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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少儿电影发展 构筑文化安全长城

高端解读 2019-06-25 16:19:49 总第406期 放大 缩小
肖勤福/文(北京电影学院未来影像高精尖创新中心一级研究员) 
刘正山/文(北京电影学院国家电影智库常务副秘书长)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文化安全居于较为基础、更为根本的地位,它是国家安全的深层次内容,是社会制度、国家政权得以建立和维护的重要基础。近些年,中小学影视教育的实践证明,电影以其独有的打动人心的力量,已经成为陶冶少年儿童情操、构筑坚强的文化安全长城的最为基础的工作。但与此同时,儿童电影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出现了“编剧不愿意写、导演不愿意接、公司不愿意拍、影院不愿意放”的尴尬局面;由于国产儿童电影积弱,导致中国儿童电影市场被外片占领,文化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促进儿童电影发展,维护文化安全刻不容缓。

儿童电影工作中存在的紧迫问题

(一)中国儿童电影市场已被好莱坞占领,文化安全堪忧

近年来,中国国产适合儿童观看的电影,除了《捉妖记》、《大鱼海棠》、《大圣归来》等少数电影之外,影院能看到的儿童片基本都是好莱坞出品,如《疯狂动物城》、《爱宠大机密》、《海洋奇缘》、《蓝精灵》、《冰雪奇缘》。好莱坞电影每一次放映的过程就是一次给电影受众价值观重塑的过程,通过儿童影片,潜移默化地将美国价值观输入孩子们的头脑中,在令人难以察觉之时就完成了美国化的国家意识形态建立,这比攻占成年人头脑更为厉害。

因此,我们必须警惕,好莱坞的儿童电影,将文化侵略“从娃娃抓起”,这会导致未来成长的人们对中华民族的特性和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情结被弱化,把新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人生目标,甚至崇拜美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发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错位。

(二)中国儿童电影供给侧问题严重

儿童电影供给严重不足。中国少年儿童群体庞大,接近4亿人,超过美国总人口数。但是,与之相比,儿童电影的供应远远不能满足儿童的需求。

当前,中国每年生产电影900部左右,儿童题材的占比约10%左右,但是,真正能够与儿童见面的儿童电影寥寥无几,远远满足不了儿童的观影需求。这其中,发行渠道不畅,也是一个重要原因。2011年,首届中国儿童电影交易会上,参展的儿童电影有87部,但真正签约者寥寥,不少参展人员甚至提前撤展,儿童电影发行再次遭受冷遇。

每年举办的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儿童电影难觅其踪。

质量不高,不受儿童待见。中国近年来生产的儿童电影,大多质量低劣,故事单薄,人物形象单一,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国产儿童电影寥寥无几,而成为经典的更是屈指可数。这十多年来,虽然也有优秀的儿童电影出现,但是整体质量较低,符合时代观念的影片很少,和国际相比差距非常大。能够上得了台面的儿童电影,却基本上都靠进口。要么是“低能”而善良的小猪麦兜,要么是从电视剧转型或综艺节目转型的电影《熊出没》、《爸爸去哪儿了》。这些儿童电影,豆瓣评分都比较低,在6分左右;即便是口碑尚可的《大圣归来》、《捉妖记》、《大鱼海棠》等影片,也都有着暴力场面或污言秽语的缺陷,并非纯正的儿童电影,显然制片方在创作时就不是冲着儿童的需求而去的。

(三)国家对儿童电影的各项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国家有关部门对儿童电影工作很重视,比如,早在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明确提出:“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新路子,形成少年儿童电影的发行放映院线。”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电影工作的通知》(广发影字〔2004〕739号),对于加强少儿影片创作、做好少年儿童影片发行放映工作、做好优秀影片推荐工作、解决中小学生观看电影的费用问题等方面做出规定,并明确提出“每年重点扶持创作20部少年儿童题材故事影片,重点扶持创作2部动画影片”。200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教基[2008]15号)提出“将影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功能”,“广电、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儿童电影事业的发展,提高儿童电影的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明确提出,学校美育课程要包括影视。

但在实际操作中,儿童电影的各项支持政策很难落实:(1)对于一些制片公司而言,拍完儿童电影之后,把有关报表送给有关部门,各种审批审核,程序复杂,而且金额较少,支持政策难以落实。有制片人反映,地方公司获得的支持资金不够应付往返北京的食宿费用。

