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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难民代表团”:平等政治还是廉价人道主义?

tebiebaodao 2016-08-25 17:11:45 陈荣钢/ 文 总第324期 放大 缩小

太阳抚慰着病人,却没有让他们康复。

事物。那些不引人注目的事物是多么悲伤。

——卡洛斯安德拉德《花与恶心》

里约奥运会上有一支由十名运动员组成的难民代表团,他们将参加田径、游泳和柔道等项目的角逐。依照惯例,因政治转型、国际制裁或其它不可料知原因而不能以某国国籍参赛的独立运动员可以凭独立运动员身份参赛,使用奥林匹克旗帜五环旗和会歌,例如本届奥运会上的科威特运动员因科威特受国际奥委会(IOC)制裁而不得不成为独立参赛者。难民代表团打破了这一惯例,这些运动员将在赛场内外以难民而非独立参赛者身份使用五环旗和会歌,这在奥运会历史上实属首次。国际奥委会为难民代表团拨款200万美元,帮助他们改善训练条件。除了国际奥委会,联合国难民署(UNHCR)也参与了这一项目。

去民族化的难民与人权危机

在这十名经过精心挑选的难民运动员中,五名生于南苏丹的田径运动员的逃亡目的地是肯尼亚,波波勒米森加(Popole Misenga)则因刚果(金)的战乱逃亡巴西。不难看出,尽管国际奥委会将此举视为对“欧洲移民危机”的回应,但难民代表团的出现也是“声援世界所有难民”(to show solidarity with the world’s refugees)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做法不免突显欧洲视域对欧洲以外离散难民的分类和挑选。国际奥委会怯生生的举动无助于改变难民处境,醉心于浅表的、人道关怀的意识形态霸权分散了对更重要战场的注意力。

国际奥委会以“出生国”和“现居地”标注这十名运动员,他们生于南苏丹、埃塞俄比亚、刚果(金)和叙利亚,现居肯尼亚、卢森堡、巴西、比利时和德国。从法理上说,这十名运动员各有各的国籍。尽管他们的难民身份被确认和接受了,但他们的原籍护照可能还有效用,或者在先前国家注册的公民信息仍被保留。然而,战争难民的特殊性在于被动选择。人一旦被遣返回国,人身将处于不受国家保护的危难状态下。以此看来,国际奥委会的标记法没有任何不妥,一则“出生国”的说法以避免解释国籍的方式肯定了难民组成特殊参赛群体的前提,二则他们确实处于事实上无国籍的状态中,原来的国家已经回不去了。

然而,难民运动员的身份依然是临时性的,因为难民身份是临时性的。当他们取得他国国籍后,就在法理上成为了该国公民,难民身份也就不存在了。比如从伊朗逃往比利时的跆拳道运动员拉希莉阿塞马尼(Raheleh Asemani)出现在了比利时代表团里,因为她于今年四月取得了比利时国籍。可是,即便存在人道主义和人权的国际法秩序,处于临时性状态下的难民又怎样才能被民族国家秩序接纳呢?

纵然共用的五环旗使原本模糊的身份明朗化,但他们在进入会场的时刻成了真正没有国家的人。在乔治阿甘本看来,他们被去民族化和去自然化了。难民以赤裸生命的形式出现,他们不受政治和法律形式的保护,这正好呼应了国际奥委会以“出生国”分类并介绍这些运动员的做法。正如汉娜阿伦特在《帝国主义》中所言,《人权宣言》里的“民族”(nation)源自“出生”(nascere),民族国家的衰落和人权的终结并行不悖。因而,被宣告为人的赤裸生命或无国籍者无法受到人权规则的保护,因为他们处在模糊的中间地带,被悬置起来了,成为民族国家秩序的例外状况。当前人道主义者的问题在于,他们在意识形态和官僚机构的压力下,对上述问题视而不见或委曲求全。从难民运动员原来生活的民族国家出现危机的那一刻起,“生命”在系统中就失效了。他们在政治上等同于出生后未被国家机构注册的人。现在,主流意识形态却要反过来在系统中、在与世博会相仿的奥运会这一现代民族国家秩序的产物里谈论保护其人权的路径——一个失效的对象,动机未免可疑。

