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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助力食品安全

tebiebaodao 2014-07-23 19:59:27 吴祐昕 吴林海/文 总第247期 放大 缩小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食品安全是个复杂问题,从生产到流通,涉及到食品链的各个环节,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数据的综合利用,有效、适时的大数据应用能够让我们从这些数据中分析出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大数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作用开始显现

人们在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都产生着大量的数据,食品产业的大数据,更多地与即时趋势联系在一起。人们困惑于大数据的纷繁复杂!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食品品种及食品添加剂越来越多,传统手段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复杂的食品监管需求,从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来看,食品监管成了食品安全的棘手问题。

大数据管理将海量数据聚合在一起,将离散的数据需求聚合为数据长尾,从而满足传统治理中难以实现的功能。例如,大数据管理的虚拟性,有利于信息跨越区域进行管理,避免由于行政区域划分,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地方保护,食品监管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食品监管部门条块分割,造成监管信息分散、信息内容单一、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尤其中国大部制改革以来,多头监管的情况已经有所改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成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因此,运用大数据进行综合管理,优化监管职能部门的资源配置,制定出较好的统筹与协调解决方案,合理配置部门监管职能的同时,将大大提高信息资本的利用效率,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用大数据解决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的时候,其背后所反映的其实是缺乏真实及时的食品安全信息权威来源,缺乏信息对称、统一监管和统一发布的食品安全公共产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庞大的移动互联用户基数,预示着我们已经进入错综复杂的移动信息时代。三大因素造成大数据背景下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信息不对称”问题:

1,中国移动网民数量惊人,用户规模快速增长,对于社会影响力空前强化;

2,全球性的移动应用层出不穷,呈现社会化和结构化特征;

3、移动互联网的新运用、新趋势、新特征相关的大数据反应出的系列新食品安全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信息化生存使得食品安全风险舆情对国家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越来越严重,且是从底层结构开始的彻底的、颠覆的、不可逆的危害。目前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信息标准不统一,接口不统一,平台不统一。大数据的易被攻击性,信息的紊乱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中国食品消费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感。为了预防国家食品安全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对基于网络行为的敏感或其他相关信息组成的大数据,需要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组织大思路,实施大构建,形成一个从下到上的信息逆流和从上到下的信息瀑布共同作用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打破信息孤岛,架构起基于大数据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云平台,进而缓解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

大数据让“人人都是食品安全监管员”

大数据时代,既是全球、全人类的大数据时代,同时也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个人化、个性化的大数据时代。Web2.0概念中,把“个人化”作为互联网核心升级的特征。“大数据”代表着新的变革,本质上是个人化的继续延伸和深入发展。个人的大数据汇聚起来,形成“个人的大数据”。因此,我们可以说大数据是个人化数据,是社会化数据,是个人化与社会化高度结合的数据。

食品安全大数据同样也是如此,需要整个社会的全员关注,主动反馈各类数据和信息,才能形成信息逆流,让民意成为执法监管的辅助利器,而不仅仅是表现在牢骚和疯狂转发自己都不确定的信息。

因此,个人化与社会化的结合程度更加紧密,是其相对于Web2.0数据构成的重大进化:食品链的微观数据支撑宏观,宏观数据又影响微观数据;数据运动与人和社会活动紧密联结;数据不再按网络的物理结构分布和组织,而是按个人关系和社会关系结构重组。

食品安全得到全民和结构化的关注,人人都能够有渠道得到可信信息,并负责任的上传可信信息,大数据对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才能得以实现。

呼吁实施以大数据为依托的“FS食品安全码”

“FS”即食品安全FoodSafety的简写,“FS食品安全码”表现为加密二维码,通过统一信息来源,归并各类数据源,打通信息沟壑,生成“FS食品安全码”,供消费者在消费决策的那一刻,溯源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

大数据管理,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数据来源,各种各样的不同结构与属性的数据开始是分属于很多部门,甚至个人所有,应该把这些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这些数据如果不能用来共享,就不能产生信息增值。同时,还要求生产、经营、消费各方在信息共享时,保证信息的实时行、有效性。因此,要使大数据对食品监管起到应有的作用,数据的收集与共享是问题的关键。

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FS食品安全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FS食品安全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食品安全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FS食品安全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

消费者通过即时扫描“FS食品安全码”,查询食品真假和质量情况,同时还能将使用感受上传,充实到食品安全云数据库中。值得注意的就是要注意数据使用时,对企业和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因为数据是大数据管理对象,数据能产生新的应用程序和信息服务,从而带来商业利益和社会效益。但大数据也导致了数据泛滥,这种泛滥导致人们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忧虑。大数据扩大了信息范围,加快了信息传递和共享速度,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其所含的商业信息或私密信息就可能泄露,例如,某种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料、时间、条件等。一旦人们发现这些信息泄漏,就会抵制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应用。

要让老百姓重拾食品安全信心,必须突出“信任”因素,充分利用好大数据,构建出百姓参与,权威管理,统一归口的综合性立体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将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种数据纳入系统,通过集成检索、利用和分析来提取相关信息,缓解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为今后的国民体质改善计划建立底层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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