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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扫黄何以引发“舆论地震”

shehuiguangjiao 2014-03-09 17:43:19 铁永功/文 总第233期 放大 缩小

春节假期后,新闻显得有些寡淡:没有突发事件,缺少新闻热点,但在假期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央视放出了最大的舆论炸弹。一时间,“东莞”这个地方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占据了网络和新媒体的显要位置。

这一天,央视新闻频道播出的《屡扫不绝的东莞“黄流”》节目,罕见地用长达25分钟的时长,“高规格”展示了这家国家级电视台记者在东莞数天暗访色情业的成果。这段新闻视频中,央视记者在东莞暗访五个镇的酒店、KTV和洗浴场所,震惊地发现“KTV里跳艳舞,色情服务明目张胆”、“酒店不住宿,名为‘选秀’实为卖淫”、“五星级酒店里‘裸舞选秀’,小姐明码标价”、“20多项色情‘莞式服务’,淫秽竟成商家竞争特色”,并声称两次打110举报色情交易均无人出警。

经过一天的持续“肉弹”轰炸,央视用掷地有声的评论为报道定调:法治中国,没有扫不了的黄流!并呼吁对这种违法和丑恶现象进行“舆论谴责”。然而,他们没想到,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他们自己却成了集中嘲讽和批评的对象。

“东莞挺住”的狂欢与批判

节目播出不久,长达20多分钟的新闻视频,就开始在网络和微博、微信群中大量流传。很多人一开始被节目的“大尺度”惊呆了,有人吐槽,“自薛蛮子招供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这么长时间的央视新闻了。”有人调侃,“央视给东莞拍的形象宣传片真是太棒了,不愧是专业的。”

而后,各路段子手反应过来,开始各显神通,有人点起了蜡烛,带头喊出了“东莞挺住”的口号,“央视无情,人间有爱”、“天堂里没有央视!”让人感觉东莞发生了强烈地震。各种与东莞有关的段子、戏仿、PS图片扑面而来。一时人人争说东莞,甚至因此让活跃度持续下降的微博,似乎又焕发了生机。

相对专业的评论,来自媒体同行。在最早被推荐的一篇长文《为什么中国记者喜欢举报“小姐”》,作者显然很熟悉媒体不时发动“暗访色情业”活动,并对他们常见的操作手法进行了辛辣的嘲讽,直言这种报道“毫无新闻价值”,只能显示记者的猥琐和虚弱。

还有认证为“南方都市报评论部”的加V微博,教育同行老大哥“应该怎样做新闻”:“媒体不是不能报道色情业,这个原始行业是否仍存在暴力血泪、娼妓们的生存状态,及其屡禁不止背后的权力庇护,更需要媒体关注。只有真相,东莞小姐才能真正不哭。”

当然,对这种娱乐化的狂欢和一边倒的批判,也有人表达了不满。认为这种毫无是非的非议,是对本分东莞人的侮辱,也是对法律和道德的践踏,这样娱乐至死的双重标准,才是可耻的。但这种一本正经的分析和辩护,显得势单力薄,瞬间淹没在一片“挺住”声中。

当然,这些非主流吐槽和批评,主要在非主流渠道流传,刊发在主流媒体的评论,更多跟在央视后面亦步亦趋,质问“阳光之下,谁打造了法外色情特区”?警告东莞市方面,“纵容黄流泛滥只会害了东莞”。

这些报道和呼吁,获得了官方的迅速回应。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传达胡春华书记的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到东莞,组织开展查处工作。当晚9时,东莞市公安局组织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场所、沐足、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截至当晚10时,共抓捕67人。曝光的12家涉黄娱乐场所已被查封,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和涉黄酒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停职调查。

“正当”的报道为何遭遇非议

正如观察者所说,媒体通过暗访揭发色情服务这种事,很多媒体都做过,在央视也不是第一次,为何此次引起这么激烈的反弹?

最明显的原因,是对报道中巨细靡遗的细节渲染感到震惊和不解。虽然很多人对报道内容谈论得津津有味,但有人直言,和家人一起看这个节目,会感到很不好意思。节目中大量出现的露骨画面、详尽细节,让人看得脸红心跳;对色情服务提供者不加遮掩的示众、频繁跳出的“小姐”等歧视性字眼,甚至引发了“联合国”的委婉抗议。在随后的扫黄行动中,一些性工作者抱头蹲地的弱者姿态,运动式执法可能出现的误伤无辜,更能激起一些人的同情和不满。

另外,央视游走在舆论引导、过度娱乐、高度商业化之间的复杂形象,也早已在公众中形成了负面的刻板印象。在揭发星巴克暴利、网站涉黄、房企欠税等报道中,都可以看出其舆论强势地位,而这些显得“霸道”的报道,也引发了公众质疑。在此前的“薛蛮子事件”、“新快报事件”中,这种质疑已经集中出现。在一些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和职业伦理的人看来,媒体是社会公器,舆论监督的炮火,更多应该对准权力滥用和贪官权贵,报道也更应该专业和客观,而非直接挥舞道德大棒。

公正地说,按照现有法律,卖淫、嫖娼都属于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严厉打击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媒体进行举报暗访也并无不正当。央视报道中操作虽有瑕疵,但也有对执法者失职渎职的追问、对公职人员接受色情服务的监督。问题是,在舆论监督受到严格限制、监督权力束手束脚的舆论环境下,对普通人的监督,很难逃脱选择性执法和“欺软怕硬”的质疑。

性产业“罪与非罪”的纠结

围绕央视“扫黄”的这场争议,直观展示了新传播环境下两个舆论场的严重分裂。除了因为新媒体给了普通人以公开发表言论的渠道,更是性产业罪与非罪这个“世界性难题”在中国的突出反映。

众所周知,卖淫嫖娼等性产业在中国大陆都属于违法行为,是执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更广为人知的是,中国当前并不可能消灭性产业,甚至这个古老的行业还出现越来越蓬勃的趋势。东莞就是中国地下性产业繁荣的一个典型代表。“中国性都”的名号广为人知,借鉴自现代工业生产的“莞式标准”更说明性产业已经蔚为大观。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也得到了当地执法部门的默许甚至纵容。记者多次报警后无人管,就是证明。

我们常说,旧社会逼良为娼,对娼寮的改造,是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后的一大功绩。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没有哪个国家有能力完全禁绝性服务业。这种条文上的坚决和执行中的绥靖,在导致性产业“野蛮生长”的同时,也滋生了更多的贪腐、寻租和暴力。因此,认真讨论一下这个领域的公共管理,或许比重复那些道德过剩的陈词滥调更有意义。

性产业是否应该合法化或去罪化,是社会科学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在一些人看来,性产业存在,会毒害社会道德,威胁家庭稳定和良好风气,甚至造成拐卖妇女、胁迫卖淫等社会问题;但在另一些人看来,人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通过提供性服务养家糊口,完全可以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也可以成为一种职业。这两种观点分歧巨大,似乎缺少调和的可能。

如果抛开意识形态的争议,单纯从实证研究的视角来看,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探索过性服务合法化。实践证明,这并未造成社会道德沦丧或家庭风雨飘摇,在一些地方涉性犯罪还有所下降。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另外的问题,比如性产业管理难度加大、拐卖强迫卖淫增多等。对比各种政策结果的优劣,有人提出,不应鼓励性产业合法化,但可以有条件的对卖淫现象去罪化,同时加强对这一行业的管理。

在中国,公众和管理者对地下性产业的态度存在诸多暧昧和分歧,这次围绕央视扫黄的争议和狂欢,就是一次直观体现。有鉴于此,中国似乎到了应该认真探讨如何管理庞大性产业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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