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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为何偏袒中海油

liaowangzhisheng 2011-07-25 11:56:58 文/姜 雷 总第139期 放大 缩小

 

渤海漏油事件主角之一的中海油终于道歉。媒体报道称,7月6日,中海油和合资企业康菲石油在新闻发布会上,分别对公众表示歉意。此时,距离6月4日第一起漏油事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可想而知,若非迫于媒体的持续轰炸,一直保持沉默的中海油不会轻易道歉。因为就在此前一天,作为监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还在为中海油开脱,言之凿凿地称作业方康菲石油为事故责任方,并予以立案调查。官方发布的新闻稿只字未提中海油。

中海油真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为什么该公司在漏油一个多月之后才给出正面回应?这难道不是瞒报吗?不甘心背黑锅的康菲石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明了态度,事故发生当天就通知了国家海洋局和合作伙伴中海油。

康菲石油被问及如果在美国,是否也会一个月后才告之公众。意味深长的是,其中国总裁强调: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我们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中海油是拥有4家上市公司的央企,有义务及时向公众和投资者披露企业的环保等状况。用“调查需要时间,不希望误导市场”等说法来搪塞是没有说服力的,反而让人们看到垄断国企的傲慢与无理。

中海油沉默一个月的底气在哪里?一个被人忽视的细节是,中海油虽然与国家海洋局没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但每年上缴给海洋局的海域使用金、海洋工程排污费、海洋倾倒费等多项费用,数额不菲。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中,政府监管部门与被监管的国有企业往往存在一定的行政管理关系,或者互为利益共同体。面对突发或灾难性事件,在缺乏公开、透明的应对机制背景下,监管部门首先想到的往往不是履行监管责任,而是想方设法为这些被视为一家人的央企打掩护。瞒不住了才通报,而如果事件参与者中有外企或民企,那么一旦有理由,这个黑锅往往就会背到这些企业身上。此次的康菲石油正是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不过,显然康菲没有能够“忍辱负重”,这才迫使中海油不得不站到前台来。

政府部门的这种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造成了恶性结果,那就是竞争环境的不公平。民企、外企经营环境恶化,更面临诸多未知的风险,生存空间愈发狭小。

在去年中石油大连新港油罐爆炸污染事故中,爆炸后受污染海域面积达到430平方公里,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但最终安监总局事故通报称,两家承包商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施工不当,造成事故。

相比于去年的中石油,现在的中海油更幸运。海洋局宣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由此,拥有该油田51%权益的中海油摆脱了干系。持有拥有剩余49%的康菲石油则需要负担20万元的罚款和弥补生态损害的赔偿。

去年发生的美国墨西哥湾海上油田漏油事件,由BP公司的作业者瑞士越洋钻探公司造成。事发后,与瑞士公司合作的权益拥有者英国BP公司公布了共计200亿美元赔偿基金方案。

虽然中海油宣布将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对未来经济上的责任共同分担。但可以肯定的说,未来无论是康菲石油还是其他企业,在和中海油合作的时候,都要仔细掂量那份来自海底未知的风险。

想想每年的全球企业家压力调查中,中国企业家总能拔得头筹,恐怕与政府部门有意无意的偏袒央企、国企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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