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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期锋言锋语

fengyanfengyu 2011-11-01 20:01:46 总第149期 放大 缩小

“你是×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大替你赔偿!”这是自称×大校长的网友写在广东被碾女童事件后的一段话,这条被称为“校长撑腰体”的微博,如今红了。“校长撑腰体”为何而红?因为道德需要“撑腰”。而要真正从每个人内心建立起一种真正勇敢、坚韧的道德秩序,就且让自己的灵魂,回到10月13日小悦悦躺在马路上的那个傍晚吧,问问自己,是否能想起陈贤妹所说的那句“总要有人去帮助”。哪怕就只有这一句话为我们的道德撑腰,这个社会也有了最有力的道德光荣。

——李妍《谴责见死不救不如重建道德良心》

(Gucci包包、鸵鸟毛拉丁服和各种国外名牌玩具,近日,一段7岁女童视频广传于网络论坛,标题“史上最小炫富女官三代”。在拍摄者的询问下,被问及家中是否很有钱时,孩子回答“还行”,并称自己住的是城堡,爸爸是当官的,“特大官”。)

前段时间的“官腔少年”或谓“五道杠少年”黄艺博事件中,当事人的照片同样是未经任何技术处理,就在论坛被传得满天飞,而报道也多有直接搬用的。须知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孟子更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心比心,对于孩子,我们是不是该多点关心和爱护呢?!

——于立生《炒作“最小炫富官三代”十分离谱》

耻感文化,可以弥补法制无法触及的尴尬角落。孝敬父母,供养父母是一种人们所共同承认的义务,但法律由于基于平等、自由等诸多的原则,无法将这些义务纳入其中。这时,耻感便成为了促使人们去履行这些义务的积极力量。在婚姻、人际关系等社会生活诸多方面,耻感都起到了弥补法律空白的作用。

——陈嘉泰《耻感文化与现代文明》

其实,不论是嫌贫爱富的“超国民待遇”,还是排斥异己的“亚国民待遇”,原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来自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媚商”心理,差异只是“媚”的对象有所不同罢了:凡是有企业遭遇“亚国民待遇”的地方,就一定有企业正在享受“超国民待遇”。而任何企业要想从前一种境地“升级”到后一种境界,唯一的办法就是迎合“待遇”的提供者——地方政府及其具体的代表。这只能导致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混乱以及在混乱过程中企业行为道德水准的不断滑坡。

——叶海林《“超国民待遇”并未完全终结》

以“内讧”式的权力斗争动机不纯为由,否认权力斗争在反腐中的现实作用,是一种典型的“观念洁癖”。权力斗争是客观存在的,权力斗争可以为反腐败所“利用”,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固守“观念洁癖”,一概拒绝“利用”权力斗争,并不能增加反腐败的正义性和道德价值,反而很可能削弱反腐败的实效,甚至令亲者痛仇者快,最终对反腐败有害无益。

——潘洪其《反腐也可借力“权力内讧”》

“见死不救”在法理上对应的概念是“不作为”。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却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如果行为人不履行,当事人应该负法律责任。因此,应从不作为行为的主体出发,区别对待“见死不救”。

——萧坊《“见死不救”需要区别对待》

简单地说,幸福就是个人需求的满足程度,即效用的大小。根据经济学的定义,效用是可以被量化,可以如同长度、重量等概念一样,具体衡量并加总求和,具体的效用量之间的比较是有意义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幸福指数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如果把这些标准用来判断官员政绩则有失偏颇。

——戈海《幸福量化不该用于政绩考核》

在计划经济年代,“官倒”利用双轨制牟利虽屡禁不绝,却还有着对付的法律利器——“投机倒把罪”。此项罪名于1997年从《刑法》中取消,2009年国务院也废除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但“调整对象”真就“消失”了吗?只不过当年的化肥、种子变成了现在的政府划拨土地,变成了经适房而已。而今最大的“倒爷”,恐怕就在房地产领域。

——于立生《经适房变商品房是“双轨制”下的蛋》

只要目前的体制不变,地方政府是市场参与者,是投资家,是国企赢利的拥有者也是国企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地方政府就会维持目前的资源溢价。在土地溢价下降之后,地方政府将追捧煤矿、有色金属甚至水资源等,能够归地方财政的一切资源都在上涨的范围之内,所谓按下葫芦浮起瓢。逐渐剥离地方政府的直接参与市场的种种身份,资源价格才能摆脱狂躁,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叶檀《如何看待卖地收入21年增长6732倍》

同时需要提及的是,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行政色彩浓厚,尽管部分国资企业效率低下,银行仍倾向于为其提供优惠贷款,由此导致社会资金流向不均。如若在金融领域引入更多市场化因子,中小企业银行借贷难的老问题将随银行资本多元化迎刃而解。届时,民企缺血之痛缓解、正规借贷渠道畅通,民间借贷也将失去存在土壤。

——马红漫《警惕民间借贷风险的多米诺效应》

修路架桥,这不仅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人命工程”——关乎万千民众安危。所以路桥承建资质和相关工程监理,一直是最不能马虎,容不得丝毫懈怠的公权监管领域。但是,一个总投资23亿的重要铁路项目,怎么就能被层层转包、违规分包给毫无资质的“皮包公司”?而且包工头竟然真的如网络段子里的“厨子”那么业余?

——李晓亮《工程监理,又怎能形同虚设?不想修铁路的骗子不是好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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