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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一步修订养老法案

redianlengkan 2013-04-02 10:52:20 总第200期 放大 缩小

 

彭博社

在孔子的家乡山东曲阜,现年47岁的杨友玲在一家养老院当了十年的院长。孔子劝诫子女要孝敬父母,然而杨友玲在这十年里看到的是,这位哲人的理念已经被人们遗忘。杨友玲说,许多子女从不来看望他们年迈的父母,“子女们怕被人看到”。然而,这些子女很快将面临新的困境。

根据一项修订后的、要求子女更好地照顾老人的法律,从7月1日开始,中国的父母可以起诉不经常看望他们的子女。根据预测,中国的老年人口在未来40年里有望增加一倍以上,达到4.87亿人,因此政府需要尝试控制照顾老年人的成本。

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这项新法律的顾问委员会成员原新说:“中国老龄化问题的规模和发展速度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所不能比的。”他说,我担心的是,我们能否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保留孔子的价值观,比如尊敬并赡养老人。

由于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子女的赡养负担,并且人们迁往城市寻找工作,家庭内部关系受到了侵蚀。为了应对这个问题,政府在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规定子女要经常探望老人,雇主则应当准假。这项法律使老年人可以求助于法律,并且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中国并不是立法规定子女责任的唯一国家。新加坡、加拿大以及美国至少29个州进行了相关的立法,以确保子女为他们年迈的父母提供必需的经济支持。不过,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的赵亮波律师说,中国法律的某些方面或许难以落实,更多地用作社会行为的指导方针。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章晓懿说,这项法律的修正案更多地讨论了东部繁荣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问题,但“如何帮助农村老人的问题仍然是我们现有体系设计中的一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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