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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结”

wenhuazhongguo 2010-12-10 18:11:03 张 锐 总第035期 放大 缩小

经济全球化的汹涌浪潮和中国开放的强大力量客观上将中国企业推到与跨国公司正面交锋的敏感位置。从价格到资本,从成本到渠道,从关税到反倾销,跨国公司在与中国企业的竞速角力中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而知识产权被看成是最具杀伤力的升级版本。

企业生死的命门

通过商品与资本的庞大输出进而蚕食和垄断区域或全球市场是跨国公司为自己描绘的作战地图。但这种日益膨胀的商业欲望却受到了来自新兴市场国家低成本型的资源禀赋优势和价格比较优势的阻击与干扰。在不放弃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救济手段的前提下,运用自己储备丰富且开发能力雄厚的知识产权,就成为跨国公司对后来市场进入者进行封堵的必选“武器”。

 在技术开发方面疯狂撒钱是跨国公司捍卫自己在全球市场分工中绝对主控地位的重大持久行动。资料表明,跨国公司用于研究与研发的资金一般都在其总产值的10%甚至20%以上。巨头们对技术的狂热追逐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技术生态结构:全球6.3万个跨国公司拥有全球95%的专利技术。不仅如此,凭借着自己在技术和经济上的超级能量,跨国公司已经将整个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修改完毕。这些庞然大物们支配着全球贸易额的60%、技术贸易额的70%,只要他们跺一跺脚,整个国际贸易市场就难免不动摇。

无论是从法理的角度审视,还是用商业伦理判定,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的国际共识在于,通过保护创新知识成果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的公平与繁荣。但现在的情况是,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商业化和妖魔化的工具,成为某些商业利益集团要挟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权杖。

“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由于知识产权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将专利技术等上升为一种国际标准就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最高境界。如欧盟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将自己的电子技术上升为两个环保标准,仅此一项就使得约300亿元的中国电子产品出口被挡在关外。

而相对于资本和商品输出的传统贸易方式以及关税、配额等传统手段,知识产权贸易具有更隐蔽的穿透力和霸占性。运用知识产权这一技术性法宝不仅可以置自己于法律的卵翼之下实现最大化的维权主张,而且能够通过技术的无形化移植和新开发产品的差异化渗透弱化市场进入的进攻性。因此,未来企业的全球化竞争将更多地集中于知识产权领域,且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将成为决定企业生死的命门。  

 

跨国公司的“伏击圈”

引进外资以支撑快速前行的中国经济是我们当初十分美好的愿望,但作为地道的经济人,跨国公司来中国慷慨撒钱并不是乐行善施的壮举,追逐与攫取巨额的投资利润才是他们的全部动机。特别是当一个个“中国制造”在全球各个角落进行着无所不在的渗透时,备感危机和恐慌的跨国公司则处心积虑地开始了对中国企业的“围剿”与“追杀”,而知识产权则成为他们手中一剑封喉的利器。 

以知识产权遏制中国企业的咽喉实际上早已成为跨国公司编织好的阴谋。据调查,外国企业计划进军中国市场的前几年,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中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专利申请。当他们的产品、技术投放中国市场时,这些专利申请正好对相关产品和技术形成了有效保护。如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至1991年就向原中国专利局申请了270多件专利,当其1996年大规模在华投资办企业时,这批专利大都获得了在中国的专利授权,并正好构成其拓展中国市场的一张“通行证”。而调查发现,跨国公司前几年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恰恰又是几年后我国国内重点发展的项目。如涉及CDMA第3代移动通讯的技术产品,美国一家公司在中国申请了约270件专利。这种长远技术开发和未来竞争力培植的“埋雷”计划成为跨国公司博弈中国企业的拿手本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排他性,在以往的市场竞争中,国外各个跨国公司存在着尖锐的利益冲突,在中国的维权活动也多各自为战。但是,为了与日渐强大的中国企业展开对决,跨国公司出现了握手言和、联合作战、利益共享的趋势。例如,当日本索尼向中国企业展开专利纠纷时,美国的英特尔、法国的汤姆逊等相继跟进,排成长龙对中国厦华、康佳、长虹等5家企业勒索专利费。无独有偶,在过去两年中,美国公司通过国内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动18起337项调查,针对中国内地企业的就高达9起,而且其中绝大部分是由数十家企业共同提起。

令人十分无奈的是,运用知识产权对中国企业大打出手,跨国公司要么满载而归,要么笑逐颜开,而且同样的战法作用于中国企业身上屡试不爽。据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每年就达上百亿元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最近几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其中形成的逆差达到30多亿美元。

当然,从中国企业身上“抽血”恐怕并不是跨国公司的最终目的,通过削减中方利润空间并抬高成本门槛,进而将中国企业赶出场外,才是其最险恶的商业企图。由于国际巨头对我国DVD厂商施行了巨额专利费的征收,国内DVD厂商已由400多家骤减到百余家,余下的厂商也不得不在产品上做调整;随着欧盟《打火机安全标准法案》的实施,中国出口到欧洲国家那些造型各异的玩具型打火机也将全军覆没……

  

中国企业的“软骨病”

在知识产权上,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掰腕屡屡失分,其核心在于我们缺乏充分的知识产权储备和必要的技术创新能力。

中国坐上全球贸易总额第三的显赫位置,几乎让所有中国企业获得了“览众山而小天下”的情感满足,但贸易大国并不等于贸易强国。“8亿件衬衫才抵一架空客380”、“一台DVD只能换回一把洋葱”,这些充满调侃性的比喻如万箭穿心。

数量似乎总是我们的优势。2006年,我国专利和商标申请量加在一起超过100万件,创造了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历史之最。但是,那些堆积成山的专利中,企业所申报的核心技术少得可怜。对比可知,我国企业专利比例中的发明专利仅占24.38%,但国外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中,发明专利比高达85.60%。专家指出,只有发明专利才能够体现出一个机构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如此,从发明专利集中的领域来看,我国企业申请专利数量主要集中在中药、软饮料、食品等低端产业领域,而国外的专利申请则集中在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电视系统等高科技地带。显然,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庞大数字背后所掩藏的“比较劣势”清晰可见。

知识产权缺失的背后是研发意识的淡薄和基本实力的羸弱。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的研究与试验经费仅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6%,同时,大中型工业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开发机构正呈现出逐年萎缩的趋势。

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短缺驱动着中国企业走入了两条充满风险的岔道:要么非法使用国外技术或者跟踪模仿,而一旦东窗事发,就会被跨国公司推上被告席;要么“以市场换技术”,但最终只能处在全球贸易链的底端,并沦为跨国公司的“加工厂”。

知识产权留给了中国企业太多的悲伤和折磨,但残酷的现实又不允许我们有任何的沮丧和沉沦。有人曾做过这样的比喻,知识产权就像一道门槛,企业如果迈不过去,则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搏击市场的窘境;而一旦迈过去,将海阔天空,赢得无限的发展空间。打铁还须自身硬。留给中国企业成长的最后机会就是自主创新。(作者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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