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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道平安

wenhuazhongguo 2010-12-10 18:11:03 郑福祥 通讯员 李云峰 总第014期 放大 缩小

百姓生活“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出行的安全,道路的畅通,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公安队伍的“门面警察”,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肩负着全县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任。公安部掀起学习“漳州110”先进事迹的热潮之后,这支处在110的故乡又是110社会联动单位之一的队伍,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忠实地履行着公安交通警察的神圣职责。他们立足本职工作,紧扣时代脉搏,以过硬的素质和本领指挥着“人、车、路”的和谐乐章,创造性地走出一条社会化道路交通管理的新路子,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交警大队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内务条令》竞赛活动标兵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先进单位”,被东山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交警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抓队伍 强素质

抓好队伍,永葆队伍的政治本色。这是公安工作继往开来,永葆人民警察本色的关键所在。也只有确保队伍的政治本色不变,才能在复杂形势当中确保队伍的纯洁和稳定,推进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强化宗旨意识,坚定信念。长期以来,东山交警大队抓住民警当中党员占绝大多数这一有利条件,始终坚持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学习。近年来,他们陆续开展 “三讲教育”、“三项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通过对党的先进性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不断学习,使民警们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而确保政治立场的坚定,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经受得起考验,树立了符合社会主义要求、与人民警察特殊使命相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党员的宗旨和信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作用也更加突出,队伍更加富有朝气、锐气和正气。“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更加牢固。

——以榜样的力量,鼓舞士气。大队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涌现在各条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把学习活动有效地融入争先创优工作中。他们从故乡学习“漳州110”“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先进经验;在同系统中学习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好经验;在家门口学习老一辈革命家——东山首任县委书记谷文昌艰苦创业、战天斗地的可贵精神;在典型中学习郭韶翔敬业爱民、身先士卒,学习任长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的动人事迹……通过学习教育,极大地鼓舞了队伍士气。同时,大队结合爱民实践、争创文明单位、争创人民满意交警队、争当人民满意警察等活动,把学习教育活动与民警的实际工作和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既加深全体民警的理解和体会,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率先垂范传帮带,上下一心。“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大队领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民主,言而有信,当好“排头兵”,事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平时学习训练,大队领导以普通一兵的身份积极参加;日常勤务工作,他们走出办公室,走上路面,与民警并肩作战。天气热了,领导就带着防暑降温的药品,亲自发到各勤务中队;民警病了,他们提些水果上家里去探望。对极个别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积极的民警,大队通过谈话、批评教育、重点帮扶等方式,化解矛盾,端正民警的思想和作风,融洽干警关系,推进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多年来,大队领导与民警们一起,奋战在交通管理第一线。哪里有任务,哪里就有领导的英姿;哪里有案件,哪里就有领导的身影!2006年6月8日晚上22时许,东山县“海峡两岸关帝文化旅游节”焰火晚会结束之际,天空下起倾盆大雨,541县道人流、车流巨增。李云峰大队长与其他民警一起,站在雨中当“标杆”,有序地疏导交通,确保游客的安全。2006年8月13日正值周末,晚上12时许,辖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李大队长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与民警彻夜奋战,并于次日凌晨将交通肇事者成功抓获归案。

——努力提高战斗力,强将精兵。政治上坚定,还必须业务上过硬。东山大队以公安部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贴近实战,大兴科技练精兵、练强兵。强健体魄是基础。在“大练兵”的过程中,民警每天早上都要参加跑步、出操和体能锻炼。大队专门聘请武警教官,对民警进行队列、擒拿格斗、实弹射击等进行强化训练,重点开展了疏导指挥交通、查处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等专题培训。精通业务是必须。大队先后组织民警进行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全体民警分期分批参加由漳州市公安局等单位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培训班,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同时,组织民警学习使用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摄影、摄像等现代科技产品技术,走科技强警之路。目前,大队已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民警能够把“电子警察”、交通事故勘查设备等科技产品熟练地运用于日常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办案的高效、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大练兵”,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大大增强,一批业务骨干和精英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更加突出的作用。

