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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特点

tebiebaodao 2013-04-02 11:09:45 ■邓聿文/文 总第200期 放大 缩小

 

国务院第七次机构改革已尘埃落定。正如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名称所示,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组成部门降至25个。这是它同以往几次改革的最大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一共进行了七轮机构改革。前四次是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进行的,因此,它带有过渡阶段的特色。这就是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认识不是很清,机构改革更多着眼于机构本身的分分合合。2008年的那次机构改革,是首次按照大部制的操作思考进行的。由于对大部制的理解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再加上政府的权力一直未得到有效约束,故是次改革也未达到预期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遗憾,主要是合并后的部门职能未有机整合,内部运转不协调,职能未彻底转变,改革未突出战略和重点,以及大部门决策协调能力亟待提升。

这几次机构改革为本次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其存在的问题需要继续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职能转变加以解决。总的来看,本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相对以往有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调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努力做到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

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抓住重点问题,既巩固以往改革成果,又着力破解重大难题。对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就先推进,对条件尚不成熟、还需要研究探索的,在进一步创造条件、累积共识后,适时加以推进。

在上述三点中,需要强调的是第二点。方案从六个方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包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职能配置,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向市场、社会和地方放权。如果说,职能转变是此次改革的最大特点,那么,简政放权则是职能转变的最大亮点。

众所周知,中国各级政府的权能过大,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因此,要转变职能,政府天然就需要“瘦身”,把那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让给企业、社会和个人去管。从这个意义说,政府机构改革就是要扩大企业、社会和个人的自由。政府只有管得少,才可能管得好。不排除有些政府部门能力超强,政府官员又廉洁奉公,对这样的政府,管得多也无妨,但现实中,无论中外,此类政府和官员都极少,所以对政府改革的假设不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从而,也就对政府提出了一个放权问题。

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在推进机构调整的同时,着眼于权力的下放:向市场放权,该归市场的逐步归市场;向社会放权,更好的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向地方放权,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向市场放权如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这“四个减少”使向市场放权的做法具体化,有利于市场的活跃,促进创业。向社会放权如降低四类社会团体登记门槛。中国对各类社会组织向来控制得很严,门槛很高,只有降低门槛,才能加快公益类、科技类、社会服务类等各种公益组织的发展,从而有亦于社会的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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