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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舆论生态最有利于肃贪

tebiebaodao 2012-06-13 12:56:09 文/笑蜀 总第171期 放大 缩小

 

一个月前在香港,跟香港的一位前高官谈到廉政公署,他认为内地朋友往往夸大了廉政公署的作用。肃贪需要整个的政治生态配合,而不是单兵突进就可以达成的。内地其实并不乏廉政公署一类的机构,譬如,纪委的权力就未必比廉政公署小,除了不能监督自己的上级,甚至很多方面比廉政公署权力更大,譬如可以越过法律双规,越过法律办案等等。但是,这实际上并无助于内地官场生态的净化,贪腐的蔓延依旧难以遏制。

寻求现有政治语境的有限突破

那么,怎样的政治生态、舆论生态才最有利于肃贪呢?还是以香港为例。香港除了廉政公署,更有独立的司法,更有自由的媒体,更有发达的公民社会。它们缺一不可,环环相扣,能构成一张立体的天网,令贪腐无隙可乘。考虑到内地的贪腐早已精进到高智能程度,如果说华尔街以擅长运用金融杠杆而著称于世,中国内地的贪腐则显然以擅长运用权力杠杆而著称于世。无论金融杠杆还是权力杠杆,其专业程度皆远远超出普通人的理解范畴,监督难度因而异乎寻常,失控可能之大因而异乎寻常,这些就都在情理之中,都是建立廉政公署之初香港的贪腐状况所能比拟的。

这也就注定,内地肃贪所需要的立体天网,理应比香港的更严密,更强大,否则根本不可能是贪腐的对手,根本不可能肩负肃贪的重任。

而这正是内地的难题所在。在政法委可以任意干预所有案件的情况下,独立的司法自然无从谈起,甚至内地扭扭捏捏所称的独立审判,都要大打折扣。发达的公民社会之于内地同样遥远,因为内地的公民社会,才不过在发育之初。唯一可勉强制约贪腐的元素,就剩下所谓舆论监督了。内地媒体肃贪责任之重,因此远远超过国外同行,几乎整个的社会压力都集中到媒体身上,整个社会都视媒体为主要通道。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总是有雪片般的上访信会飞向内地媒体,会有源源不断的上访人群守候在内地媒体的门口。

但是,媒体当然不是救世主。在自由的社会不是,在不自由的社会更不是。内地民众对媒体的肃贪功能,显然是想象过度。这种想象过度,毋宁说是当事民众途穷之后绝望之下的自我安慰而已。更重的责任,然而是更羸弱的体质,这就是内地媒体面对繁荣的高智能贪腐所处的尴尬境地。

当然需要彻底的司法改革,需要发展公民社会等等。但是,现有条件下,强化媒体肃贪功能可能是一个更快捷、更可操作的选项。无它,毕竟民众对媒体还有相当的信任度,这信任度远远高于民众对公权力包括对司法的信任度。强化媒体肃贪功能因而可以一定程度上立杆见影,迅速提升民众对肃贪的信心。

而要强化媒体的肃贪功能,即强化通常所称的舆论监督,首先就需要弄清楚,所谓舆论监督到底遭遇了哪些具体的困扰。

在内地特殊的政治语境下,要求理想的媒体环境是不可能的。什么是理想的媒体环境?当然是自由、独立和法治的媒体环境。内地之于这样的媒体环境显然还有相当距离。退而求其次,寻求在现有政治语境下如何从技术上实现有限突破,就成了当务之急。

第一个有限突破:告别阴谋论

只有告别阴谋论,才能致力营造对舆论监督友善而宽松的环境。毕竟已经是21世纪,舆论监督的正当性早已深入人心,从理论上完全否定舆论监督,只会归于徒劳。一些“创新型”理论应运而生。最有影响的“创新型”理论,是刚出炉不久的一个调调:要“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反对破坏性监督”。其妙处不言而喻:扣上一顶“破坏性”的帽子,不欢迎乃至公然打压所谓舆论监督,就都具备了道德上的正当性,可以堂而皇之了。

这样的逻辑属于政治逻辑,不是媒体逻辑。到底何为“建设性”何为“破坏性”,其实并没有客观的和精确的标准,说白了不过是权力的标准,不过是当权者的主观感受,舆论监督要以被监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为标准,控制在他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内,才叫作“建设性”,才会为他们所许可;一旦超出他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对不起,就难免被划到“破坏性”一边,一切后果自负。

如此舆论监督,其空间、其前景完全取决于被监督者的心情。它事实上否认了媒体的公共性、专业性和独立性,完全把媒体当作权力的附属物,充分表现了权力的傲慢:我让你监督你才能监督,我让你怎样监督你就只能怎样监督。近年曾流行一段民谣:我是某的一条狗,蹲在某的大门口,某让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几口。所谓建设性舆论监督的理论,简直就是这段民谣的庙堂翻版。

很明显,这个所谓“创新型”理论,是所谓舆论监督的新的紧箍咒。它根本上颠倒了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关系,把代表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进行监督的媒体,变成了社会公仆的下属,社会公仆的管制对象。因而赋予社会公仆以巨大的而且恩威莫测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对媒体动机的恶猜权。但凡自己不能接受的所谓舆论监督,即可恶猜其动机,将其定罪为“负面的、阴暗的、消极的、倒退的”,并进而置之于死地。