(2)儿童电影发行难。目前中国儿童电影的发行渠道有三个:电视台、电影院、公益放映系统。电视台主要是央视电影频道,在其每年百余部自制电影中,儿童电影大约10部左右,外购的儿童电影大约只有七八部,但一些儿童影片生产者表示价格太低。再看院线,由于商业电影的挤压,儿童电影通常主要在“六一”儿童节或寒暑假档期安排上映,而且投放的城市少,场次没有保障,或者场次安排在早场和夜场,并不合适儿童观影。至于公益放映系统,主要是电影进校园工程,由于一些学校过于关注升学率、安全问题、以及容易造成乱收费的误会等,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3)儿童电影创作边缘化。近年来,由于诸多投机资本、互联网资本等涌入,诸多电影人急功近利,主要精力放在商业片的拍摄上,并且陷入怪圈,似乎“影片越黄越暴力,院线越赚钱”,儿童电影在创作上被边缘化。即便是从事儿童电影创作的,不少人并没有从儿童的需求考虑、创作的规律出发,不是想方设法讲好中国故事,而是着眼于各级政府的补贴,比如某县出个优秀儿童的先进事迹,就从县里要一点经费,再找企业赞助点,拍好后争取电影局补助,这里拿点钱,那里拿点钱,“算算账”能有30万至50万元可以稍赚一点,片子便放库房里“睡大觉”了。

(4)各地影院对于儿童观影的优惠不统一,各行其是。有的影院,儿童免费观影的身高上限为1.1米,有的为1.2米,有的为1.3米,有的为1.4米以下。其中,因中国儿童平均身高处于上升趋势,老旧的1.2米或1.1米的标准,已经不适应实际,但是,多数影院依然遵循老旧标准,甚至对于儿童不予优惠,或者免票但无座位安排等等。

政策建议

(一)从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儿童电影工作

当今时代,随着国际文化交流交融向纵深发展,文化的交锋冲突也愈演愈烈,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日渐凸显。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做好儿童电影工作,运用优秀影片加强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美育教育,使他们主动学习、接受本民族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应当从构筑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高度,切实重视儿童电影工作,推动儿童电影事业发展,构筑坚实的文化长城。

(二)梳理并研究儿童电影政策落实情况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支持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的创作、摄制。建议国家广电、文化、宣传、教育等部门,对历年来儿童电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搞清楚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正在落实,哪些政策尚未落实。对于执行不力或没有得到落实的政策,分析其原因,并按照党的十九大的顶层设计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出台系统化的儿童电影政策法规体系。

(三)进一步将儿童电影引入学校课堂

在中小学开设电影欣赏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71号文件要求,切实将电影欣赏课程在中小学开展起来。儿童的审美认知能力正处于不断发展阶段,通过开设电影鉴赏课,对其进行引导,可以提高他们对影视作品的欣赏水平,以及加强对影片内容的理解能力,同时促进影视创作的良性循环。

在大学开设儿童电影专业。儿童特有的心理发展特征,致使儿童电影无论是在影片节奏、内容,还是色彩、构图上都和与成人电影有着千差万别,因此儿童电影创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

但在国内众多电影相关院校中却没有一所院校设置儿童电影专业,更不用说开设儿童电影专业课程,这直接导致高校所培养出来的导演、编剧们对儿童电影的生疏。因此,很有必要设置专门的儿童电影专业,培养儿童电影专业研究与创作人员。

(四)建立审查制下的中国特色电影分级制度

从世界各国的电影分级制度可见,其电影分级制度完全是针对儿童而言,是告诉儿童、儿童的父母、儿童的老师在选择观看电影时,什么影片适合他们独立欣赏,什么影片需要成人的引导,什么影片是儿童不宜观看的。

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建议在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电影分级制度,可以让儿童在选择电影时有更广泛的空间,也能给予家长和老师必要提醒,这对儿童电影的发展和为儿童提供优秀电影都是相当必要的。

(五)深化改革,形成儿童电影生产的长效机制

当下的儿童电影鼓励政策,容易产生某些儿童电影生产者采取“敲竹杠”——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应改革一刀切的办法,对被评选为优秀者予以补贴,并推动儿童电影产业链的开发。国外儿童电影,80%左右的收入来自衍生品,而非票房;中国则反之。在免票或优惠票价的背景下,应当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儿童电影衍生产业的发展,形成儿童电影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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