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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申报,低水平起哄?

shehuiguangjiao 2014-06-24 12:22:10 佘宗明/文 总第244期 放大 缩小

 

略懂生物学的人,都知道有个词叫“趋光性”,把它移植到政经领域,似乎也可寓指地方对新型发展平台的趋之若鹜。说起这,是因联想起“自贸区申报热”。

据了解,自去年9月上海挂牌以来,“自贸区”已成继经济特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保税区等之后又一个“香饽饽”。有媒体统计,在2014年各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至少有27个明确写到要申报、对接或建设“自贸区”。如果算上未写进报告但积极申报自贸区的,那就更多了。它呈现出的,无疑是“一窝蜂”的竞相申办态势。

只不过这股热潮如今已被泼了瓢冷水。有官媒日前报道称,因扎堆申报问题多多,中央已对申报流程按下“暂停键”,并打回重新审查。这也意味着,第二家“自贸区”或许来得不会那么快。

从“一哄而上”到被叫停,自贸区申报热迎来的紧急刹车,是对个中“占位癖”与“冒进病”,或者说是对盲目“趋光”的棒喝,也是对地方发展思路再矫枉的警示。

“圈地冲动”下的自贸区痴迷

自贸区申报热,应该说,不乏现实的催生土壤:眼下对不少地方而言,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的发展处境,正让它们遭受着动力匮乏、下行压力增加的难题。而自贸区式探路,正契合其产业“腾笼换鸟”之需——可以想见,开辟更开放的贸易区域,可优化地方投资环境,也可为城市在区域发展横向序列中,获得起跑优势。一方面是各地的发展焦渴,一方面是自贸区发展驱动的衍生功能,二者“联袂”,难免“鼓动”某些地方加入申报阵列。

也正因如此,有些地方为搭上“自贸区”的班车,纷纷祭出“必杀技”:或是频频“跑部”,利用游说能力来争取政策口子,或是在各个场合强调自身的“特色”“优势”,还把建自贸区提上日程,恨不能自贸区的牌子立马“到自己碗里来”。

毫无疑问,将谋发展诉求塞进改革筐中,寻求它与新发展契机的嵌合,对地方经济发展也不无意义。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在变通中发掘发展势能,本也该是各地方应有的敏感的发展嗅觉。但也应看到,申报自贸区,不能是想申就申,而应有着清晰认知、理性考量。不能只看到自贸区能够释放的红利,而看不到创设自贸区的改革寓意;更不能仍停留在政策套利的低层次上,重蹈“开发区”老路。

所谓开发区或产业园模式,说到底,其实就是“要政策、抢优惠、抢招商”的发展路数,而跑马圈地,几乎是其格式化的内置“套路”。在诸如中央及地方层面税收减免、金融机构专项信贷支持、国家定向补贴,乃至发放特许经营牌照等政策扶持举措下,它通常能以刺激为手段,带动地方GDP的急遽飙升。

但是,以开发区名义圈地,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导致热钱流入的开发模式,其正面边际效应正日趋衰减,因动辄异化为盲区的圈地热,流于政绩项目、面子工程,它由此形成的负资产甚至至今难以清理。本质上,它只是向市场经济发展过渡过程中的暂时性安排,可因政绩驱动等因素,该模式却成为不少地方谋发展的路径依赖。

对于自贸区,有些地方仍以为,它能沿袭圈地模式,对其的想象,也未走出“抢投资、拉项目、圈资源”的窠臼,未摆脱对“优惠政策、特殊待遇为导向”的依赖。它们对自贸区的痴迷,说白了就是对“开发区”依赖的情感移植。也正是对自贸区的理解不通透,仍想着穿新鞋走老路,它们才会对自贸区的“牌子”无比青睐,企望用它来给自身“镀金”。

申报自贸区与“行政收缩”的背反

对于自贸区的概念,李克强总理去年5月曾发表文章称:“自贸区不是搞‘政策特区’或‘税收洼地’,而是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创新经济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它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而非政策洼地,其支点是制度创新,是改革内生力;它与深化改革节奏紧密关联,而不是简单建几个贸易园区就能了事,也不可能再停留在“加工制造+转口贸易”的浅表层次。

就上海自贸区的实践看,它相继推出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监管等举措,就以创新为内蕴前提。而在其试点中,作为核心举措的“负面清单”管理,就要求减少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活动区间,避免行政权力对公平市场竞争的破坏,其落点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说到底,它体现着“政策克制”和“行政收缩”的原则。

遗憾的是,某些地方扎堆申报自贸区,仍寄望于政策优惠,其本质仍是对行政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推崇。就此而言,它跟自贸区应有的价值基点无疑是背道而驰。在路向选择上,它们也截然不同,一个是着眼于制度创新,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推进企业参与区域经济政策制定调整等,一个则是指望有关部门搞扶持补贴。

