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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必须贯彻公权力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tupianzhongguo 2014-08-13 18:31:11 总第249期 放大 缩小

 

以“政商重构 市场还权”为主题的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日前在北京举行。中国著名法学教授江平以中央决定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为切入点,深入阐述了法律在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所起的作用。

江平表示:“从我们党的历史来看,在一次中央全会讨论依法治国,这是绝无仅有的,也是一个很可喜的现象。”

在谈到当下政府倡导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时,江平表示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想取得一定的发展至少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尊重市场规律,充分体现市场主体的自愿原则,不能搞拉郎配;二是,股份比例应该合理,民营股份应该保持一定的比例;三是,权利要做得真正的平等,民营股份能够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时也能够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分配;四是,在执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同时施行职工持股制,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在论述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时,江平表示:公权力应该是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即禁止,私权利是凡是法律没禁止的即自由。在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方面,江平表示现在政府对于市场自由参与的过多,对于市场秩序管理的过少,政府在今后的施政过程中应该调整这种扭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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