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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痛苦唤醒纳税人

tebiebaodao 2012-04-29 20:53:45 文/陈方 总第166期 放大 缩小

 

这是北方一个极其普通的早晨,家住青岛市台东附近的路佩华老人开始逛早市。“五花肉,前几天都十四五元一斤,现在13元一斤……”老人说,他每月的退休工资不到2000块钱,现在肉价每斤便宜了一两块钱,“10元钱割的肉,是比前些天要多一点儿。”

路佩华老人不会上网,但是他知道,这些天网络上的年轻人正在讨论“10元钱购买力”的话题,这也是他的儿子和儿媳在饭桌上经常谈及的话题。

“普通青啤4元/瓶,10元只能买2瓶,青岛人能喝爽么?”

“西安的葱一斤5.6元,一小碗凉皮5元,肉夹馍6元,你说10元能买什么?”

“在海南,10元钞只能默默躺在裤兜里……”

不用年轻人晒物价,路佩华每天一进农贸市场,就能感觉到“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只是,退休的老人不像年轻人那样去追究“钱到底为何越来越不值钱”。前两天,儿子告诉他说,通胀只是一方面,“隐形税负”也是重要原因。“他们都说我割一斤肉,有二两是税费。”老人并不明白这其间的“奥秘”。

后来他从报纸上看到,“从生猪宰杀到销售,国家免除了屠宰税,还有一定补贴,但是加上17%的增值税和七八种地税,每斤五花肉从加工到销售环节税费达两三元钱,算到自己头上,相当于少买了二两肉。”

“挣钱过日子都不容易,不是都说国家现在很富了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税费,那‘二两肉’国家是不是也该通过减税给我‘补贴’回来呢?”

“一斤五花肉二两是税费”,这不是小问题。通胀引发民生焦虑,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民众都在呼吁通过结构性减税,为生活减负。

无处不在的“隐形税负”

林道藩没有想到,他的一次严肃的“购买力实验”,居然在网上发酵成一轮“晒物价”热潮。近日,一则“各地网友晒10元购买力,看哪个城市最通胀”的微博在网上疯转。

林道藩是广东陶瓷行业一位民企老板,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开两会期间,他想做个调研,看看10元钱到底能买多少东西,物价到底涨得有多快。

比起林道藩这个调研,同样来自广东的全国政协委员李竟先,直接把板子打在了税收上。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在提案中呼吁对面条、馒头这样的生活必需品免征增值税,以降低老百姓生活成本,被网友力挺为“这才是政协委员该说的话”。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李竟先提出了《关于对生活必需品免征增值税》的提案,点出了这种“隐形征税”的秘密。李竟先建议,农业初级产品、简单加工的食品,如面条、馒头、肉丸这些生活必需品应该免征增值税;水、电、煤气按照家庭人数制定额度,在额度内免征增值税。

“如果国家能把流通领域17%的增值税降低到13%,这就是一笔不小的让利。”在李竟先提出为生活必需品减税的同时,上海资深财政评论员贺宛男呼吁通过结构性减税,为老百姓生活减负。“在中国,商品在生产、运输、流通、消费的每个环节都要交税,中国增值税比例占到了国家财政收入的60%,而在欧美增值税所占比例最高的法国,这个数字只有45%。”贺宛男说。

对此,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隋思玉深有体会。去年,隋思玉要将手中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屋出售,这套房子需要缴纳5.55%的营业税、占房屋成交总额2%的个人营业税,还有1%的契税,其中还不包括过户费、评估费、印花税、手续费等,全部税费将近总房款的9%。当然,在时下,总计将近8万元的税费都会转嫁到买房人头上。

而流传于网络的另一个名为“人人都是纳税人”的视频,则更为详细地计算了中国人生活中的各种税和费:一个标价100元的披萨,含税约为21.4元;一件100元的衣服,含税约为16元;一件100元的化妆品,含税约为44元;一瓶3元钱的啤酒,含税约为0.6元。在其列举的各项消费中,有一项所含的税费最为吓人——房价,什么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加起来,总计62项,大约占到了房价的30%~40%。

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流转增值税属于“间接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就已缴纳,被企业纳入成本,最终计入商品价格中,俗称“隐形税”。

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王晓英举例说,日常消费中的流转增值税税率在15%~17%之间。以此估算,一个市民每月个人消费2000元左右,承担的间接税高达200元以上,与一个月收入4000元的纳税人个税数额相当。

“早上起来打开水龙头洗脸,自来水公司早帮你交了增值税;坐公交车上班,公交公司交了营业税;一天抽一包10元钱的烟,超过一半的钱交了税,包括增值税1.45元,消费税3.6元。甚至每天你吃一个馒头都要交税啊!”王晓英开玩笑说,“隐形税”无处不在。

有专家分析,免征增值税后,相关商品价格可降低7%以上,最多可降低14%。一个六毛钱的馒头,光增值税就有两分钱,有些人不在乎多花几分钱买一个馒头,但是,中国现在很多人在乎这一点,对于一个打工者来说,每个环节省下几分钱几毛钱,长年累月省下的生活成本还是很可观的。$nextpage$

高税负与低福利

2011年,在美国福布斯评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名单中,中国紧随法国之后,成为世界税负最重国家第二。人民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反驳。

“税负痛苦”之争注定是一场没有答案的口水仗。尽管话题触及民生,但是争论双方的目的显然并不在民生里。作为榜单的发布机构,福布斯为质疑而争辩,无非是维护其信誉和公信;而作为代表政府说话的专家,也是为了维护公权力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就是说,税负痛苦指数命题的背后,只是双方为某些冰冷的数据和概念而进行的无聊争辩而已。

