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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如何成为“安全的人”

shehuiguangjiao 2013-07-09 21:48:47 特约撰稿人 王聃/文 总第210期 放大 缩小

众声喧哗的网络空间里,多见的是“虽千万人我独往矣”,能够赢得共鸣的观点从来少之又少。但在刚过去的六月,有一段话却被重复地引用,那就是2005年的一篇报纸评论《我们都在一辆公交车上》,文章写于当年8月福州公交车爆炸案发生之后,被网友不约而同转发的语句是,“从某种意义上说,福州那辆被炸毁的公交车,很像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都在同一辆公交车里,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因此,帮助弱势群体就是帮助强势群体,就是帮助整个社会。”

重复的引用背后,是一个公共安全领域里的“黑色六月”。6月7日,一辆车号为闽D-Y7396的厦门BRT快速公交车突然起火,最终造成47人死亡、数十人因伤住院。很快,警方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水总,他因琐碎私事而愤然纵火。同样在6月的上海,六旬男子范某因与公司负责人产生矛盾杀人,6小时内枪杀6人,包括一位哨兵。

缘于日常的琐事,进而产生滔天的报复社会举动,令无辜者遭遇生命的威胁。类似作为令人惊愕,也催人反思,为什么我们总难以真正在同一辆公交车上。面对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风险社会,我们必须省思一些暴戾行为所由何来,并从社会机制上来消解类似的悲剧。

一个不得不身处的风险社会

公共领域里的不安全,事实上表明我们正身处一个无处不在的风险社会。

关于风险社会,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在他的同名书中曾经这样描述,现代社会就是一个风险社会,人类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正像19世纪现代化消解了封建社会的结构并且产生了工业社会,今日之现代化正消解工业社会并且正在产生另一种现代性。”正因为如此,工业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财富,分配好处;而风险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坏处,分配危险——换而言之,相比于传统社会的封闭特点,现代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匿名性带来了新的机会外,也容易衍生出集体性的风险。

置于现代语境中,熟人社会的结构体系被瓦解,人与人的关联是时刻存在的。正因为如此,那些微型的风险可能是无法被发现的,而一旦它们汇集成宏观性、社会性的风险,结果往往是惊人的,甚至难以找到单一的承担主体。在一个集体的社会运作体系下,所有人相互左右,我们的命运可能被他人掌握,我们也许同样把握着他人的命运。这就是现代社会宏观性风险中巨大的“黑洞”。

换言之,如果一个人漠不经心,或者是心藏杀机,那么很可能其他人都会不安全。在任何一起突如其来的伤害背后,都存在着风险的转嫁。而现代交通的便利,群居的特点,更是让转嫁以辐射开来的方式运行。

具体到厦门和上海的两起故意伤害案中,尤其是厦门纵火事件,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最终的遇难者与受伤者,他们和凶手陈水总都不相识,他们或者是去参加高考的学生,或者是准备赶往办公室打卡的上班一族,乃至是刚看房归来准备开始新生活的博士夫妻。然而,就是因为他们踏上了这同一趟车,结果人生因此而发生改变。风险社会里,没有旁观者。

追问暴戾之气的来源

观察那些蓄意伤害事件,我们总不无悲哀地发现,伤害多是发生在小人物之间,用鲁迅的话来说,就是“懦夫愤怒,抽刀向更弱者。”

譬如厦门纵火案中的陈水总,有报道对他这样描述,陈水总“和妻子皆无固定工作,日子紧巴,因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并因此上访”。更有甚者写道,在安静的夜里,邻居能听见隔壁陈水总一声接一声地咳嗽,还能闻见飘来的一股浓烈的中药味儿,但没人知道陈水总生了什么病。这是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但他为何仍然执意选择与众多的无辜者共同灭亡,他心中的残忍和暴戾之气何来?

