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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需落地

tebiebaodao 2013-03-23 19:56:41 总第194期 放大 缩小

 

中共十八大在有关政治改革的部分中,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并进行了阐述。协商民主的提出,主要是对应中国还有八个参政党的现实。理论上说,共产党虽然是执政党,但它不能垄断权力,而是需要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同八个民主党派协商,在此意义上,协商民主也具有权力监督和制衡的作用。

既然协商民主的对象首先是民主党派,就要广泛、多层次和制度化,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和党派团体等渠道进行,包括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深入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这正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要义所在。

但是,协商民主就其本义而言,不仅仅是执政党对其他党派的协商,更应是政府在公共事务中同民众的协商。所以,只要涉及到社会的公共利益,都应该进行民主协商。换言之,我们不应把协商民主仅仅局限于政协这个载体和平台,还要把它扩展到全社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

之所以要扩展协商民主的内涵和途径,原因在于,目前社会矛盾的激化,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协商民主之故。最近十多年,在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作用下,中国社会的分化非常严重,不仅社会成员迅速分化成若干阶层,利益群体大量涌现,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而且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特征也逐渐显露,这一切,必然要在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及有关政策和决策上反映出来。在一些地方,某个时期,某项政策上,政府的工作可能会更多反映某个阶层,特别是拥有更多资源和话语权的阶层的利益需求和取向,从而由此带来利益分配出现偏差,导致社会矛盾大量出现。

只是在改革早期,由于人们的权益意识还不高,社会的自由度还不大,技术手段还不发达,各类矛盾和问题表现得不是很明显,党和政府能够比较稳妥地处理下去;但越到后来,随着人们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要求也越来越迫切,特别是网络的普及为这种政治参与提供了技术条件,从而使得矛盾和问题能够迅速扩散和放大。近年来,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数量不断上升,规模不断扩大,涉及面越来越广,行为方式越来越激烈,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第一位的问题,根源即在于此。

因此,在政府的工作中,创立协商民主的规则和机制,使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做到公开和透明,不断扩大民众对政务、财务和其他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尊重和维护民众的民主权利。现代社会只有合法决策才能赢得民众支持,才能将公共利益置于首要位置。而协商民主,从其本义来看,强调在参与、讨论和集体反思的过程中,尊重各种不同的偏好、利益和观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它不仅重视民众政治参与的权利,也注重参与的过程和可操作性。从这一角度看,协商民主治理机制的存在,也是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政府,避免其超越责任范围、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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