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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工程谁来善后

shehuiguangjiao 2013-09-03 20:18:59 王聃/文 总第215期 放大 缩小

 

在百度里键入“烂尾”的关键词,搜索出来的前几个词条是:烂尾、烂尾楼与烂尾病。

所谓烂尾,原本是网络用语,指一部作品在情节尚未圆满的情况下草草收尾。它多用于批评定期发表的漫画或网络小说,且烂尾现象是由快餐文化的特点造成的。但是,于当前的行政场而言,烂尾又常常与烂尾楼、烂尾工程与烂尾项目联系在一起,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病症。某些地方与官员总是在不遗余力地试图打造“大项目”,于喧嚣的浪潮之后,遗留下来的只是因种种缘由没有开工或半途而废的工程,公共财政被浪费,舆论指责之声遮不住,这正是“烂尾病”。

烂尾工程多为形象工程

重庆“西南第一高楼”烂尾4年投资超20亿。

河南驻马店汝南县梁祝镇,耗巨资打造的“梁祝故里”景区半途而废,景区一片荒凉,部分景观树已经枯死,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墓碑摇摇欲坠,或文字剥落或遭人涂鸦。

2012年4月19日,金华市金东区,金华建筑艺术公园成“废园”。据称这群建筑物多是外国人设计,共花了3000万。园中“鸟巢的设计者”瑞士设计师赫尔佐格和德梅隆的作品“禅空间”早已荒废,记者走访时发现这里还结着一张大大的蜘蛛网。封闭大门的“茶室”下是摸螺蛳的老汉。

一座“绿岛”在唏嘘声中“沉没”:建设投入约8亿元,使用寿命却不到10年——6月3日,沈阳绿岛体育中心被爆破拆除。据沈阳媒体报道,这座曾经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足球场,被拆除的原因是使用率不高。

山东滨州的“大水泥疙瘩”是当地曾经风光一时的“中海航母”,这艘“航母”是在滨州市中海水利风景区里仿照真实航母建造的标志性建筑。2003年开始建,累计投资1.2亿元后,2008年,“中海航母”陆续有商家入驻。最初的一段时间,“航母”异常火爆,可是火爆没有持续太久,到今天已经基本处于荒废状态,真正的成了一个“水泥疙瘩”。

在武汉东湖风景区滨湖村大庙咀,万国公园里有“金字塔”和西式建筑。这里杂草丛生,人迹罕至。据了解,这些建筑是在十几年前修的,准备开发成旅游景区,由于交通不便,也没人投资修路,建了一半的建筑后来就废弃了。目前“金字塔”和神庙都被高高的灌木和荒草所包围,外面的水泥已斑驳。

烂尾工程的新闻似乎从未消失,历数以上这些或大或小的烂尾工程,不难发现烂尾工程最容易发生的领域:

一则,形象工程式建筑。譬如“西南第一高楼”,譬如沈阳绿岛体育中心,再譬如“中海航母”,它们都是一地政府强力打造,用于为地方形象添彩加分的项目,但由于种种缘由,最终搁浅。

二则,旅游观光项目。地方政府强力宣传与集中力量打造,期待它们为自己带来滚滚财源,但因为立项、资金投入等种种因素,最终常常难以建成。

烂尾工程中的“鸡血定律”

一些不乏有着良好初衷的政府项目建设,到最后为何总成了一地鸡毛?归结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主要原因:规划欠缺、资金后继乏力、体制不顺。也可以说它发生于“鸡血定律”,虽有着“打鸡血”般的热烈,却缺乏基本的项目建设资金与程序支撑。如此下来,想不“烂尾”也难。

譬如在2011年10月,有网友微博爆料称,兰州“酒钢号”豪华游船在皋兰县什川镇黄河岸边试水时在水中倾覆。“酒钢号”游船是兰州市列重点项目,总投资1700多万元,建成后将是兰州市最大、最豪华的游船。该市交通局称,游船搁浅原因主要是施工单位的操作失误,错误地估计了水位,船体后半部分机舱进水下沉。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则散发着反讽意味的消息。即便兰州市交通局言之凿凿地表示沉船是施工单位的失误,但对于一项投资上千万的公共工程,相应职能部门就难道无基本的立项监督与规划把关?

