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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令”绑住官员弄权

tebiebaodao 2014-03-09 17:14:15 总第233期 放大 缩小

胡 敏/文

(国家行政学院副巡视员)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启动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入手,在党政机关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整风肃纪运动:在思想上针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作风上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去年一年内紧锣密鼓推出公务员“十五项禁令”,对领导干部实行严规戒律;在组织行为上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加大了惩治腐败力度,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扫四风”、“出戒律”、“反腐败”,中共下了功夫、动了真格、出了实效。一环环干群促进活动,给官员形成了思想的警钟;一项项规定接踵而来,给官员形成了言行的“令牌”;一个个腐败贪官应声落马,给官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媒体评价,官员的“好日子”过到头了;群众热评:一个风清气正的时代到来了。而最根本的,一个规范权力运行、构建防腐惩治体系、让官员回归到正常生活工作轨道上的清明政治框架正在建立起来。

禁令和不准 事关改革大局

这一年多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纪委、中组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陆续下发各类通知、规定、意见、条例约15个。这些规范出台紧锣密鼓,它们从多个方面,对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负面清单”、做出了精细化规定。

与此同时,全国也有数万官员因为违规或者“顶风作案”问题被及时曝光和查处,体现了“禁令”不再是纸上谈兵,“令行禁止”有了威慑作用。

为此,便有网络媒体好意在马年新春发帖,梳理出了“2014年官员不能做的98件事”的“廉政清单”,以此来提醒和警示各级党政官员,切莫对各项禁令抱侥幸心理。

仔细审视中共各部门出台的规定戒律:从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禁烟,到坚决刹住节庆期间公款送礼、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再到颁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等举措,这一系列新规,就像一道道“紧箍咒”,束缚住的是官员的行为恣意,捆绑住的是官员擅弄权力的妄为。

其实,要说这些规定,并不“过分”也不“苛刻”,应该说,它们都是党政干部起码的职责规范或者说是官员“为政”必须坚守的基本规矩。

革命战争年代,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中共就强调领导干部要过简朴生活,那时即使是高级领导干部,也没有什么特殊待遇。革命成功后,毛泽东在西柏坡强调“两个务必”,防止领导干部进城后经不起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建国后很长一个时期,大多数党政干部也都能与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生活和工作待遇上除了必要的保障外,也没有多少太多超越普通群众的地方。当然,改革开放后,随着大陆生活工作条件越来越好,党政干部或者公职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适当有所改善,当然可以,但基本准则并不能丢掉。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党政干部还是严格履行了公职人员的职责规范,坚守住了为官的基本操守。不过,也的确有不少党政干部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侵染,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出现了动摇,滋生出种种特权思想和腐败行为。近年来在某些领域还出现了高发频发态势,有的党政官员将“吃拿卡要”当做了正常需求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人民群众对此极为不满,这些用权谋私、贪污腐败行为,直接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长此以往,就会动摇执政党的民心基础,丧失执政党的政权根基。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绘制的中国未来改革方向总的路线图中,中共中央就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为改革总报告的一个重要章节列入其中,并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决定》为此还特别强调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对党政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

从15项禁令,到“五个不准”写入党的报告,体现了中央“党要管党、严格治党,严格管理党政干部”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并将其置于整个改革一盘棋的战略全局和高度加以重视和布局了。

禁令的本质在限定公权私用

中央各项禁令火速出台以来,坊间一个时期以来也不断流出这样的声音:如今官场不太平了,为官风险大了,官员不好当了,“官不聊生”了。许多官员也不断自警“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了……

俗话讲,“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的确,做人有做人的规矩,为官有为官的章法。共产党员的官员本来就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有超脱人民群众之上的利益,不能行使违背群众意志之外的权力。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做人的操守、人民的评判,就是共产党官员必须坚守的一个个行为准绳,一层层制度规范,一条条清规戒律。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没有制度就不能成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没有可以执政的江山。一定意义上说,共产党官员的“成人”就是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成仁取义”。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每一个党员从加入党组织举手宣誓那一刻起就把个人的命运与党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了,这就必须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成就这样的人民公仆,就是要有行为上的自觉、精神上的自警、信念上的自净,一句话,就是要有为官做人的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召开的十三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这就是说,党员干部必须做规矩事,做规矩人。各级领导干部理当严格贯彻落实。

有规矩,首先是在思想上清醒。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每个一分子必须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认清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为人民执政,必须权为民谋,权为民用;还要心胸开阔、志存高远,讲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更主要的是,有规矩,还要在组织上遵纪。对党的干部来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自觉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不要心存侥幸。

有规矩,更要在言行上守章。党员干部要心存对权力的敬畏,自觉让广大干部群众在阳光下监督权力,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同时,还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坦荡做人、堂堂正正。做到事事出于公心,做到公权为民,谨慎用权,一丝一毫不私用公权。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共产党的干部,需要牢记的是,因为你是为人民服务的,因为你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利益的,因为你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如此这般,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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