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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周老虎为法治中国赢得时间

tebiebaodao 2014-08-20 18:44:00 胡 敏/文 总第250期 放大 缩小

 

中共中央对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因严重违纪按党纪立案审查,久盼多时的“大老虎”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这一时引来国内外广泛地关注和热议。周永康的落马,对中共新一届领导人正在开展的如火如荼的反腐败斗争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一个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加强正风肃纪、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又传递出怎样的信号,对一个正在全面迈上现代化道路的发展中大国将产生怎样的深远历史影响,都需要作出冷静的思考。

周永康落马究竟预示着什么?

尽管官媒只是轻描淡写地用“党纪立案审查”周永康,对坊间热议的抓捕“大老虎”行动予以了回应,但对周案的进一步处理还有待纪律检查部门按照党纪国法的严格程序继续展开。确切澄清此前几百天所有的民间揣测、试探和隐喻也有待时间揭开该事件最后的面纱。

在官方对“周老虎”做出最后的“盖棺论定”之前,虽然目前还不好妄加评论,但最能够体现现代媒体舆情力量的网络报道,事实上已对民众的关切做出了有力的注解。

民间一家有影响力的网站财新网在中央发布此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就推出了近六万字篇幅的空前巨文,洋洋洒洒描述了周永康的宦海沉浮。该文以《周永康的红与黑》为题详细渲染了一个很具故事演绎性、又足以吸引眼球的故事。虽然此文已经提前于官方对“周永康事件”作了一个非权威性的正式解读,虽不是一个具法律性的“公断”,但文章立足大量过往事实的描述,还是能够让读者“围观”当事人的种种劣迹。

文章以《头号打虎案揭晓,周永康被审查》作为引子,然后按照时序铺陈开来:《周的青春岁月》、《周永康的三基石:石油、四川、政法》、《因父之名——周氏攫财录》、《“红顶”、“灰顶”和“黑顶”》、《四面埋伏打老虎》等篇章,全面揭示了这样一个多棱角、多履历的高官足够丰富的人生经历。阅后此文,足以让读者唏嘘长叹:就是这样一个当年曾风华正茂、胸怀理想、挥斥方遒的热血青年,几乎抓住了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重要的人生机遇,也应该说是依靠其自身的能力和业绩,最终问鼎权力高峰的时候,却由“红”变“灰”,从“灰”近“黑”,最终陷入权欲的漩涡而晚节不保,站到了党和人民利益的对立面。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列出的十类违行为纪,从媒体已经多方面揭示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周永康在几十年的从政生涯中已经有大量的事实表现出其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存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而侵犯了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能有自身利益高于人民利益的纯洁性的政党,一贯讲求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正是依托这样一个重要优势,他才能历经80多年的历史完成了一个革命党到执政中共的转变,并成就了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能受到人民的拥戴。一定意义上说,中共纪律规范超出了社会转折时期一个国家的法律要求。这个政党始终强调,对党员干部而言,遵守中共纪律是本分,遵守国家法律是义务,党纪国法面前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法纪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严守中共纪律,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约束。党纪不能违,法律更不能犯。

就此说,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而我们从已经公开曝出的周永康自身劣行为来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高级领导干部、一名政法战线的领导者,他的劣行超越了党纪、政纪和国法,也违背了从政做人的底线。

周永康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一是进一步澄清了坊间曾经流传的所谓“刑不上大夫”、“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所谓“潜规则”。我们党再一次向社会亮明自己的显规则:党纪国法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党纪国法不容违逆。任何党员、任何中共高级干部都不能有超越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二是进一步重申了党要管党、从严治中共原则。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告知所有的党员,遵纪守法是无条件的,党纪国法至高无上,必须有纪必执、有法必依、有违必查。藉此以往,这个党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也只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才能夯实执政中共合法地位和筑牢受人民拥戴的民意基础。

三是进一步彰显了党员干部加强道德自律和党性修养的极端重要性。慎独也是党性的一项修炼。周永康之所以出现严重违纪问题乃至于腐败,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在各种权利诱惑面前,如果失守“党性关、纪律关、法律关、权力关、廉政关”的防线,突破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并放弃对世界观的自觉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甚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最终只能让贪欲蒙蔽理智,让权势淹没敬畏,最终走向的就是蜕变腐化、违法犯罪的深渊。

治标到治本重在推进政治文明

周永康事件,教训发人深省,令人扼腕悲叹。引以为训的是:党员干部不论官居何位,只有始终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也才是对自己的人生和对自己的家人负责。

值得玩味的是,中共中央在宣布对周永康立案审查的同日,宣布了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这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其实这已是意味分明。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出重拳“打老虎”、“拍苍蝇”,直至揪出一系列党政军中的“大老虎”,凸显的不只是新一届中共中央革除沉疴、刮骨疗毒的自我革新的巨大政治魄力和勇气,更重要的是要让执政党顺应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势,通过自我净化、自身革新,全面提高执政中共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最终建构适应时代发展需要、顺乎人民需要的现代政治文明。

为此,必须清晰地回答这样三个问题:

第一,一个出身平民,也可谓“根正苗红”的上进青年在达到权高位重、权倾一时的人生巅峰之际,怎么就可以无视多年受党培养和磨砺,跳出众多信条、党纪、政纪、国法的约束,潜心编织起错综复杂的权力圈、利益圈、政商圈乃至于黑道圈,并在这样庞大的关系网庇护下利用其职位和影响力,背离党性原则和人生底线,非法攫取私利,任意横行滋虐,肆意践踏法律?

第二,为什么在中国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最快速成长阶段,一方面我们可以获得最快速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增长成果却能被各种利益集团所轻易裹挟,改革开放的果实成为了一部分官员权力寻租的丰厚土壤、巧取豪夺的资本城池、中饱私囊的腐败重地,中国是不是依然跳不出许多国家快速发展阶段出现的腐败与发展相伴相行的“双重悖论”?

第三,在我们这样一个历史文化悠久同时“官本位”思想包袱又十分沉重的国家,如何既能通过洗心革面式的反腐败运动,重塑政党权威、发挥威权政治的积极作用,同时又能大力度地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在不发生“颠覆性错误”的前提下真正打破“官强民弱”的利益格局,切实开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政治文明之路?

回答好这三个问题的关节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强调的要“两个坚持”,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面对中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共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这个历史关键期,只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由此看,周永康落马,就绝不是中共对反腐行动划了一个句号,而恰恰是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新的开始。今天,我们通过不断加大加深反腐败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这些治标手段,为的就是为明天建设的法治化中国赢得时间、赢得民意、赢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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