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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经验对中国国企改革的启发

tebiebaodao 2013-05-05 19:08:51 邓靖/文 总第203期 放大 缩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诚然,西方资本主义体制与社会主义体制有着本质区别;但是,在这里如果不是泛泛而谈公有制,而是把国企定义为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且是交由政府运作的资产,那么,资本主义制度下,也有“国企”。只不过,名称上并不称之为“国企”,而以其他名义表述。为了表述准确,本文统称为“政府企业”。既然是政府企业,就存在共性。

基于微观视野,这类企业的管理经验与运作模式也值得参考。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和香港外汇基金的两个典型案例,值得参考与借鉴。

新加坡模式:淡马锡公司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成立于1974年,是由新加坡财政部以私人名义注册的一家具有政府背景的公司。目前,该公司控制了新加坡电信、航空、地铁、电力等几乎所有新加坡最重要的行业。据外部机构估算,淡马锡公司所持股票市场价值占到了新加坡股票市场总价值的47%。新加坡的经济模式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即国家通过控制私人企业进行投资,主导以私人为主的资本市场,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成功有赖于三个方面:一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新加坡政府明晰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将行政管理和日常经营分开。但是,考虑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以及合法性,政府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做到监管但不干预。如政府派遣公职人员到公司任职,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活动;重大投资项目需要向财政部申报备案等。二是完善各种制度,注重公平竞争。新加坡政府鼓励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在资金、税收等方面不给公司任何优惠政策,即便是新成立的公司,贷款利率同样按当时资本市场利率结算。三是实行目标管理。新加坡政府对淡马锡的监管不求面面俱到,而是“抓大放小”,重点监管淡马锡公司的领导层;制定经济考核指标;审批公司的投资项目;分析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等。

香港模式:香港外汇基金

香港外汇基金成立于1935年,是香港外汇储备的唯一场所,外汇基金的管理机构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根据香港《外汇基金条例》规定,外汇基金的用途在于影响港元汇价及维持香港货币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外汇基金从成立至今,表现出了优异的发展业绩,特别是1998年香港金融危机期间,外汇基金成功的完成了“官股”减持目标,被业内公认为政府基金的典范。

香港外汇基金的成功之处在于政府将行业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投资比例。为了分散外汇基金的投资风险,政府规定了一系列硬性指标。如基金持有任何单一发行人的证券数量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基金投资于非套期保值的认股权证与期权的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25%;基金用于非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价格净值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20%;基金不得将大于总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其它基金等。二是投资方向。香港监察委员会对外汇基金投向金融领域及其它高风险行业进行了严厉管制,并且,规定基金不能投资于任何类别的地产;不能将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用于卖空等。三是禁止性条款。为了保持基金的公平、公开、公正性,政府禁止基金投资与公司高层有财产关系的证券;为了防止财务危机,基金负债率不得超过总资产净值的25%;为了保证基金资产不被挪用,基金非现金资产的70%必须反映基金投向的目标以及范围等。

在行业自律方面,香港成立了投资基金公会,公会会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另一类是联席会员,多为律师、会计师及其它参与基金管理的公司。公会协助证监会开展工作,要求会员自律。同时,它又代表行业利益,搜集业内意见,及时向证监机构反映,并进行各种基金宣传活动等。

星港政府企业管理模式

星港模式,其实也是其他资本主义政府企业共同的管理及运作特点。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对政府企业的改革不是彻底取缔;而是要在市场化进程中提升其运行效率,真正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总结新加坡和香港对政府企业的管理,可以找到如下共性:

第一,取消政府企业的级别限制,对政府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第二,政府对政府企业监管的目的是维护市场信心,并不干预其日常经营活动。

第三,对政府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强调经营业绩。

从国际普遍经验来看,政府企业改革重在取消行政级别,引入竞争机制,走市场化之路。

中国国企改革能否借鉴海外经验

国企改革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放眼世界,既然国企改革是“改革”与“开放”的结合,就没有理由拒绝借鉴海外经验。

回顾中国国企改革的历史,从放权让利,到承包经营责任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伴随着阵痛。但“痛则通,不痛则不通”。国企的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再也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了,市场化之路应该是大势所趋。

首先,取消国企的级别限制,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将国企推入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升国企的经营效率。国企应该也必须向其它私人企业一样,融入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淡化行政色彩,规范内部管理层级,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杜绝人浮于事的工作作风等。

其次,改变政府对国企的监管机制。政府对国企的监管应该重在维持市场秩序,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对国企的经营干预。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及时披露国企的投资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国企的监督作用。

再有,对国企实行目标管理。政府可以考虑设立相关指标,规范国企的经营方向。如为了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可以设定经济考核指标;为了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可以设定财务指标,定期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审批,成立专门部门不定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等。

当然,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国企改革不仅涉及经济利益,还存在政治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实际过程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循序渐进,逐步推行市场化改革。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是理论界探讨的热点,以中国的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为由而拒绝国企改革,没有理论依据也违逆民意,深化国企改革是继续“改革”的过程,也是继续“开放”的过程,是改革开放的融合推进。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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