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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临时到何时

shehuiguangjiao 2013-09-29 20:46:42 南关前/文 总第217期 放大 缩小

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劳动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对社会公开征集意见,部分行政法学专家认为,“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从南到北,劳务派遣工在中国的企业工厂里,同野草一般迅速蔓延。

新版《劳动法》旨在加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而派遣工的泛滥却人为制造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强化了不公。专家指出,派遗工四处开花,其背后是企业逃避劳动监管、节省用工成本的利益趋动。

近年来,派遗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有了爆炸式增长,成为新的社会热点和不安定因素。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落实同工同酬,完善细化《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是迫在眉睫。

“迟早要来”的危机

坐轿子车的和骑车的,这是某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工人对自己身份的直观认同。

这种低人一等的疏离感源于这样一种景象:每天,大量身车印有“港口集团”的通勤大客从港口的各个码头呼啸出入,空调车上大都坐着衣着整齐的员工;另一种蔚为壮观的情形是,每天早中晚,大批头戴印有“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蓝色安全帽的人,骑着自行车和摩托,鱼贯出入各个码头,出来的人满面污渍,浑身被汗水浸透。

一个码头上的职工,因为有“港务局职工”和“劳务派遣工”这种身份上的差别,呈现泾渭分明的两种状态。

该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港装”)管理着二千多名员工,其中绝大多数是劳务派遣工。在当代产业工人里,这是地地道道的一个弱势群体,低工资、无保障、缺乏上升通道。新版《劳动法》颁布后,这个群体在中国呈现滚雪球之势。

在运作3年有余后,港装遭遇了一次重大危机。对工人们来说,这一天“迟早要来”。

这天下午,工人们像往常一样来到码头,但他们并没有顺从地拿起工具去干活,而是齐刷刷地坐在了港装设在杂货码头的办公楼前。

这一幕来得毫无征兆。事后,多位工人告诉记者,这一行动完全是自发的,如果说有动力驱使,那就是他们心中长久积郁的怨恨。

点燃怨恨的导火索,是前一天港装公司下发的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将工人搬运化肥的工价下调了20%。

“我们本来就是港口上的‘二等公民’,码头上的脏活、累活全是我们这些派遣工在干,收入远远比不上港务局和各分公司的正式工。之前大家都在盼年底双薪能够落实,没想到,双薪没盼来,却盼来了降薪,大家一听,头都‘炸’了。”工人老李说。

随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装公司等相关各方与工人代表坐在了谈判桌前,最终达成的协议是,搬运化肥的价格在原价(未降价之前的价格)基础上上调30%,允许年满45岁的工人留用转岗。

之后,工人们重新复工,搬运码头上堆积如山的货物。持续数天的风波就此平息。

港装是这座滨海城市最大的劳务派遣企业。它成立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不久。

翻阅公司成立时的报道,有这样的介绍:该公司成立是“为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集团公司劳动用工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标志”。公司主要为港口装卸生产服务。

据员工反映,港装成立后,就把原港务局使用的大量“临时工”、“农民工”等非正式工划归到港装统一管理,对外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出现。

港装的农民工主要来源于附近县、市,上岗前与其所在县的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港装管理着大量农民工,表面上二者并无关联。这些工人的工资、社保等均由各县的劳务开发公司办理,他们的身份有另外一个称谓——“劳务派遣工”。

“干的是和地下挖煤工一样累的活,风险没有挖煤工大。我们是现代‘包身工’。”港装的派遣工老李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

派遣工的一天

晚上18点,骑车从家出发去码头。

晚19点听候值班长传达计划。半小时后到工具库领工具。

19点40分正式开始从车皮上卸化肥。这个晚上,他们班组18人要从车皮上卸下430吨化肥,换算成袋数是8600袋。如果摊到人头上,平均每人477袋。

“不是平均数那样简单,你从车皮上弄下来,再转运,再放上固定的网格上垛起来,至少有4道工序,那样,每人干的活就是477袋的倍数。”双眼布满血丝的老张提醒记者。

工人们争先恐后。“如果你不抢着干活,下回领导就不给你派活了,本来挣得就少,那样生活就成问题了。”