变观念 学先进赶先进

长期以来,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之一,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在“权本位、官本位”思想的困扰和制约下,管理者总是认为,掌握管理权就是掌握主动权。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东山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发现:只有立足本职,转变观念,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理清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才能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扭转道路交通管理的被动局面,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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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国公安系统掀起了学习“漳州110”先进事迹的热潮。漳州市公安交警系统在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领导下,形成一片“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漳州市芗城区交警大队很快推出“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快速反应机制和窗口“宾客式服务”的做法;漳州市漳浦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制度得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部队的充分肯定并推广……东山交警大队也不甘落后。他们自上而下自觉摆正位置,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查摆在日常勤务、窗口服务、执法过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转变观念,推出切合当地实际的新举措,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对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开展一系列改革,做到办事流程最简化、最优化。大队适时推出“五心”服务理念:一是推行服务承诺,让群众放心;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让群众称心;三是实施警务公开,让群众安心;四是倡导情感服务,让群众舒心;五是推广上门服务,让群众省心。办证大厅增设了保险、照相、体检室等窗口,所有办牌、办证手续都实行一条龙服务。他们还引进兄弟单位的成功做法,大力推行车管、驾管“流动窗口服务站”。每逢节假日,车、驾管民警和相关人员就把电脑、打印机、照相机、体检仪、考试道具等设备搬到农村,加班加点为群众办理摩托车驾驶员报名培训、考试、年审、换证、补证和机动车挂牌入户、年检等业务。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不让群众“空等白跑”,“流动服务站”进一步推出“预约服务、上门办证”活动,并实行费用优惠,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省时、省事、省钱又省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车管、驾管窗口,“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渐渐消失,群众评价不再是“冷、硬、横、推”,取而代之的是“热情高效”。窗口变“亮”、老百姓也更加满意。不久,办证大厅洁白的墙上挂满了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据统计,2000年至2006年,“流动服务站”行程2万公里,共深入到村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服务434场次,为群众办理摩托车上牌1.8万多辆,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培训16500多人次。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能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增加办案的透明度,改变以往“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的陋习,大队在推行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的基础上,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进行到场旁听,发表意见,对责任认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民警一份清白。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实施后,因法律具体操作问题,导致个别交通事故受害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大队在全国首推“交通巡回法庭”的做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办案民警主动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参与调解。此举有效地化解了执法难的问题,也避免了以往在交警结案与法院受理之间存在“断档脱节”的现象,得到了上级公安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2005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东山县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大货车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3人当场死亡。经现场事故勘察,摩托车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负次要责任。因摩托车驾驶人已当场死亡,且家中贫困,无力赔偿。办案民警及时与“交通巡回法庭”的警官与法官取得联系,仅用短短的3天时间就做好事故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害者家属的权益。“交通巡回法庭”创立以来,共受理交通损害赔偿案件25件,调解撤诉率达100%,服判息诉率100%,无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理赔不清而引起的上访、上诉和信访案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往往导致救治时间的延误,造成事故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而致死致残,人为地扩大了事故后果,同时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巨大的困难。一段时间以来,成为困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原因。对此,东山交警大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民警的办案流程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总结破案经验,加大追逃力度,力争每案必破。针对历年来的积案,由大队领导挂钩负责,集中组织警力进行全面清理,给群众一个交代。2000年以来,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达100%,替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做为“110”联动单位,“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同样是“122”报警服务台的庄严承诺。为进一步提高“122”报警服务台的反应速度,大队合理安排值班备勤,强化领导带班。同时,主动与“110”、“120”、“119”等联动单位进一步协调,建立完善的社会联动和接警、处警、转警、通报制度,最大限度地把交通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两手抓 创新机制走新路

“保平安就是最大的维护稳定、防事故就是最好的促进发展、少死伤就是最实的服务群众!”道路交通管理,说白了就是协调“人、车、路”的和谐问题。面对道路交通硬件投入无法立即得到有效改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的严峻形势,东山大队积极倡导“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这一理念,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整治规范,走出了一条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之路,形成了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营造氛围,创新机制树立典范。大队充分利用“五进”这一平台,做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横向深入、纵向铺开”,由点到面、以面促点。一是立体覆盖,营造氛围。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各镇村、社区、中小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家庭,张贴宣传图画、展出宣传图板、分发《漳州交警》报、《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册子、利用投影机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录等活动。同时,以县有线电视台《红绿灯下》和县政法委《政法视点》电视专栏为依托,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报刊、信息、简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起群众的重视。二是大胆创新,重点突破。首先,在“进农村”工作中,大队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陈城镇白埕村为试点,采取措施,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设立宣传栏、建立宣传室、制定村民安全出行公约、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进村入户一对一交流宣传,让村民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安全不但属于自己,同时又是关系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大事。其次,由县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从县到村,逐级抓落实,构建“三级联动”的管理机制;同时,组建交通协管员制度,聘请镇村领导干部、村民组成交通协管员,负责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督导,形成交通民警、镇村干部、交通协管员“三员共管”。“三级联动”和“三员共管”的新机制,一改以往交通安全单靠交警“一家管”,变成了政府、部门、群众齐抓共管的“大合唱”。为全面推广这一做法,县、市两级政府先后在在白埕村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该村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新经验、新做法,并要求以该村的做法为典范,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为创建“平安东山”营造出一个“人人讲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和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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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多管齐下力克顽疾。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东山县无牌摩托车急剧增多。而且,大部分摩托车驾驶人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无牌车辆的存在,还引发车辆失窃、飞车抢夺等案件,直接影响到东山县的稳定大局,影响改革开放的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全县没有办理牌照摩托车近2万辆!因摩托车引发的事故82起,造成17人死亡,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4.5%和88.8%。整治无牌证车辆上路违法行为时不我待!东山交警大队不等不靠,深入开展调研,找出“病因”,开出“处方”,力治顽疾。大队首先积极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当地县委、县政府汇报,引起高度重视。东山县政府先后下发或转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严整治辖区无牌机动车辆的通知》、《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文件,并抽调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以及路政、宣传、城监、农机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联合整治小组,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政府行为,向社会全面推开。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整治活动首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展开。各单位全面动员,落实责任,从自身内部抓起,对有合法手续但未办理挂牌手续的限时要求挂牌办证或自行销毁,对来历不明的要求主动到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以赴打击无牌证车辆上路行为。公安局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全面协调多警种联动,结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核查无牌车辆,捣毁销赃窝点,及时归还群众失窃车辆;交警大队发挥主力军作用,一面积极投入到整治活动当中、一面强化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治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交易场所、修配厂、改装厂、报废回收站等单位进行整治和监督,堵塞盗抢车辆的销赃渠道;交通、路政、城监等部门立足本职,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交通硬件设施投入。为巩固整治成效,有力震慑违法者,自2000年以来,东山县已公开销毁10批次3044辆无牌证机动车,其中摩托车2936辆,汽车108辆。目前还暂扣在停车场的摩托车700多辆,汽车50多辆。经过全面、综合治理,无牌证车辆上路这一顽疾得到根本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的现象也得到了全面的遏制。据统计,2005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起,死亡11人,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167700元,与2000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41.2%,死亡数下降45%,伤人数下降31.7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2.5%。

“大浪淘沙始见金”。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以合格的政治素养、过硬的业务能力、顽强的工作作风,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人民警察宗旨,为庄严而神圣的警徽描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今,他们按照漳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要求,努力为当地人民的平安幸福、为东山县的经济腾飞,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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