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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如何选拔干部——十八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

关注 2018-07-30 17:06:33 吕 品/文 (中共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总第385期 放大 缩小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关键性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广大人民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着眼于解决当下选人用人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选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这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的观点和判断适应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体现了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对国际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的建设需要的现实关照,对人才发展和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律遵循。其中干部的选拔任用作为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一环,突出强调了如下要求。

明确好干部标准,构建选人用人的标准系统

用人之要,首在识人。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习近平精炼概括新形势下好干部标准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每个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党的干部工作指明方向。新形势下好干部标准的提出深化了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既继承了党对干部标准的一贯要求,同时又适应“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需要,赋予了它新的时代内涵;即体现了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精神,而且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主要是针对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此后,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在不同场合深入阐述了好干部标准的要求,既涵盖了对整个干部队伍提出的总体要求,也突出了对特定领域的不同干部群体提出的具体要求。2014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要求;2014年5月在中办视察调研时,对党委办公厅(室)干部提出“五个坚持”要求;2014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民族地区干部提出了“三个特别”要求;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立法、执法、司法干部队伍提出了“五个过硬”“四个忠于”要求;2014年10月在云南考察时指出,对党员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2015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四有”要求;2015年12月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造就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干部要求;2018年1月,在新进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过硬;2018年6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年轻干部队伍,提出要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这些要求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相互联系、内在一致,同好干部五条标准一起构成了层级清晰、内容完备,具有高度内在连贯性和理论逻辑性的选人用人的标准系统,为选人用人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成长为好干部提供了奋斗目标。

强化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体现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就是党管干部。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新时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的责任。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针对干部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了新时期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尤其要防止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解决“唯分”取人的错误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如果发扬民主简单等同于不加区别地票选干部,就等于直接放弃了党委的责任和领导权,可能还助长拉票贿选、拉帮结派、不担当、做老好人等不良风气。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就是公选也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考出干部真水平、真本事。”简单唯分取人,把分数等同于能力或者替代业绩,同样意味着党委并未真正履行干部选任中的责任,有可能出现“高分低能”“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甚至是“考试专业户”。必须落实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适当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中的权重,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当然加强党的领导,不意味着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不需要发扬民主。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只有始终坚持党管干部这一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继续发扬民主这一具体工作原则,才能使之成为党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方法,保障群众路线的正确运行。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要求

“德才兼备”是党一直坚持的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之一,“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十八大以来始终强调干部选任中要科学处理两者的关系。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德才兼备原则,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德的方面尤其“突出政治标准”;在才的方面,在强调增强执政本领八个方面的同时,提出“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德是前提,决定着才发挥作用的方向,决定了领导的性质。“以德为先”是新形势下针对选人用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提出的,因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出现了“能人腐败”的问题,他们主要存在“德”的缺失。习近平提出“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并进一步明确涵盖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德并重的选拔标准。今年两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明确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要求。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体现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就是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实行“政治不过关一票否决”,具体而言,主要对领导干部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要增强政治定力。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坚持“四个自信”,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的的思想基础。二是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立场是根本的政治立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要求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要把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作为其根本价值取向,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是巩固了还是削弱了、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领导干部要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自觉防止和克服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组织上的分散主义和各种形式的本位主义倾向。四是增强政治担当。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来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小格局服从大格局,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落实到本职工作之中;要增强政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才是德的支撑,影响着德的作用范围,体现了领导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各项工作对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习近平指出,“把握新发展理念,不仅是政治性要求,而且是知识性、专业性要求,因为新发展理念包含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新要求。如果只是泛泛知道其中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讲话做事就会缺乏专业水准。”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从八个方面增强执政本领:增强学习本领;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在报告中同时强调强调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让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必须注重培养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坚持事业为上,以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建设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增写了选拔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要求,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选人用人的要求。

坚持事业为上,要求任何形式、任何对象的选拔任用,都应当把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要求置于首位,知事识人、因事择人、以事选人,严格、准确、全面地按照中央提出的选人用人标准,选择符合事业需求和岗位需要的合格人才,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和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分析不同岗位的具体特点、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把干部选在专业优势、专业特长、专业本领的岗位上,使得领导班子成员专业素养整体覆盖一个地方发展需要、一个单位核心业务、一个岗位主要职能。

坚持公道正派是党对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原则、制度办事,严格干部工作程序,做到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能破,真正做到使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在工作中要端正用人风气,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不埋没埋头苦干、厚道本分的干部,重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支持和保护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反对和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取人等偏向,坚决禁止任人唯亲、任人为利以及拉山头、搞小圈子、搞小团体等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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