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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的文化政策姿态

tebiebaodao 2014-12-24 17:56:59 秦晓鹰/文 总第262期 放大 缩小

 

莠草、鲜花、恶竹、新松、真善美、假恶丑……人们对生活中的这些相互对立的事物,很容易加以区别。有了区别,自然也就有了选择。但对当前中国千姿百态的文坛,中国公众又应该如何加以去伪存真、去劣存优,进行选择呢?

直面当下内地的文化现象

在过去几年中,关于文化体制的改革虽然在中国内地喊得震天响,虽然有不少文化团体从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整建制改成了自负盈亏的体制,大踏步地转向“市场化”。但是这种改革对普通中国公众来说,却难以真正感受到它给中国的文化事业带来的明显的变化。

也许,对广大农村居民,特别是对那些留守于乡下的农村妇女、老人和儿童青少年来说,这项改革意味着每年可以多看到几场电影,可以在“送戏下乡”的横幅下看到几场二三流地方剧团的演出。但对具有巨大文化消费能力的城市公众来说,却几乎很难看到几台优秀的舞台作品,很难看到几部真正上佳的艺术电影。中国的电视荧屏除了勾心斗角的后宫戏、荒诞离奇的战争片之外,充斥着为钱为房明争暗斗的家庭闹剧,全年难得有几部高品味的上乘之作。至于说到音乐作品,近三十年来,中国人还有一部提起来就感到自豪的交响乐(包括协奏曲)、大合唱、大型民族器乐曲吗?还有诸如《梁山泊与祝英台》、《春节序曲》、《瑶族舞曲》、《二泉映月》这些耳熟能详、随时可以在耳畔响起其优美旋律的乐曲吗?

一位总在“五一”、“七一”、“八一”、“十一”这些中国的政治节日筹办CCTV大型电视文艺节日的导演不止一次地告诉我:如果没有吕其明上世纪六十年代创作的《红旗颂》、没有王莘先生五六十年前创作的《歌唱祖国》给每台节目压轴,几乎就没有能撑得住的扛鼎之作!

文化毫无疑问属于精神领域。但今天的中国公众并没有在精神上得到比文化体制改革之前更多的健康的愉悦,没有感到自己的精神世界变得更加充实更加丰富也更加文明。相反,如果我们敢于直面中国内地的社会文化现象,除了看到商业生活和商业消费文化的畸型发达与繁荣之外,包括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在物质享受的喧器中变得非常单调,是感官刺激后的萎顿。年轻人的业余时间主要是吃喝玩电脑玩手机,中老年人除了打牌、喝酒、看电视之外,更是无所事事。这是生活的空白、是精神的停摆与死机。

在这里,笔者并不想议论与评判几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的是非成败,我只是想说明,这种改革之所以让人失望并且没有取得更多预期效果,其根本原因是缺少了像模像样的“顶层设计”,而这种“缺少”的核心,则是没有厘清当代中国文化的现状、没有对千姿百态的文化产品做出起码的界定,更没有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政府、一个社会管理者、一个社会运作体系对各种文化类型应有的基本态度和政策实施立场!

习近平有关发展的总体构想

可喜的是,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深改组”对上述迟迟未予解决的问题都给予了十分鲜明而简洁的回答。至于这些回答,是否就是在施放下一步中国文化改革的强烈信号,笔者尚难以做出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深改组”对文化问题的论述和破解文化难题的基本思路必会成为今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尽管“深改组”七次会议后,媒体对这一问题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分析十分有限,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到习中央有关发展和推动文化事业的总体构想。

这一构想,可分解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对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毫无疑问,这种对社会事业的要求说到底就是公众需求和社会追求的有机结合;其二是对中国文化现状的分类。众所周知,任何分类的前提都带有一定的评估性质,而分类的结果自然是事物本身的差别化;其三是习中央认为,作为执政者、作为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执政党和国家的文化统领部门在对待当代中国不同的类型文化时,应该有一种怎样的政策姿态。很显然,这最后部分,即“政策姿态”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笔者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并努力使其现代化的总体设想,能否在文化事业的建设上有所体现,就主要看中国的文化领导决策部门有没有一种科学的“政策姿态”。而科学准确符合实际的“政策姿态”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来源于对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设想,来源于对当前中国文化现状的基本评估和基本分类。

