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黄奇帆:政府可以平衡公租房的建设资金

tebiebaodao 2012-01-20 12:23:38 总第156期 放大 缩小

  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是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低收入群众的热切期盼。但在公租房建设及资金筹集过程中,各地都遇到了一些绕不开的难题:一是认为资金筹集压力大;二是担心投入产出难以平衡;三是倾向于将营建主体让位给社会。那么,政府如何平衡公租房的建设资金?

  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日前在《求是》撰文,针对上述难题展开分析——

  第一,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不像普通商品房开发那样能够为“土地财政”作出贡献。因此,政府和社会都不能持过度的功利观。只能通过较长周期的资产运营,逐步实现动态平衡。如果想通过建设公租房“赚钱”,必然会荆棘丛生、寸步难行。

  第二,公租房具有长期保值性,完全可以多方融资。公租房在一定周期完成还本付息后,每年的租金会形成稳定收益,其价值也可能与商品房一样水涨船高。有远见的投资者应该会青睐它,社会融资的路子是宽广的,前景是良好的。

  第三,公租房建设应当也只能由政府来主导。由社会资本主导公租房建设,虽能缓解资金的一时之需,但由于政府不持有产权、不主导运营,也就难以保证公租房政策覆盖的有效性,甚至会重蹈经济适用房“利益输送”的覆辙。政府担当公租房建设的主体职责理所当然。

  黄奇帆认为,公租房建设必须坚持公有、公建、公营、公益的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完全能够解决和平衡好建设资金问题。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