期待这样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肃贪功能,无异缘木求鱼。“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反对破坏性监督”的新调调,因而不过是舆论监督新的拦路虎。但要害不是在理论上驳倒这样的调调,关键是要澄清媒体与权力的关系问题。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把企业从政府附属物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要真正开放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肃贪功能,则必须把媒体从权力附属物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建立起媒体与权力的正常关系。正如法院无上级,只应对法律负责一样,大学、媒体也不应有上级,也只应对社会和法律负责。为此可能需要出台新闻法。坊间有一种主张,认为新闻自由的国家往往没有新闻立法,中国也不该有。这可能不合中国现实。新闻法作为向新闻自由时代过渡阶段的产品,以之规范政府行为,节制权力对媒体的干预,可能是必须的。

第二个有限突破:开放媒体的异地监督功能

内地现行的媒体管理规则,是所谓属地化管理,实际上是把媒体变成各级地方党政的资产,尤其是各级地方党政一把手的个人资产,其主要职能就是做各级地方党政尤其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美容师。这如果不是属地化管理的初衷,至少也是客观后果。各级地方党政尤其一把手对媒体的绝对控制,确实做到了滴水不漏的地步。各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黄金时段皆被地方党政领导个人占据。各地纸媒的头版,也皆被地方党政领导个人占据,都沦为他们的起居录。媒体对各级地方党政严重的依附性,于此可见一斑。

地方党政甚至不仅绝对控制本地媒体,而且往往绝对控制了中央媒体驻本地的分支机构。从前,中央媒体驻各地分支机构所编发的内参,对地方党政还能有所批评,起到一些监督作用。现在他们也基本被当地党政赎买,以至于各地内参也大多充斥着对当地党政的歌功颂德,过去仅有的那点舆论监督,因此也被取消了。

山寨化是当下中国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特殊利益集团莫不占山为王,雁过拔毛,形成事实上的割据状态。把驻在地本来属于国家的和社会的公共资源,通过各种手段截为一己之私,是极普遍的现象,所以才有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闹剧持续上演。而所谓的媒体属地化管理,对中国政治的山寨化趋势则是助纣为虐,即助长了中国政治事实上的割据。如此格局下,而期待媒体对驻在地起到舆论监督尤其肃贪之责,岂可得也。

开放媒体异地监督,也就势在必行。异地监督是舆论监督不多的残留空间之一,事实上,诸多主流的市场化媒体,也往往靠异地监督造就,譬如众所周知的《南方周末》、《财经杂志》等等。特殊利益集团最怕的媒体功能之一也是异地监督,为此往往不惜违规调动其所掌握的国家强制力如地方公安国安,来对付来自外地媒体的不速之客。于此亦不难想见异地监督的威力。可以说,异地监督是当下中国媒体几乎唯一一扇可尽舆论监督天职的天窗,关上这扇天窗,且莫说所谓“破坏性舆论监督”,就连高层当权者可能接受的“建设性舆论监督”,也只会归于乌有。即事实上等于扼杀了所有形态的舆论监督,这于当下中国的肃贪大业才是真正最具破坏性的。

第三个有限突破:媒体自治

开放媒体人自组织,用媒体自组织所代表的媒体自治,来取代对媒体的行政干预,这是我要说的最后一个突破。无庸讳言,当下中国媒体的专业主义进程尚在发育之初,除了比较成熟的几家主流的市场化媒体,一般媒体,专业能力确实有限,亟待提升。但媒体专业能力的有待提升,不是行政干预的理由,因为,媒体专业能力不高恰恰是行政过度干预的结果或者说苦果。行政干预只是从政治层面干预,其对媒体运行规律,对媒体伦理,对传播规律,可说一无所知,并且因其权力傲慢,也不屑于了解,不可能尊重。其基于政治层面的强行干预,往往是对媒体运行规律、对媒体伦理、对传播规律的干扰。既然行政指令成为媒体管理的主要手段,就谈不上什么媒体自律,媒体运行规律、媒体伦理、传播规律事实上起不了多少作用,媒体专业能力的提升,也就不过徒托空言而已。

反对开放媒体的监督功能尤其异地监督的功能,主要理由之一即是媒体品质不高,会一放就乱。但是如上所述,媒体品质不高不都是媒体的责任,很大程度是权力的过度干预造成的。就像政府必须适度退出,让企业自由,企业才能在市场调节中正常成长一样,媒体也必须权力适度退出,让媒体相对自由,媒体才能在市场调节中自我成长。

这即是说,相应的专业能力,相应的媒体伦理,归根结底都只能是内生的,而不可能是外部强加的。越是内生的,就越是自然的,就越是正常的,生命力就越强大。除了残酷的市场竞争的不断锤打,内生秩序的另一个发源地则是媒体的行业自律。让跨地区跨媒体的各种专业组织,譬如调查记者协会,法律记者协会,公益记者协会,财经记者协会,体育记者协会等等可以自发地和自由地组织起来,让他们用专业原则来自己管理自己,让专业主义真正起作用,内生秩序就不难逐渐从自律中演化出来,巩固下来,带动整个媒体行业的共同体进步,带动媒体品质的整体提升。由内生秩序的支撑,则一放就乱的局面也就不可能重演,所谓舆论监督因为不专业,因为媒体品质不高而带来的种种副作用,就都不难得到克服。所谓舆论监督也就可以更精准,更有效,朝着真正的建设性的方向发展,而最终与逐渐独立的司法、逐渐发达的公民社会光荣会师,形成从立体角度,全面制约贪腐的良性社会生态。那时的中国才真正有了反贪腐的天罗地网,才能真正令贪腐无所遁形。

那一天,距离我们并不近,古人所称任重道远,此之谓也。唯其如此,更需要坚韧的和持续的努力,更需要只争朝夕。那么,我们何妨从现在,从脚下就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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