一袋化肥50公斤,这个重量压在老张身上,他感觉不是特别沉。汗水涨潮一般涌出来,渗过编织袋,和化肥混合后回流到背上,脊背上泛起阵阵轻微的灼痛。

这种灼痛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轻,而后麻木的。老张记得,刚来码头干活那会儿,那种灼痛是针刺一般。

咕咕叫唤的肚子急切地盼望主人安抚。午夜24点,他们陆续放下手中的活儿,骑车外出找食物。老张买了一袋方便面,1元钱,是小卖部里最便宜的。囫囵着吃完,饥饿感开始退缩。

凌晨1点,工人们再次聚拢到作业现场,重新开张。

身上越来越粘乎,手脚也愈发沉重,挪步时,腿脚在身上的感受都不那么真实了。早上7时,搬运工作结束。

老张穿着两层衣服,从头到脚已找不到一小块干的地方。他擦擦汗,蹬上嘎吱作响的自行车往家奔,握着车把的手有些发抖。回到家,他的手脚还在隐隐作痛,来不及脱掉泛着盐斑和污渍的外套,便一头栽倒在草席铺就的床上,睡着了。

老张租住的小平房离铁道只有几米远的距离,一张床占据了半个屋子,不时驶过来的货车如同浪涛一样摇撼着小屋,尖利的鸣笛声划破长空,酣睡中的老张浑然不觉。直到下午15点,他才在似梦非梦中醒来。

枕着铁路入眠对许多人来说形同噩梦。铁轨边上的小简易房,城里人惟恐避之不及,老张选择这里,图它便宜,房租每月200元。老张的很多工友都住在铁路边的这种小平房里。

这一晚班的活,老张大约能挣到120元。工人们实行三班倒,如果能干满21个班,月底的计件工资是2560元。但并不能这么计算,对他们来说,不是每天都有化肥扛,这件体力活比很多杂活收入高。不论刮风下雨,码头上哪里有活儿去哪里,大年三十也不例外。

待遇不如农民工

工人们的工资由计件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奖金是计件工资的30%,但如果请一次事假,奖金会被扣除一半,请两次,奖金全无。

装卸化肥不是最累的活儿,最令工人们发怵的是搬运一种PVC原料,一袋25公斤,扛一袋有点轻,工作效率上不来,扛两袋时双手要付出很大的抓力。货物放在地面还会溅起原料粉尘,吸入肺里有窒息感。

“虽然上头要你工作时戴上口罩,但你累得气都喘不过来,哪个还会去戴口罩?”

今年的活比去年少了很多,正常情况下,一个班组一次要卸装7车皮化肥,去年一般要卸装10车皮,高峰时达17个车皮。

活少了,劳动强度低了,老张应该喘口气了,他的心里却备感焦灼。他从箱底翻出一本存折来,存折显示,今年他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了2000元。

“这点钱在城市生活很难,我老婆没有工作,孩子上学要钱,老家还有七旬老人,物价节节涨,现在真是入不敷出。老婆多年没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孩子长身体,肉也舍不得割……”这个体格魁梧的男人嗫嚅着,眼圈红了。

窗外,列车驶过,小屋的地板有节律地抖动着。$nextpage$

老张的家在山区,在港口做了十几年搬运工,现在又被“规范”成劳务派遣工,生活越发困顿。

“我们回不去,拖家带口到城里打了这么多年工,孩子也是在城里长大的,在这里,再怎么辛苦,挣到的钱还是比在村里强一些。”老张木然地望着斑驳的天花板,喃喃自语道。

“我们干着农民工的活,待遇还不如农民工!”老张的工友老赵在一旁插话说。

就在派遣工们要求涨薪的那些日子,心急如焚的货主张罗着自己去雇农民工,PVC每吨出价20元,化肥每60吨出价600元,而港方给派遣工的上述价码分别为5.08元和330元。

同工同酬,对港装派遣工们来说是一种奢望。工人们说,在港口,矿石装卸、大豆卸船等计价高、基本不出体力的活,大都由正式工来干,“偶尔轮到我们就跟天上掉了馅饼似的。”就拿劳动强度很小的零活来说,杂货港劳动服务公司的正式工来做报酬为17.5元一小时,派遣工的价码是6.5元一小时。

