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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枫:得把对《共产党宣言》的态度搞端正

高端解读 2018-04-09 14:31:17 肖枫/ 文 (中联部研究室原副主任、研究员,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研究员) 总第377期 放大 缩小

  没有任何一部著作像《共产党宣言》传播得这么广,影响这么大,对推动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这么深刻。无论从哪方面讲,《共产党宣言》都是一部无可比拟、无法替代的伟大著作。在其发表170周年时,我们学习、研究、实践这部伟大著作,首先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共产党宣言》。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宣言》,就必须全面正确地把握《宣言》的真谛。

  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的时候,法国和德国就有人开始传播马克思思想,并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这本是好事,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粉丝”向自己的“偶像”致敬。但马克思却无情地提出“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还引用了诗人海涅的诗说道:“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他说这可能会给他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他过多的侮辱。自那时以来,围绕着龙种和跳蚤、正统和异端、真和假马克思主义的争论就一直没有断过。抛开别有用心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帜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机会主义者外,对于真诚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稍有不慎便会流入跳蚤行列,成为假马克思主义。

  在“消灭私有制”的问题上,就存在着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的问题。《宣言》确有“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但这只是“半句话”,而非一个“整句”。在这半句话的前面,还有“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么半句。究竟是从“什么意义”上来说?看看这半句前面所说的就明白了:共产主义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由于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说明,简单地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可以概括为“消灭私有制”,其实是不准确、不完整的。因为共产党人不是要消灭“一般的所有制”,对“个体劳动者的所有制”就不可以简单采取“消灭”的办法。

  至于就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而言,也是“有条件的”。《宣言》提出的“消灭私有制”是纲领性目标,并不是立即就可以实现的。恩格斯1847年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指出,“不能一下子废除私有制”,“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后来恩格斯在1874年的《流亡者文献》、1877年的《反杜林论》等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前提的。他说“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阶级差别的消除”,才能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可以持续下去,并且不致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或甚至倒退。”这就是说,废除私有制,决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决不是不顾客观条件而随心所欲就可以实现的。20世纪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犯过的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一味追求生产关系“一大二公”的失误及教训,从反面证明了恩格斯这些思想是正确的。

  总之,不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真谛,断章取义地摘取《宣言》中的“半句话”唬人,至少是不够严肃的。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宣言》,就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而不能教条僵化地对待它。

  《宣言》发表25年后,马克思恩格斯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他们接着又指出,《宣言》所说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如果今天来写,“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此外,“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可见,尽管《宣言》是伟大的经典著作,但对它也要与时俱进、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即使是对其中“完全正确的一般原理”,在实际运用时也“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是不可以教条僵化、照抄照搬的。

  尽人皆知,《宣言》曾庄严向世界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就是“两个必然”的重要思想。十一年之后,即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提出了“两个决不会”的思想。这就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两个必然 ”与“两个决不会”被学界公认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缺一不可的。 三十多年之后,即1895年恩格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承认,在《共产党宣言》发表的1848年那个年代,“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在1848年要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实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恩格斯这种坦诚态度多么令人敬佩。这表明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宣言》,就必须将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靠“全面的实践”来检验和发展理论。

  早在1918年列宁在全俄苏维埃五大上就宣布了“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国际共运一百多年来,特别是十月革命100年来、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从正反两方面提供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是很值得分析研究认真总结的。

  一百多年来共产党人的经验教训究竟是什么?邓小平曾指出,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就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问题,并且说苏联搞了许多年,也并没有搞清楚。很显然,这是国际共运中带共同性的一个经验教训。

  在这个问题上,胡乔木同志1990年曾做过一个概括,提出过一个说法。他说共产党人一百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时间内对“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认识已有很大进步。他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或者说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决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现在也没有完成,只是已有很大进步。”他所说的“进步”指的是这样的情况:斯大林、毛泽东、赫鲁晓夫等人当年都曾将“向共产主义过渡”作为“当前必须解决至少必须和可能立即准备解决的任务”来对待的;而现在我们已认识到社会主义要经历很长的历史时期,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时间“由短变长”了,达到共产主义目标的时间“由近变远”了,对社会主义标准的要求“由高变低”了(由不承认商品经济到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追求单一公有制到承认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对按劳分配的认识也“再三改变”(由批其是“资产阶级法权”转到承认其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再到同时承认“非按劳分配”仍有存在的需要)。这些看起来是“倒退”的事情,其实是认识上真正的“进步”。总之,正确认识需要在实践中经过多次反复,是不可能一次完成的。

