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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考北大,门槛相差一百倍

tebiebaodao 2011-12-16 17:41:54 总第153期 放大 缩小

 

三年前,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接到一个课题:研究大学招生的宪法平等问题。

他本来以为这项不带任何敏感内容的课题进展必然一帆风顺,但是调研开始之后,这位在美国获得生物物理学和政治学两个博士学位的学者,又一次体验了“中国特色”。

“总的来说,近在咫尺的国内大学调研要比远在天边的国外大学难度大得多。”他感叹道。

在调查者们向各个省市招生办查询招考数据时,得到的回答不是“弄丢了”就是“需要上面批准”,即便是可能令当地考生从调查中获益的山东、河南省招办,也一样讳莫如深。

到今年1月,这项课题的研究结果终于以《大学招生与宪法平等》为题,公开出版。

在这项研究结果中,张千帆看到,广东和安徽考生考进北大的概率,仅仅是北京考生的百分之一。这意味着,北京大学对广东和安徽考生设置的门槛比北京考生高了整整一百倍。

教育资源跟着GDP跑

在张千帆的课题中,北京大学的宪法与行政法博士程迈对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制度进行了调查。他先对比了2009年各地经济发达程度和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为此,程迈设计了一个计算生源吸收压力指数的公式:用当地考生数除以当地普通高校招生数。这个数字减去1,然后换算成百分比。北京考生只有13.5万人,而当地高校招生人数是15.9万,这意味着北京考生全部考上本地大学,还能吸收2.4万外地生源。

拥有这种优势的还有上海和天津。而对于大部分省市来说,教育资源总是比需求更少。这个减少的趋势,几乎紧紧伴随着人均GDP由多到少的曲线。

“我国的普通高校都是由政府设立,接受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宪法第一条更规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因此,当国家在不同地区间分配高等教育资源时却造成了严重的地区差异,从宪法规范和价值上考量,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很大的违宪倾向。虽然受教育权与诸如平等权、选举权等经典宪法权利在权利性质上有所不同,往往被人们称为没有执行力的社会权,但毋庸置疑,这种高等教育资源地区分配不平等的情况已是存在于我国多年的现实。”程迈在调查报告中写道。

15079:1和287:1



随后,程迈以北京大学为案例,分析高校招生政策的不平等。

北京大学作为一所全国重点大学。每年接受了中央政府的大量财政支持,还承担着许多中央政府的研究项目,毫无疑问是一所“全国性”大学,因此应当面向全国考生一视同仁地提供入学机会。

但在程迈的调查中,2009年北京大学本科招生1989人,分配给安徽的名额是38人,而安徽的考生人数是57.3万;分配给北京13.5万考生的名额,则高达470人。这意味着,在安徽,15079名考生才能获得一个考上北大的名额,而在北京,每287个学生中,就有一个人能考上北大。

让这种不公雪上加霜的是,随着全国考生总数的逐年上升,以及北京大学近年来不再扩招的政策,竞争激烈的地区竞争日益激烈,而竞争度较低的地区,机会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保送生、特长生的指标也越多。

“北京大学在它可以发挥较大自主权的地方,不仅没有主动纠正不同地区的差异,相反却在进一步偏向于经济发达地区。”程迈总结说。

合宪性成了一个问号

好消息是,对这种高考招生的不公,北大受到的批评已经越来越多;而坏消息是,这样的招生方案,在全国各大高校招生政策中,是地方歧视程度最轻的。

在对其他全国性大学的调查中,研究者们发现,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为本地考生保留的指标高达50%,而上海考生考进复旦大学的机会,是全国平均的53倍,山东考生的150倍,河南考生的274倍,内蒙考生的288倍。

“如果某一所地方院校确实完全由地方财政供给,吃的完全是地方纳税人的饭,那么这所大学给本地纳税人子弟多增加几个名额作为回报似乎未尝不可。在这里,地方财政的支配地位就为平等原则的例外提供了充分理由;反之,如果部属大学的财政主要来自中央,全国纳税人承担了维持大学运行的主要成本,那么这条理由自然也就不成立了。”张千帆说,“部属高校招生地方化的合宪性自然也就成了一个大问号。”

他们不是没有为招生本地化寻找理由。但是在向各大高校申请取得财务信息,以验证地方投入是否占了财政显著比例时,他们无一例外遭到了拒绝。

“各大高校对‘保密’似乎已经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建设所谓的‘世界一流大学’,前景实在堪忧。”张千帆忍不住一声叹息。

(摘自《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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