“农民工都能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不能,农民工能直接从雇主那里领薪水,我们的工资经过了几传手,从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开到港装公司,从港装公司开到县劳务开发服务公司。”

没有过节费,没有年底双薪,加班费也打折扣,永远有干不完的活,升职无望,不知道将来老了,扛不动包了怎么办。老张说他受够了这样的日子,他将观望一段日子,如果待遇没有改善,他会离开码头,挂个牌子蹲在街头,做一名流动的农民工。

同老张一样,许多派遣工选择留在码头,除了在这里流汗多年心有不甘,目的很单纯,就是想交够15年养老保险,将来生活有个最基础的保障。

码头工人大都来自贫困的山区,年龄多是70后,或者更大。

“他们招人越来越难,年轻人谁还愿意干这样的活儿呢?去年他们从张家口、四川招了300人,现在这批人差不多走光了。”老赵说。

派遣工之殇

港装劳务派遣工的生存状态只是这个群体的缩影。在中国,劳务派遣工总数呈越来越庞大的趋势,这起工人集体要求涨薪事件,突显出一个社会矛盾的焦点。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各地的劳务派遣工呈泛滥之势。相关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主要集中在铁路、港口、通信等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

劳务派遣工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同工不同酬,郭稳才用了一系列不利于来表述上述观点:滥用劳务派遣工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利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忠诚度,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利于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根本方针,也不利于加强社会管理。

既然有这么多不利于,各企业为何热衷于使用劳务派遣工呢?专家指出,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它是不少企业、单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手段。派遣单位雇用派遣工但不使用派遣工,而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却不直接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质上是一种“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

以交纳的社保为例,各地的交纳基数标准千差万别,派遣工交纳的标准是其所在的县乡,比实际工作地少很多,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基数及缴存比例均远低于企业的正式职工,而个人交纳的是小部分,单位交纳的是大头。这样,用工单位可以省下数目可观的费用。

此外,一旦发生工伤、劳动合同纠纷,一些用人单位会把球踢到并无实力的派遣公司那里,工人合法权益保障难度加大。

难以持续的派遣工模式

对工人们来说,更大的风险还在于,他们长年累月从事着重体力劳动,将来一旦遭遇疾病或年迈体衰,其生存状况堪忧。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用人单位往往以派遣工并本单位职工在相关问题上踢皮球。如今在该城市另一家港务公司工作的周兴,谈及几年前的遭遇,仍有切肤之痛。

1987年,周兴作为某县的“农民轮换工”来到港口干活。很多人对上个世纪80年代广为流行的“农民轮换工”这个词并不陌生,是指当时的矿工、码头工等体力劳动繁重,于是找一批青年农民来干。5年合同期满后,周兴又和港方签订了2年半合同,之后,周兴的身份变成农民工,后来变成派遣工。

当轮换工时,周兴享受的待遇和正式工一样,此后每况愈下。到了2004年,周兴和一批工友们要求和港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交纳养老保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经历了漫长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以周兴和工人们败诉告终。

败诉后的2009年,周兴出走。如今,周兴在现在这家单位干的活比从前轻松很多,待遇和从前差不多。让他唏嘘不已的是,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都留在了那港务公司,除了离开时获得27000多元补偿金,换来的却是老而无依的困扰。

周兴的遭遇并非孤例,几年过去了,派遣工们的困扰依旧。“虽然港方答应45岁以上派遣工可继续留用并转岗,但同工不同酬,转岗后我们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的话,也无法生活。”

虽然国家对劳动立法、执法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但劳务派遣这一形式制造出的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却没有得到改观。

法律界人士指出,劳务派遣工呈泛滥之势,和《劳动合同法》里的条文规定不具体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的期限是多少?哪些岗位、行业符合辅助性、替代性这个特点?其间存在巨大的弹性空间,成为部分用人单位降低用人成本的避风港。

实际上,很多企业都以方便管理之名,它们的大量工种都长期使用派遣工,更有甚者强制性地让与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工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回原岗位上班。

法律界人士建议健全相关法规,落实同工同酬,防止劳务派遣工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而在用工荒的背景下,派遣工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无穷尽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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