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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禁令有效吗?

kejiaoshequ 2010-12-29 21:30:25 (文/李月宁 葛灵丹 编辑/萧虞) 总第118期 放大 缩小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教育部的发文,让“择校费”一时又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很多人问:择校乱收费仅凭一纸禁令就能消除吗?

收取择校费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

“我儿子今年刚上一年级,择校费交了1.5万,托人找关系又花了1万多,直到名单下来的那天,心里的石头才算是落了地。”家住南京江北区的李梅女士告诉记者,为孩子择校自己花钱还算少的,她同事的小孩为了上某所更有名气的小学,除了交明码标价的1.5万元择校费外,疏通关系就花了3-4万。

“想交钱,还不一定能进得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有的学校非常抢手,还要有一定的关系。”愿意交择校费上名校的家长,很少有人抱怨交钱多,只担心自己没有门路。

记者调查发现,在择校风气盛行之下,南京一些学校的择校费数额不断刷新。稍有名气的小学标价1.5万,更热门点的小学还得有关系才能交进去,一些学校还会暗示家长捐献电脑等办公办学器材,进行变相收费。小学收费高,中学收费更不菲,甚至有热门中学收取每人10万元的择校费。

择校费的美丽马甲是“捐赠助学款”

对于择校费的收取,官方只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校曾有规定。如江苏省2007年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苏南、苏中8市每生不超过3万元,苏北5市每生不超过2.5万元,择校生比例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0%。在正式官方文件中,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却难找到明确规定。

“其实是有规定的,上限是1.5万元。”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择校费也就“收取无名”,但义务教育法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学校为了避嫌,就在给家长的收据上开“捐资助学款”。于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择校费有了新马甲,但家长们仍然习惯性地称它择校费。

这位业内人士说,由学校自己设定的赞助费一度混乱无度,甚至离谱,择校费成为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的热点问题。所以后来内部出台了一个调控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赞助费不得超过1.5万元,每年学校将赞助费的30%上缴上级教育部门,作为政府办学经费的补充。而另外70%的支配权属学校,用于教师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因为与教师福利挂了钩,学校收取赞助费的积极性很高。

有择校行为在,择校费就很难消除

上述情况,在去年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之后,又有了新变化。“赞助费全部上缴区财政,只有30%返还学校,而且只允许用于改善教学办公条件,不得用于教师福利。”南京一位公办小学校长说。

这一来,学校收取择校费的热情降低了,但择校费仍难消除。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去年对南京13个区县进行的一份“居民家庭教育消费专题调查”显示,有在读生的家庭中,34.9%的家庭有过为子女择校的行为。这个比例显然不低。

“正因为仍有不少学生择校,也就离不开捐资助学杠杆的调节。否则,校方无法决定谁读谁不读,凭关系还是凭条子。”南京五老村小学校长张遗民说,作为校长,他希望消除择校费,除了减轻家长负担外,学校也不用在教学之外的问题上操心。但在家长强烈的择校愿望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现实矛盾情况下,他担心取消“以钱择校”,可能促生更多的“以权择校”或者“以关系择校”,家长的不满情绪更大。因而,“只要有择校行为在,择校费收取就难避免。”

关键在于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

南京市教研室书记汪笑梅认为,在优质教育资源缺少的情况下,把择校收费的分配、利用、管理向社会明示,让家长监督,不给有关部门单位暗箱操作的机会,可能是更为切实的做法。“就目前情况而言,要取消择校费,可能还有待时日。”

“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由此产生了择校,伴随产生的是择校乱收费。归根到底,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了择校乱收费。”知名教育专家熊丙奇教授表示,彻底消除择校费,关键在于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行为,政府需加大财政投入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尤其是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否则,择校费即使下令撤消,还是会有赞助费等其他名目的费用存在或冒出来。

“收不收择校费,对学校来说非常简单,关键是政府是否能下决心做这件事,政府的投入能不能跟上家长对优质资源的需求。”五老村小学校长张遗民说,在统一教师工资标准后,还当坚定地推进教师轮岗,坚定地去均衡各校之间的软硬件配置,校际差别抹平了,不管是“以钱择校”还是“以权择校”,相信就会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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