自贸区能成落实本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平台,缘由即在于此:它不在优惠政策的特殊,而在“使命”的特别,即探索出一套行政权力与市场更加契合的制度路径。而要建成自贸区,亟需具备对应领域的发展条件,包括国际贸易体量,对外开放的潜力等。有媒体就称,知情人士曝商务部对地方申报自贸区有着三点“不成文”的基本要求,包括综合保税区、经济总量及地方特色。实质上,在当下,许多跨国企业更看重的,已不再是传统概念上的财税优惠,而是宏观的营商环境、行业性机会等等。

更何况,自贸区建设也常常会伴生诸多风险:它可能因设置与功能定位错位,而打乱市场内在秩序,而其特殊的监管体系,也依赖于极高的固定成本之上,这笔成本必须与成规模的对外经贸捆绑分摊,以取得改革效益。否则,它很可能沿袭“匆匆上马—后劲不足—留下烂摊子”的烂尾模式。

在此情境下,自贸区申报,既应清醒认识自身条件,也该了解到申办风险,有起码的经济量、风险管控意识等。这也亟须以尊重经济规律,考虑实际情况为前提,而不可在足不适履的情况下揠苗助长,“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揆诸时下,有些地方罔顾自身所需,也并不清楚“自贸区”究竟意味着什么,它们连必要的准备都没做好,如没建立起权力清单制度,不知道如何在削减事先审批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间平衡拿捏。一哄而上,只因思维还停留在“优惠政策攀比”的层面,担心失去先机、将来在政策上吃亏,所以先出来“排队卡位”,抑或是“凑凑热闹”,也借此宣示追求改革的姿态,而真正的改革意愿其实寥寥。自贸区对其而言,只是一副牌,它瞄准的是行政指挥棒下的政策眷顾。

现实中,部分地方也借申报自贸区,吃到了些许甜头:在传出申报消息后,当地房地产市场暴涨、资本市场兴起“炒地图”之风……这些都暴露出政策套利的投机心态,也将其置于鼓胀的风险泡沫之下。到头来,这偏离了创设自贸区的价值初衷,也属于表错了情、念歪了经。

用改革先行给发展铺路

决策层叫停自贸区申报热,意图或在于倒逼地方更冷静、务实,不是把宝都押在自贸区试验上,而是勤修内功,以改革为驱动,发掘发展契机。“自贸区”固然是发展议题框架下的热门概念,却眼下未必就适合立马推广开来:一者,很多地方建自贸区的条件尚不成熟,不可冒进;二者,自贸区试验仍处于“探路阶段”,其可资借鉴的经验仍在摸索。

毕竟,自贸区运营时间现在还很短,很多工作还处在推进节奏中,其落地效果如何,需要一个观察期。就拿上海自贸区来讲,在反复修订自贸区方案的几个月时间里,从“要政策”到“要创新”,它也经历了艰难的转变过程。在“由点及面”、循序铺开的试点思路下,这些终需长期性的观察总结,以便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性建设方案、可共享的信息平台。

还应看到,近年来,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开放性市场体系,已成国家的“发展攻略”。它意味着要打破各种隔阂壁垒,也要突破对地域性优惠政策造成的“政策洼地”。自贸区建设,就是以全域开放为落脚点。在“试点——推广”上,它显然也该有系统布局、整体谋划,而不能条状分割,破坏开放性格局。于中央层面而言,虑及地方监管、调控能力的差异,在开放次序上须统筹考虑,以确保有序推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表明自贸区试点不会孤立存在,接下来还会有第二梯队,但它不会是予取予求、开大口子,而是以审慎评估、科学权衡为前提。

在此语境中,有的地方与其“临渊羡鱼”,或蜂拥而上地争抢特殊化待遇,纠结于是否会被选中,不如退而结网,在改革先行中,跳脱政策依赖,也以创新有为、善作善成,来呼应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尽管说自贸区试验有些涉及部分法律法规的“暂停执行”,需全国人大授权,可其很多创新思路却未尝不可借鉴,比如说,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经济活力等方面,各地方并不缺乏可作为的空间。

尤其是某些条件“先天不足”的地区,想戴上“自贸区”的帽子,不如因地制宜地制订发展策略,努力发掘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等,建立有优势的地方产业集群。还有就是改进公共服务水平,也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以实现优质治理作为吸引企业和资金流入的最终保障,切实改善发展的成色。

总而言之,自贸区的价值不在“牌子”本身,而在于它内蕴的改革本意。对各地方而言,“谋发展”重要的是找准定位、合理筹谋,而不是落入“要政策”的窠臼,在“低水平起哄”中,把自身带入单一化、难持续的发展老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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