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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立法将实现创新突破

zhuantibaodao 2013-04-02 11:19:40 总第200期 放大 缩小

 

“十八大报告把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列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哈尔滨市人大将在进一步深化人大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立足创新,努力使地方立法更富时代性和可操作性。”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哈尔滨在下一步立法创新工作中,将在强化人大代表在立法主体地位、解决矛盾焦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加强立法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监督上争取实现‘四个突破’,并将在‘重点领域立法’与‘人民有序参与立法’两方面做出新意。”

立法创新争取实现“四个突破”

王颖指出,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地方立法在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上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严格把握规划、调研、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向精细要质量,努力使地方立法更富时代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十八大关于深化人大立法创新的相关要求,哈尔滨市在下一步立法创新工作中,将争取实现以下“四个突破”:

在强化人大代表立法主体地位上实现突破。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立法议案。对符合法律要求的,依法列入人大或常委会审议议程;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就有14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保障条例》的立法议案,经审查符合法律要求,已列入哈尔滨市今年的立法计划。二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在认真行使常委会立法权的同时,探索选择关系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适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更好地为人大代表提供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平台和渠道。三是努力拓宽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切实发挥基层代表来自基层、联系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

在解决矛盾焦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地方立法重在管用,破解实际工作中的难题。一部法规有很多条,但往往能解决矛盾焦点问题的也就是关键的两三条,这是法规的生命力所在,也是立法工作中最有价值的创新和“亮点”。在立法实践中,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社会各界都能提出许多现象,摆出许多问题,但较少提出通过立法根本解决的方案,这对人大立法工作来说是最大的难题和严峻考验。比如,夜间噪声扰民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去年在修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时,经反复调研,提出了“在居民区内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应当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音响或者其他设备”的彻底避免“扯皮”的规范,执法部门认为便于操作,群众认为人大为百姓办了实事,增强了法规的实用性及操作性。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将继续立足哈尔滨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力争在每部法规中都能够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的那么几条”。

在建立和完善立法制度机制上实现突破。一是建立人大立法提前介入制度。在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后,人大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要在立法前期,加强同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参与相关调研、论证,了解、掌握立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指导和督促法规案的起草,尽可能将问题解决在起草、协调环节,最大限度地避免法规草案带病进入人大审议环节。二是建立开放的、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机制。对于经济社会事务中一些综合性较强、事关全局或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践中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尝试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起草,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还可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稿,或者采取委托起草的方式。三是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储备库。采取多种形式向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众等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对征集到的项目,采取评审、论证等形式从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及立法时机等方面逐一分析评价,把重点放在涉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上,通过科学筛选和统筹,保证将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同时,根据哈尔滨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定期更新立法项目,建立项目库的滚动运作和更新机制,实现年度立法项目主要从储备库中选取。四是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立法后评估是掌握立法实效、检验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规实施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式。今年,计划对《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情况报告、实例分析等方法对法规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提出加强、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通过评估实践,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则,实现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在加强立法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监督上实现突破。地方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通过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来实现的。人大在立法中居于主导地位, 应当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今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增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和法规起草部门的联系,通过举办立法理论技术培训班,统一提案主体与审议主体的思想认识,完善工作环节,理顺工作程序,提高立法技术,为切实提高哈尔滨市地方性法规质量打牢工作基础。同时,哈尔滨市还将继续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积极沟通。在法规草案一审后,就将法规草案报给省人大法工委征求意见,并在统一审议中对省人大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吸纳。遇有不同意见时,主动说明情况,必要时邀请到哈尔滨市调研了解实情,争取达成共识。探索建立与立法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跟踪与监督机制。由于法规体例所限,涉及法规执行的技术性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往往授权给一个行政部门或几个部门。为体现立法本意,我们要及时主动跟踪和监督法规的实施,对于某些技术性标准与法规的本意有出入的,积极协调沟通,保证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重点领域立法巩固城市发展成果

王颖强调指出,针对十八大提出的“要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扩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哈尔滨市人大还将在“重点领域立法”与“人民有序参与立法”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出新意,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她说,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将围绕哈尔滨市发展新战略来确定立法项目,并通过立法巩固哈尔滨市发展已取得的成果。今年,围绕市委提出的“创建园林城市”的目标,将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制保障;围绕建设美丽哈尔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将制定《城市内河和沿岸景观区保护条例》,用法规来巩固“三沟一河”改造成果;针对全市环卫工人被撞事件频繁发生问题,从尊重生命权角度出发,将制定《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保障条例》;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将修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关爱市民身心健康,将结合全市现实需要修改《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民主立法向社会最基础层面延伸

王颖表示,在扩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面,哈尔滨市多年来积累了许多经验,近期除了继续坚持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开通立法热线电话、将法规草案全文在立法在线网络专栏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已有作法外,还将重点推进立法联系点、立法官方微博两项工作。

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2005年,为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使民主立法向社会最基础层面延伸,哈尔滨市人大在全市各区、县(市)设立了24个立法工作联系点,常委会审议的每一部法规草案,都要发各联系点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今年,为进一步推进立法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要对联系点进行调整、补充,将联系点数量发展到100个,除在每个区、县(市)选择若干社区、乡镇作为联系点外,还要面向全国、省、市、区、县(市)人大代表所在单位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行业协会选择设立联系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法联系网络体系。同时,针对各联系点人员新、不熟悉工作的情况,还将适时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老联系点进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联系点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联系群众、反映民声的桥梁纽带作用。

做好立法官方微博的建设。为使市民方便快捷地就立法项目、法规草案的修改、热点焦点问题的解决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扩大市民立法参与度,哈尔滨市人大设立了立法官方微博,利用微博及时、便捷的优势,将常委会的立法动态、审议中的法规修改情况、立法调研活动等予以发布,与市民直接进行沟通、交流。今年,将实现微博管理的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微博反映民声、宣传法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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