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公共服务企业尤应诚信守信

liaowangzhisheng 2011-07-11 12:12:26 文/梁思奇 总第138期 放大 缩小

曾经接到一则短信,通知“你有包裹,无法投递,请到邮政营业处领取”,后头留有电话。我没打电话就直接去了邮政营业处。服务员听说是短信告知来取包裹,头也不抬告诉我这是诈骗,每天都有人上当。我说既然每天都有人上当,你们或者电信公司应该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一个告示。对方的回答是:作为企业没有这样的责任。

“包裹通知”只是种类繁多的手机短信诈骗的一种。手机已成为人们非常普遍的生活用品,与此同时,它也成了一个集各种诈骗于一体的平台。相信绝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收到过下面这类信息:“六合彩”透码、海关罚没物品销售、富婆征婚、公关先生(小姐)招聘、购物中奖、汽车购置税返还、信用卡商场消费扣款,还有来历不明的“儿子”和女朋友在酒店开房被抓,或者是在路上出车祸,要你尽快汇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如此花样翻新,即使是经常接触各种资讯的城里人也防不胜防,更不知有多少使用手机的农村人受害于这样的诈骗短信。但却没有看到哪个电信运营公司也通过短信发布相关的提醒和警示。

骗子多,从某个角度,说明社会缺乏诚信。泛滥的短信诈骗现象,实际上是社会失信风气的折射。一方面,说明不少人不愿意通过诚实劳动致富,而靠这种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手段来赚钱;另一方面,如此之多的骗术附丽在手机这种“现代化的工具”上,说明电信运营公司在诚信建设上没有尽到社会责任。就惩治违法犯罪而言,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短信诈骗的力度,但从扭转社会风气的角度,更需要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参与,防范和遏止这种利用自己的业务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相反,缺乏对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的“痛感”,缺乏对于自己形象和声誉受损应有的“耻感”,放任骗子大行其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公共服务企业对于建设诚信社会责任的缺失。

带有“行政垄断”色彩的公共服务企业,在诚信建设上担负着示范、引领作用。在这一点上,一些企业显然走入了经营的误区。过去,电信运营企业为了获得分成,一度放任短信内容提供商设置陷阱,诱人入彀,手机短信收费乱象丛生,尽管民怨沸腾,却以“技术原因”辩解难以治理。类似现象在其他行业同样存在。石油公司一些加油站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甚至导致用户加油后汽车“抛锚趴窝”;一些地方供电、供水的电表、水表计量不准,却偏偏只快不慢;一些银行擅设业务手续费名目,或采取克扣客户存款利息的办法计息……时下公众普遍对公共服务企业观感不佳,与他们缺乏诚信的所作所为不无关系。

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对一个人来说,是立身处世之本;对于企业,则是保持商誉发展壮大的基础。现在一些公共服务企业喜欢在公益活动中大笔捐款,以“作秀”的方式展示自己的社会责任,却偏偏忽视了在日常业务中,一味趋财逐利,忘记了应该恪守取之有道的职业伦理,这种经常性、大面积的失信行为成为这些企业社会责任的讽刺。

无论是倡导形成诚信的风气,还是设立诚信制度,构建诚信体系,诚信建设都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公共服务企业在这一问题上,尤其不能淡忘自己的责任。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