  胡乔木同志的这一概括,说明世界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要经验教训,是“急于消灭私有制”,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中国近40年来发展之所以这么快,恰恰是与之相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彻底扭转了“左”的指导思想,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人不顾习近平同志这些语重心长的讲话,不顾“物权法”以及公有和非公有财产所有权“同样不可侵犯”的相关法律规定,高调宣扬“消灭私有制”,与十九大精神背道而驰,给国家社会添乱,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质上是“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中国相当长时间属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今天中国的这种社会主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表现在“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的问题上,这是借鉴列宁新经济政策思路的结果,也是以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依据的。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曾指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从资本主义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的社会需要有“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愈长”。毛泽东不仅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认为“中国不是资本主义多了,而是资本主义少了”,而且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又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他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太早了”,“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中国“定息时间要相当长,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中国要几十年才能将穷鬼送走”,等等。虽然1957年之后,毛泽东偏向“左”转,这些宝贵的思想没有坚持下来,成为“昙花一现”,但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吸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认识到社会主义的长期曲折性,决不应也不能动摇我们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决不可动摇的。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长期曲折性,应当更加坚定我们的信念,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子子孙孙地奋斗下去。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更接近实际,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变长了,离共产主义似乎更远了,但由于更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得更快了,事实上更有利于远大理想的实现。近四十年的发展变化,使中国人民摆脱贫困过上温饱的日子,生活更幸福了。这些举世瞩目的事实,证明中国离共产主义是更近而决不是更远了。中国人实现理想的信心空前增强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我们现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向着最高理想所进行的实实在在努力”。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宣言》,就必须将“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不能离开发展讲坚持。

  最近,习近平同志强调,“马克思主义就是我们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参天大树之根本,就是我们党和人民不断奋进的万里长河之泉源。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习近平在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又强调要“发展马克思主义”。他提出“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并且要“锲而不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的。

  据延安时期的老同志讲,毛泽东说过:不如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同马克思一样,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超过马克思,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这里所说的“超过马克思”,不是说在人品和学识上都强于马克思,而是说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能够解决马克思没有遇到过和解决过的问题。毛泽东、邓小平都是这么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继承前人又超越前人的。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就在于它是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理论。因此,坚持与发展是不可分割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命也就停止了,也就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宣言》,就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坚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从经济政治多重角度综合考虑各种现实问题。

  在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问题上,现在存在一种值得重视的倾向,即更看重所谓“经济决定性”,而不是党的领导等上层建筑方面的关键性因素。这就需要重新领会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恩格斯在这里强调,经济状况是基础,但经济因素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必须重视“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是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

  在如何看待和对待“三资企业”和“私营经济”的问题上,就存在这样的“立场和角度”问题。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面对“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多了”等议论,就既从经济又从政治上考虑问题。他说,“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因此,他主张胆子再大一点,“不要怕”、“我们有优势”,“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他还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于是姓“资”姓“社”的争论很快就平息了,随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现了繁荣昌盛的新局面。实践证明,邓小平的思想和决策是正确的,否则就没有中国今天的形势和局面。

  现在面临新形势、新态势,老问题又以新形式出现了。目前国有经济虽然在控制力、影响力方面是占主导地位的,但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体量上已大幅增长。于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极端化的议论,有的说“中国不是社会主义,而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同时,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士当中产生了一种“不安”的情绪,有的甚至谋划资金外移。

  尽管社会上有种种不同的议论,但党中央在坚持中国基本经济制度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明确的。2016年春天,习近平同志在政协会议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改变”,并强调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公有制经济做优做强做大,又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用简单明确的语言来概括,就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在当前情况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就意味着既不搞“私有化”,也不搞“单一公有制”,这实际上是坚持“两条腿”走路。这意味着我们既要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又要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做精做细做活民营经济;使“两条腿”同等强壮、使两类经济、两类企业都能健康成长。这种“两条腿”的体制,从总体上讲,既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一条腿”,也不同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下主要基于“私有经济的一条腿”,其优势是明显的,是符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的方针。

  私有经济的发展是否会导致党变质国变色,这是一些人担心的。应当说,党是否变质、国是否变色,归根结底在共产党自身,关键在从严治党,非公有制经济再怎么强势也是外在条件,不起决定性作用。有人把苏联消亡的教训归咎于“私有化”这其实是误解,苏联消亡是党变质丢失政权在先,随后才是“私有化”等国家变色。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早已重视并采取了对策,十九大的态度更坚定明确,只要落实执行,保证党不变质、国不变色是没问题的。目前中国虽有资本主义因素,但总体而言是社会主义,而决不是资本主义。

  当然,也不能轻视私营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把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政干部既要密切与私营企业间的关系,又要在资本和权力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 ”。要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建立“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亲”就是党政部门和民营企业之间是合作、帮助、服务的关系,“清”就是划清资本和权力的界限,遵纪守法办企业,不能通过权钱交易介入政治权力。同时要推动非公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中国共产党人遇到并解决的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未遇到过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仅创造性地解决了,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这是对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最新发展。我们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和理论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让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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