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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用创新推进低碳发展

zhuantibaodao 2016-07-08 23:21:33 总第319期 放大 缩小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引起了各方关注。中国政府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提出了负有雄心的政策与行动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争取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内蒙古勇于开拓创新,先试先行开展交易试点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抓住机遇,抢占低碳发展先机。决定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列为政府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率先启动呼包鄂碳交易试点,统筹推进碳交易试点和全国碳市场建设。

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颇有成效。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碳盘查与碳核查,完成了自治区发电、电网、钢铁、电解铝、甲醇等10个企业子类344家企业2011-2014年碳排放历史数据的核算报告工作;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备案单位对344家重点排放单位历史排放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报告核查工作。

二是京蒙碳交易试点取得实质进展。自治区以内政办发〔2015〕81号印发实施了《自治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与北京市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先期将两市水泥、发电行业达到控排门槛的26家重点企业纳入京蒙跨区域碳交易体系。目前已经完成重点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的核算报告、历史年度核查、整体复查、履约核查工作。同时,推进包头市与深圳市开展碳交易试点。

三是碳交易体系建设能力显著提升。编制完成自治区2005年、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启动了2012年、2014年清单编制工作。公开征选了14家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建立了专家成员库。分层次组织自治区管理部门人员、科研技术人员、重点控排企业开展培训,学习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原理、关键技术、管理制度、运行方式等。针对京蒙跨区域碳交易和自治区重点碳排放企业进行了多轮次集中培训。

碳交易市场建设任重道远    齐抓共建共赢美好未来

中国碳交易市场相继在7个试点地区开始运行,但在边试边做过程中,还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如经济新常态下总量存在一定过剩、历史法分配存在“鞭打快牛”现象、配额分配中需要解决双重计算的问题、基准法的应用范围和水平要逐步提高等问题要在后续的市场建设中予以纠正增益。因此,我区应借鉴试点地区的有益经验,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本文由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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