“去政治化的奥林匹克”与意识形态霸权

伴随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出现的国际奥委会一向以“去政治化的奥林匹克”精神为宣传口径,在这套话语的背后却是作为官僚系统之一的奥委会对多重政治属性的重构。一方面,毫无疑问,现代奥林匹克竞技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概念和世界被分成若干民族国家的观念两个基础上,前者包含“血与土”和公民权利与政治实践两个维度,后者则为奥林匹克提供了世界图景的参考。把难民运动员置于民族国家范式中,将有助于我们探索难民的特殊身份和所谓“人道主义”与“进步政治”的偏狭与局限。另一方面,奥委会的历史经验总是依附于意识形态霸权,并随后者的改变而改变。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男子200米的颁奖台上,两名非裔美籍运动员冠军托米史密斯(Tommie Smith)和季军约翰卡洛斯(John Carlos)佩戴黑色手套,向上举起了紧握的双拳,以示对种族歧视的抗议。这一幕被摄影师记录了下来,后来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新闻图片。当时两人的举动却招来惩罚,不仅金牌被剥夺,而且美国奥委会在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艾弗里布伦戴奇(Avery Brundage)的施压下将他们逐出了奥运村。

西奥多阿多诺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中谈到,在意识形态和现实的鸿沟面前,完全根除个体差异是不恰当的。在民族国家的原则不适用于难民参赛者的情况下,强行以另一种具有象征性的秩序代替独立参赛者身份的做法值得商榷。独立参赛者的头衔并非没有象征意味,值得商榷的是对难民进一步归类的过程。“独立参赛者”是有“宽容的”所指范围,只要满足“独立参赛”条件,它可以根据需要延展自己的内涵,把背景各异、原因不一的运动员拉入其中;“难民运动员”却在“做减法”,组建“难民运动员代表团”需要国际奥委会和联合国难民署把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挑选出来——二十三名住在肯尼亚卡库马难民营的运动员中有五人被遴选入难民代表团——去除他们的民族属性,给予他们旗帜和歌曲的使用权,让他们参赛。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奥德赛》的故事。船队遭遇水妖塞壬的诱惑时,奥德修斯把船员们的感觉器官用蜡封住,使他们成为无差别的水手,自己则在桅杆上献身成为英雄。成为“难民”(“Refugee” Olympic Athletes/Team)丝毫不会令他们感到光荣,这个干瘪的、统一的头衔使他们在收获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时失去了更多,还会被误认为像奥德修斯船上的水手一样是默默维护权力秩序的力量。这个比方会令对人道主义满怀信心的人感到不安,因为它反映了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的同一性原理。受此影响的众多经验为现代史书写了教训,挑选、分类、排除或纳入……如果说把它们的暗面和反犹、收容所、集中营的悲惨教训联系起来会显得不近人情的话,那么看看上面提到过的黑人运动员史密斯和卡洛斯的例子,是不是会对国际奥委会的态度在短时间内的转变感到讶异,抑或情理之中?还是说更加强了官僚机构的无能和对主导意识形态的依附性,以致让人怀疑这不是硬币的正反两面,而是一个莫比乌斯环?

借用生物学意义上的模仿来看,难民或伊斯兰教徒是不是必须在资本主义全球化和基督教社会中同化自己才能生存下来?尤其当民族主义和宗教原教旨主义交锋的时候,大多数难民怎么过活,欧洲人怎么直面“他者”?从里约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的舆论来看,数量可观的民众已经厌恶了这种做派。原本预设给难民代表团的象征意义甚至被互联网消解了。一些大众媒体急于消费尤丝拉马迪尼的故事,她和家人从土耳其乘皮划艇出发前往希腊,中途皮划艇出了问题,最终马迪尼和姐姐跳入海水游泳三个半小时后抵达希腊。她让人联想起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早期的某些业余运动员,他们是牧羊人、邮差、大学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有关民族身份的联想有助于人们意识到苦难的真正战场,官僚机构也不关心奥运会结束后难民运动员如何“成为”新国家的公民,甚至早些时候有消息曝出一名原本可以获得庇护国公民身份的运动员被迫参加难民代表团的选拔赛。

我们的人道主义出问题了。和那些生活在贫民窟和高犯罪率地区的巴西人一样,奥运赛场之外尚未接过五环大旗的难民并不受惠于类似的人道主义关怀。相反,服膺于人道主义关怀的官僚机构以牺牲人权为代价保卫人权,暴露了政治人之主体的虚构性。难民运动员,或者说欧洲正面临的冲突与挑战,同是一面镜子和一把利剑,欧洲人看到了自己,同时建立和破坏着民族国家秩序。被排除在民族国家秩序外的难民没有“受保护的”人权,官僚机构以假设他们总有一天会回到故土为前提,把这个问题踢来踢去,或以进步政治为谈判借口,国际奥委会的此番做法不过是另一种盲目和廉价的自私。奥运赛场上的难民代表团散发出人道主义的光芒,却寄于意识形态霸权的篱下,使斗争不再尖锐。它抹平了自己的棱角,而不至和意识形态发生冲突,与此同时转换成为其他无足轻重的东西。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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