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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说人大与公关代表,体现人大之硬

liaowangzhisheng 2011-04-02 15:26:49 (文/曹林 编辑/晨雨) 总第127期 放大 缩小

 

今年两会,好几家媒体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群体:游说人大者。有媒体这样描述:

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月份,近5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会带上建议和提案稿云集北京,其背后则活跃着一批民间人士的身影。他们或是有固定诉求的民间组织,或是有着强烈责任心、渴望参政的个体公民;他们没有固定的称呼,“民间谏客”、“提案游说者”、“代表助理”、“编外代表”等都是对他们的形容。

这些民间人士,有的通过撰写一些草案,游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到两会上;有的则是联系人大代表,游说他们能替本群体在人大会议上发言;还有的则通过影响人大代表的方式影响立法,通过游说将本群体的利益融入到相关立法中。他们中有志愿者和公益人士,有律师,有NGO组织,也有商人。

游说人大,听起来有点儿神秘,笔者倒觉得没什么不正当的,没必要对“游说人大”有什么道德障碍。人大本就是一个诸种利益群体博弈的制度平台,利益群体有权通过这种制度化的路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影响立法和决策。正是尊重人大,尊重代议制,才会选择去游说,而不是以其他方式。

随着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利益的分化,群体的利益特征越来越明显,有了鲜明的群体利益意识和“共同的利益感觉”。他们也意识到,为了捍卫自身的利益,单个人依赖某个官员或某种权力的利益保护非常不可靠,只有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才可靠,所以必须学会以利益群体的力量去影响立法,只有通过影响立法、将自身的利益融入法律中,才能从源头上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权在人大,于是,他们便把游说的目光盯向了人大,盯向了人大代表。

从这个角度上,人大被游说,是人大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体现——法律被尊重,民主得伸张,人大才有权力,才会成为各个利益群体的游说对象。评价法治化程度,一个直观的指标是:是游说代议机关的人多,还是游说行政机关的人多。前者对应着法律被众人所信仰,而后者则对应着对权力的崇拜,当多数资源被权力所垄断和操控时,掌握着资源分配的行政机关前当然车水马龙!

与游说人大相对应的是,公关人大代表。去年两会时,曾有媒体报道过一个人大代表会前会后被公关的经历。全国人大代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所长陈仲去年提交的议案是《要求全国人大开展〈反垄断法〉的执法检查》。因为这个议案涉及的部门、行业和央企太多,自议案提交之后,陈仲就接到无数“关心”电话,某天24小时内接到超过50个,以及一次又一次地被相关部门领导“面谈”,希望陈代表能放弃和撤回议案。最终,陈代表顶住了各方公关的压力,没有撤回议案。

知道人大代表可能会提批评本部门、或影响本部门利益的议案,就采取各种方式去公关,使其撤回议案,避免部门利益和群体利益受损,这种公关,其实也是一种游说。不知道今年有没有人大代表被这样公关和游说过。从这个侧面也能看出人大的权力正日益大起来。如果人大无权,议案无用,相关部门也不会在意人大代表提什么议案,人大议案真正有杀伤力,能触及相关部门利益,他们才会心急如焚地想公关。

起码在两会期间,部委官员竞相在人大代表面前表现出谦恭恭敬之态,不少部门都在想方设法探听代表会上在讨论时说什么、会不会批评本部门,这都是人大硬起来的表现。当然了,人大和人大代表们也不能仅仅沉浸在这种“被游说被公关”的受重视幸福中,更要防止在游说中被利益群体所绑架,警惕自己对政府的监督被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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