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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必须闯的关

tebiebaodao 2015-02-13 15:04:07 总第268期 放大 缩小

从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中国价格改革,以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为界,可以清晰地划分为两个阶段:1992年前是完善计划价格体制阶段,1992年后是建立市场价格体制阶段。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

以前的价格改革

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姓社”的政治大背景下,1978到1992年的价格改革,经历的是一个从基本上完全由政府定价,到一部分农副产品、小商品价格放开,再到“计划外”工业品、新产品价格放开,“计划内”产品由政府定价,整个国家价格体制分为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价“双轨并行”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价格双轨制”,不是谁提出、中央采取哪个人建议的结果,而是在之前为了刺激生产、缓解短缺经济供给严重不足出现的一种局面。“价格双轨制”导致了“官倒”与严重腐败,激化了整个社会矛盾,为了一举解决“价格双轨制”,邓小平支持赵紫阳实施“价格闯关”。1988年10月,闯关失败,整个国家的价格体制仍是“双轨制”。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的价格改革

1992年底中共“十四大”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后,市场与由市场形成价格不再“姓资”。在朱镕基主持下,开始了“放开物价”改革。这场改革,到1995年基本结束,一举理顺了竞争性行业价格。由于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对什么价格该“管”、什么价格该“放”不十分清楚,很多价格基本是“一放了之”。一些地方如自来水的价格也放开了。于是,一些垄断供应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须品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开始建立对垄断性行业价格的政府管制制度。1998年《价格法》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建立起了对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和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控制度框架。2000年以后,价格改革陷入停滞,对只有基本框架的宏观调控制度、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的价格管制制度没有细化、深化。

对推进下一步价格改革的几点启示

推进价格改革要有勇气,要有长远、战略眼光

现在回头看,不管当时有多少批评,1995年以前的价格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1978年以后的“调放结合”改革,当时被很多人批评,认为搞乱了价格秩序,打乱了国家计划,但后来证明是成功的。1988年赵紫阳在邓小平支持下发动“价格闯关”,当时失败了,到现在也广受批评。但若仔细分析,当时邓小平坚持闯关,是“雄才大略”之举。如果闯关成功,会一举解决当时的“官倒”、“腐败”、“理顺价格”等问题,而且同时解决“计划与市场”的争论。以后邓小平不需要再去“南方谈话”,也不需要十四大再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1993年以后由朱镕基主持的“放开”价格改革,实际上是“价格闯关”的继续。

改革应该有一个宽松热烈深入的探讨氛围

上个世纪70年末和整个80年代至90年代,价格是改革热议的话题。国内政府机构、研究机关、大学,国际组织,国外的研究机构、学者,纷纷加入价格改革讨论。不清楚的事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国内、国外官方、民间的热烈讨论中,找出了办法。进入21世纪后,我们宣称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认为价格改革只要“放”字到位,就算大功告成,没有注意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放”是需要区别对待的。一些行业不能放,要“管”,而且“怎么管”,是一项非常精细的工作。对“放”什么,放到什么程度,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放”;对“管”什么,怎么管和管到什么程度,“管”和“放”之间的关系,如何有机结合,研究讨论不够。政府官员、相关研究者习惯于表面问题的粗放炒作,细致、深入研究讨论基本没有。研究讨论“官”化、新闻化。听证会本来是管制价格时使价格形成公开、透明的一种方式,结果听证方案都要保密。

价格改革不能强调也不可能取得“共识”

价格改革直接关系到利益在不同社会集团、不同阶层中的重新分配,有支持者基本可以肯定就有反对者,不大容易取得共识。成功的价格改革,可能也是受到反对最激烈的改革。改革措施在持续一段时间后,只要大多数人认识到改革是好的,是必须的,最后改革就能得到支持。进入21世纪以后,强调改革要取得共识,结果,价格改革要么成了社会上处于强势的利益集团的工具,要么有名无实。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段回头看,21世纪的一些价格改革实际上徒劳无益,一些成为强势利益集团扩大不正当得利的工具,一些就是欺骗。

解决当前、面上问题可能就是解决长远、实质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放开部分价格主要是为了刺激当时严重不足的生产,“放开”是“政府定价”的有益补充。除了少数像邓小平这样有远见的政治家,薛暮桥这样有洞察力的经济学家外,可能很少人知道,“放”的部分会成为“政府定价”的敌人,成为“政府定价”的替代者。1985年邓小平提出要过价格关,用“放”的办法解决“价格双轨制”问题,理顺整个价格体系,应该只有很少人意识到这一“放”,实际上意味着计划经济完蛋。价格放开了,政府不定价了,国有企业购进原料的成本与出售产品的价格都管不了,就没法掌握企业经营,无法给企业下计划指标。无法下计划指标了,还有什么计划经济?实际上价格放开了,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没有了。

新一轮价格改革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十三五”期间价格总水平会低位运行

综合考虑国内国际总体经济形势、供求关系,“十三五”5年中国的CPI平均上涨水平,会在“1.5%—2.5%之间。上涨最高的年份,可能在3.0%左右;最低的年份,会在1.0%左右。

中国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已经基本过去,经济进入新常态。价格已经处于高位,经济高速增长、需求旺盛及用大量发行货币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办法已成过去,工资上涨与劳动力成本上涨压力减轻的结果,是国内价格压力大幅下降。

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新兴经济体经济高速发展、需求量盛,新兴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增长趋缓、需求不再快速上涨,其结果是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新一轮价格改革对未来价格总水平影响不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很多地方涉及价格改革。《决定》中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说的主要是价格改革。《决定》规定的新一轮价格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农产品价格改革。

中国目前的价格已不像改革开放初期,存在严重的价格扭曲;而且,社会供求关系不再是供不应求、卖方市场,而是供给充足,买方市场;国家对价格的调控、管理,基本成熟。供求关系与市场价格总体上难以操纵、哄抬决定,完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改革,不会像改革开放初期、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时那样出现价格总水平的大幅上涨。中国目前对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的价格管制制度不够成熟,但由于这些行业价格受到管制,也不容易大幅上涨。另外,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价格在CPI中影响不是很大,在国内国际大形势决定CPI低位波动的大局面下,受到严格管制的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价格水平不能改变CPI总体态势。

新一轮价格改革总体上支持价格总水平趋降

目前中国的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价格,由于存在严重官商勾结、损害消费者问题,很多不应进入价格的成本进入了价格。比如,垄断性行业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行业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一般员工高工资、高福利、企业经营高成本问题,价格水平总体上是高的。在目前中央坚决反腐败的大形势下,新一轮改革必然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官员们借机寻租的可能性降低,这样,一些不应进入价格的不合理成本会排除。因此,如果现在的反腐败能继续、深入下去,新一轮价格改革就会促使相关产品、服务和价格总水平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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