不过,有意思的是,“税负痛苦”之争却吵醒了懵懂的纳税人。尽管中国的老百姓现在也经常以“纳税人”自居,但纳了多少税、怎么纳的税是不清楚的。通过“税负痛苦之争”,人们才意识到自己仅在日常消费中,就已经承担了多项税收,而且其中还有重复征税。按照某物流公司的说法,“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元。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埋单。”如此一算,老百姓还真成了“纳税大户”。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流转税的收入占比为70%以上,而来自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收入合计占比不足30%。来自各类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更是高达92.06%,而来自居民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只有7.94%。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解读这些数据时说:“这些数字告诉我们,当前中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是间接税,而间接税作为价格的构成因素之一,通常可以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属于可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的税。”

“税负痛苦”之争唤醒了沉睡的纳税人,以“纳税大户”的姿态看来自财政部的数据:2011年“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2011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中国民众除了感到光荣之外,可能也会纠结于一些义务和权利的问题。在公民社会下,公民纳税首先具有个人委托国家代为完成自己所必须而又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性质,纳税人是在为自己纳税。如此,税收就是政府和公民达成的一个契约,它是以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和承诺保护公民财产权为前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收入增速30%、10万亿无疑触动了不少人的神经。这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税负水平高低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纳税人是否感受到了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利益?

有专家以2010年为例做过粗略推算,结果是:2010年中国政府“取之于民”的总收入18.9668万亿,真正用于提高民众福祉的“用之于民”的政府总支出约为5.94万亿,比例是31.35%,也就是说,政府每拿走100元,只有31.35元用于民众。

这就是税负痛苦之争无法回避的问题。GDP增长这么快,我们没有看到社会福利有很大的改善,没有看到社会中低收入者更滋润一点,这难道不是一种痛苦?更何况,从现在的征税形式来看,公民只有缴纳义务而没有享受相应的权利,那就只是个“税款的缴纳者”,而不是真正的“纳税人”。这从经历一番马拉松式减税的个税尚在新旧报税系统中切换,“月饼税”、“加名税”横空出世中就不难看出,征收方的迫不及待和纳税方的被动无奈,好不容易调低一点“个税”,竟然连系统软件都会“怠工”,而“月饼税”、“加名税”一个地方税务机关就可以擅自实行了。

在这种语境下争论税负是不是带来痛苦,更像是在寻找一种痛苦的来源。撇开税负的轻重,在政府收钱和花钱都不受全国人大监督的情况下,仅权利上的得失,已经足以令人不安了。

以中国民众“税负痛苦”之感观照被美国福布斯评选为“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法国,在法国,虽然到处都要交税,但却很少有人抱怨税收偏高,因为相比于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获得的国家福利更多,这能让人保持心理平衡。

在法国留学的济南姑娘宋紫薇说,在法国,从小学一直到博士后,学费一律免除。对于理科博士生和博士后,政府提供每月1000欧元工资补助。对于还在上学且不住在父母家里的学生,政府提供房屋补助,哪怕你是个外国人。宋紫薇在法国租了一处25平方米的平房,距市中心步行30分钟,月租260欧元,政府每月提供房屋补助171欧元,也就是说每月实际房租是89欧元,这比济南市中心城区一室一厅的租金要低一半。

凭借学生身份,宋紫薇在法国看电影、看戏剧、听音乐会、参观美术展览都有优惠,参观巴黎圣母院只需要人民币42.5元,而去年夏天回国后,她到曲阜去玩,“三孔”门票居然达150元。

“在法国交税,没什么好抱怨的,我感觉,我得到的要比我付出的多,但在国内,作为纳税人的这种获益感却不强。”宋紫薇说。

高税负、低福利,正是中国民众所面临的现状。如果说中国老百姓身陷“税负痛苦”的纠结中无法自拔,很大程度上的原因在于“税无所值”。

结构性减税大幕开启

2011年11月,一则消息受到广泛关注:美国百余名富翁致信奥巴马,要求国家向他们多征税。而在中国,个人“税感”沉重今年以来一直是个没有间断的话题,2011年也被戏称为“税感”之年。

“税感”之年里,中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减负动作引人关注。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全国的个税收入全年将减收1600亿元。

2011年11月1日起,财政部、国税总局宣布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同时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为小微企业增添了活力。

2011年11月17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发布,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等22项行政事业类收费。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等专家指出,这轮税改的最大特征,是对现行税制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其针对特定群体指向明确,如中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等削减税负水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指出:“这一税改的最大特点,也是做好‘减’字文章,即减少原先不合理的重复计税,推动政府给企业让利,间接上可以提高职工收入。”

“这些改革对消费者也是利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重复征税因素去除后,将促进行业专业化的细分,既转变了发展方式,也有助于缓解当下颇受争议的国内物流成本过高问题,降低终端消费品价格,让老百姓得些实惠。

除了在财政的“收”上下功夫外,“支”上也大有文章可做。专家指出,北欧一些国家的宏观税负高达50%,却没有激起社会的广泛反对,因为这些国家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虽然欧债危机显示出高福利也有弊端,但对中国来说,现阶段要考虑的却是如何补上民生欠账。未来立法部门在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和财政支出时,都应该更考虑老百姓的满意度,真正向民生事业、公共服务等倾斜,同时千方百计压缩行政公务支出,适度减少投资建设支出,以此来优化支出结构。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中国房产税、资源税改革相继施行。仓廪充实,减税惠民。随着中国“结构性减税”大幕的开启,民众对减税的期待自然越来越强烈。不过,在一些观察家们看来,此轮税改的目标虽然非常清楚,一是保实业,二是强民生,三是保进口,可惜的是这些目标未曾触及具体举措,根据以往的经验,人们有理由担心,这些改革举措将会遭遇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的强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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