很简单的事实是,对于一个并不富有的兰州,它为何要将上千万的资金投入到一艘游船上?“过于偏爱”的投资目的其实不难判断:豪华游船本身就是流动的风景,更不用说即将成为兰州市最大、最豪华的“酒钢号”,它足以成为当地领导耀眼的政绩中的一笔——不能说投资“酒钢号”毫无必要,但显然,它更多的只是出于政绩需要,自然也就无视了规划门槛,最终酿成“沉船”。

没有刚性的立项审议,出现建设资金后继乏力的情况,其实“顺理成章”。2010年,山西娄烦县提出打造“孙大圣故里风景区”,规划修复原有的水帘洞、悟空出世石、猴王庙等古建筑。然而,两年过去,除了绿化的5000多亩荒山以及四层楼高的接待中心外,其他规划都未实施,但已投入6000多万元。当地旅游局长称,整个景区建完投资额或超亿元,但可能已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

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穷则变”当然可以理解,但所谓“孙大圣故里”,本身就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旅游景点立项。毕竟,我们不能把神话当真切的生活现实,其市场发展前景也是可以看到的,这也注定此种以吸引外来投资为目的的项目会后续资金乏力,投资者不是傻瓜。没有后续的资金来源,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自然也就会随之减码。说到底,即便是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无“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的能量,“鸡血定律”之下,只会催生烂尾工程。

烂尾工程无人负责?

烂尾工程烂在政绩冲动中,烂在规划激进与虚幻中,烂在资金匮乏与政策的不持续中。但作为另一种事实,它更是看得见的浪费与流失:公共财政被挥霍,政府的公信力与行政形象在流失。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是,即便如此,公共性的烂尾工程也很少有被追责者,更不用谈严重到追究刑责。烂尾工程应该怎样来善后?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具体的问责制度安排中,还是于不少官员日常的行政认知中,都存有这样一种认识误区:尽管是烂尾工程,它们也多是或为打造地方形象或为创造地方财政来源的“好事”,而“好事”即便烂尾甚至搁浅,也是不应该被追责的。可事实上,行政作为是不存在“好”“坏”的性质之别。因为即便是“好事”,它也需要行使公共权力,耗费不菲的政府财政,理当通过对其项目效率的考量来进行权力考核,乃至问责。出发点形式上的“善意”,并不能给官员任何的豁免权。问责的力度,实际上决定了烂尾工程能否重现,它需要问责体系更大程度的被激活。

问责力量需要被激活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公共监督对此监督也必须走出“空壳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所有的政府烂尾工程,都对应着对社会监督的习惯性被排斥。何以会出现空壳监督?原因多多。譬如,政府决策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限,往往是相关决策已形成,公众才知晓,但更重要的一点显然是人大监督的疲软。地方人大代表民众监督问责同级或下级行政官员。烂尾工程多关乎到数额不菲的政府投资或政策支持,必须经由当地人大审议,在此过程中,人大可投出肯定或反对票。如此之下,一些明显背离民意的决策当不会做出,公共决策也会更慎重。可观察现实,人大监督是习惯性缺失的。要走出“空壳监督”,地方政府必须习惯于走人大审议的程序,而地方人大,也必须切实履责,既要勇于投出项目否定票,也要认真地对“烂尾工程”进行监督与责任追究。

当然,要让烂尾工程不再出现,或尽量少出现,最重要的还是要改变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路径。在稳增长的压力下,如果地方政府有着更多的投资、融资与开源节流的发展方式,它自然也会远离劳民伤财、怨声四起的“烂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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