 习近平领导的“深改组”把对发展文化事业的基本要求(或者说基本方向)确定为两点:一个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另一个是“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文化支撑”。这两点既有区别又密不可分。从字面上看,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极易理解。但细细琢磨却颇费思量。因为所谓的文化需求,不但千差万别,而且还有相当的文野优劣之分,有的甚至还属于逆文明的、感官式的需求。如果不加区别地去满足这种需求与趣味,就无异于对维护公众精神健康责任的放弃。换句话说,文化事业所应满足的是公众健康有益的需求,而不是其他。从个人来说,这种文化满足,是一种精神上正能量的充电。从本质和宽泛意义上说,这其实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保护与保养,是为实现中国走向现代国家提供了巨大的精神支撑,也是在为中国积蓄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做长远的文化储备。

正是基于这种冷静理性的认知,习近平任组长的“深改组”才毫不犹豫地把当前中国文化现象与文化产品分成了六大类,即先进文化,传统文化,通俗文化,流行文化,落后文化和有害文化。说实话,笔者虽然隐约感觉这种划分是否完全恰当还有商榷余地。但这种划分毕竟为人们简捷地认清纷繁的中国文化现象提供了一种清晰的思路。

“深改组”一反中国内地某些文化部门及官员令人厌恶的冰冷面孔,不仅以热爱、包容、创新和开拓的心态对当代中国内地的文化现象做了明确分类,而且仍然以同样的态度对不同的文化类型应采取何种有区别的政策姿态做了鲜明的回答。

抵制有害文化

对于先进文化无疑应取促其“发展”的政策态度。对于传统文化则要促使其在原有基础上的“创新”,这正如俗语所云“枯木逢春”“老树新枝”。而对于通俗文化,“深改组”施放的政策信号则是大力“扶持”。习近平在不久前由他主持的北京文艺座谈会上曾经说过,不要把低俗等同于通俗。记得不久前很长一个时期,在中国内地的一些媒体包括某些国家级媒体上,都在竞相以小品曲艺魔术的形式传播低俗文化。一些节目用嘲笑残障人士、讥笑老实人、小人物来搏得廉价的笑声。用半欣赏半怂恿的心态去描写社会上的坑蒙拐骗。用打“擦边球”球的办法反映凶杀、暴力与色情。因此,“深改组”所主张要扶持的“俗文化”当然与低俗有着十分严格的切割。上面所说的“低俗”“恶俗”文化其实是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危害甚大甚广的“有害文化”。“深改组”对“有害文化”的政策态度只有坚定的两个字,即“抵制”。

与这种有害文化有着一定瓜葛的则是“深改组”指出的“落后文化”。何为落后?鄙人以为凡带有封建色彩,或带有旧时代中摧残人性、女性、身心健康及正常心智的文化风俗或遗风均属此类。“落后文化”与“有害文化”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人类文明进步过程中被淘汰的。因此,惟其落后,方有“改造”之必要之可能。

而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现象中,最难以判断也是令决策者最难以把握的,则是处于中间状态的文化与文化产品。这其中既具有代表性又有广泛人脉的就是所谓的“流行文化”。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先生就曾经与一些鄙视和反对“流行歌曲”的人士发生过有趣的争论。胡耀邦认为(大意),歌曲就要流行,如果不流行还能叫好歌吗?应该说,胡先生的话很有些外行,但他对当时颇遭非议的流行歌曲所持有的开明态度至少仍让人感到温暖。如今,“深改组”提出对“流行文化”要加以“引导”,笔者以为这种中性的政策态度不乏留有余地的智慧。事实上,在欧美国家,许多流行文化的走向都具有两面性。在被一些人斥为颓废、消沉和萎靡的背后往往掩藏着青年群体对陈旧秩序的叛逆与反抗。上世纪六十年代一大批西方流行文化的弄潮儿,后来都成为了反对侵略战争的斗士、救助世界贫困家庭的主力,就是一个明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现今中国文化的政策性态度,与以往生硬僵化外行无知的文化指导相比,其差别之大令人唏嘘且慨叹不已。相信有许多人会与笔者一样,期望“深改组”施放的政策信号,能从科学宽厚的政策态度变成一种看得见摸得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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