社会学家孙立平教授曾提出过“穷人更堕落”论,孙教授指出,“在社会堕落的时候,穷人也会随之而发生堕落,他们的堕落过程甚至超过整个社会的堕落。为什么?因为他手中没有资源去抵御这个堕落的过程”。当“社会赢者通吃”趋势正在被固化,财富、权力、头衔,在特定的空间里,几乎每一个要素都可以通吃与大行其道,甚至衍生出对规则、道德与人心的侵犯。那么穷人就很容易产生对现实的不满,进而催生出极端的报复举动来。

但陈水总的蓄意报复行为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此前新闻所报道的,他是可能遭遇过现实生活的不如意,或许还在上访路上遭遇过不顺利,倘若将这归因于“他手中没有资源去抵御这个堕落的过程”,实在是肤浅的。世界上与陈水总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何止千万,倘若因此就催生恶意报复社会之举,那么一切难于想象。并且新闻同时披露,陈水总此举绝不是“弱势群体的无奈”,而是有预谋的出击、蓄意的挑衅、疯狂的报复。陈水总处心积虑,事先作了精心准备。不动声色地坐上公交后来回几趟,坐到集美大桥下车又坐回来,然后上了一趟满员的车,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他哪有一点“弱势群体”的样子?

一个活得“寻常糟糕”的人,最终走上了选择与他人同毁灭的道路,首先只能说明,他有着个人病态的心理,人格是极端的不健全,他对世界的包容度如此之低,以致不仅要点燃自己,也要将他人点燃。与此同时,还必须思考的是,我们的社会层面,又是否为此类极端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条件,或者说,我们真的从源头把诱发不幸的因素降到最低了吗?这非过度诠释,只是为了预防下一次悲剧的发生。

以上因素是可能存在的,也值得追问。譬如,厦门BRT的安检措施是否得力,BRT的高架模式是否存在救援方面的隐患?除了技术层面的检讨,在此之外,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又是否足够理性地来对待陈水总的种种诉求,没有为他心中的暴戾之火稍微再浇油吗?这并不是要为陈水总开脱,只是它们的确都可能是暴戾者极端行为的助推剂。

走出风险化解的“技术性迷思”

越来越有“风险”的社会,越来越暴戾的人心,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消解与避免之道,因为谁都无法确定,自己会否成为下一个“不安全的人”。

事实上,化解与纠偏一直在进行。厦门公交纵火案后不久。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新规由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6月9日印发并开始执行。其中规定,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先申请、打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问题是:“实名制”购买汽车类似的技术性举措,真能预防下一个陈水总吗?

对此,有评论文章表示,首先,“汽油实名制”并不能有效防止汽油“伤人”。汽油不同于管制刀具,管制刀具相对好认定、好防范,而汽油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公共品,很难有效防范。其次,汽油并不是厦门公交纵火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此举初衷是善意的,但恐怕起不到多少作用,因为这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

根本的问题在哪里?如果我们把社会看做一个共同体。一个成员的变坏乃至堕落,他一定与内在的社会运行有着某种若隐若现的关系。正因为如此,提高BRT的安检措施力度,减少公共交通中的安全隐患,日常性地训练公民的逃生技能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应该如何来避免更多的弱者成为施害者?用足以慰藉的现实环境来预防人心的无法收拾,与价值链条的溃败?我们必须要走出风险化解的“技术性迷思”,而在创造“更美好的社会”上着力。

具体到陈水总身上,假如有关部门可以对类似的边缘人群稍多加关心,在其发出可能要报复社会的微博前,就能察觉到信号,并努力加以纠偏;或者假如有关部门在对其不合理的“低保”办理要求进行拒绝后,能再多一些劝慰的举动;再假如在他习惯性地表现出偏执的社会心理时,社区与邻近的心理救助部门能够及时行动,进行心理援助。还有太多的假如,如果它们都能够办到,纵火一案或许就不会发生。

正因为如此,要化解可能的暴戾风险,整个社会必须要致力于去避免制造对立者。这样的话语说起来也许仍然显得空泛,但完全可以兑现为具体的社会行动。让行政程序公开、守法与透明;让社会环境公正且机会均等;让权力多一些约束,让权利多一些救济的渠道;让强势者不至于习惯性地破坏规则,让弱者也能被公共管理的目光所眷顾。那么各种社会矛盾就很可能消解在不可接受的悲剧之前,底层人群即便过得不如想象的如意,他们也能拥有更平和的日常心态。这一切对陈水总可能仍然无所作用,但它可以预防无数个即将成为“陈水总”的人。

社会是繁复的,但有时候,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复杂,只要在一个向好的社会机制中,每一起小小的摩擦与失落,也并不一定会演变成惊天的悲剧。这个社会有失意者的沉沦,有乖张者的难以推测,但更多的只能是整个社会机制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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