管理的前提是促进数据价值的挖掘与应用。数据安全法开宗明义规定“促进数据的应用”。数据已被确定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就要充分发挥作用。开源网络情报可从海量数据源中获取重要情报,因而要大力发展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数据安全管理要处理好政务公开、媒体、自媒体权益和企业宣传的关系。当今在我国整个数据领域存在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利用数据的犯罪猖獗,目前在全世界处于排名靠前状态;二是数据应用水平很低,而且大数据被严重庸俗化、概念化。其实,在整个数据应用这个领域有很大的学问,数据在国防安全、社会治理、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都有很高的价值,但是我们研究数据应用的人却很少。

个人信息保护应兼顾第三方权益的保障。因债务人失联、资产转移隐匿而造成个人信息保护与第三方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突出。假如你欠我100万块钱,把手机关了,被法院判了你也不还。这时就有一个矛盾,我需要找到你,查到你的隐匿资产、关联资产,而这个时候是追回我的财产重要、还是保护你的信息重要呢?个人信息保护跟第三方权益保护矛盾是一个重大矛盾,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执行难问题所涉及的第三方权益保护只是民事纠纷,孰高孰低?怎么处理?都是我们在立法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数据交易须着眼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的交易。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下发数据要素市场化文件后,各地都在纷纷建设数据交易中心。数据的交易不应只是原始数据的简单买和卖,数据交易应重在数据应用的产品和数据应用的服务。数据确权的问题是当前数据界讨论的热点,数据确权规则的制定有诸多争议。而更重要的是数据确权后,权属争议的判定和执行更难。谁来做裁决?如何执行判罚?立法难,执法更难。

数据应用服务是破解“数据孤岛”问题的重要手段。现在谈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只是强调政策和技术手段,而“数据孤岛”问题核心是利益。大量实践证明单靠政策很难破解部门利益矛盾,一些热门的技术也很难解决数据的安全管理问题。数据应用服务有望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利益的难题。

大力提升数据应用水平。我国的数据应用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大数据庸俗化、概念化的问题很严重。许多领导干部对数据缺乏正确认识。体制机制是阻碍我国数据应用水平提高的关键难点。数据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和应用需要新思维、新阵地、新方法、新手段、新模式。大力发展数据应用服务产业,破除政府采购数据应用服务中的各种障碍,完善经费预算安排、新会计科目的设定等机制,使我国的数据应用水平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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