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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申遗”边破坏是种病态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5 (文/蔡正奋 编辑/夏鸥) 总第108期 放大 缩小

  

  不久前,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了将中国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贵州赤水、江西龙虎山和浙江江郎山联合申报的“中国丹霞”地貌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目录”。

  能够成功“申遗”固然值得庆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成功后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劳永逸,事实上,对“申遗”成功的地方和景点,如何保护,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而不是忙着涨价赚钱,把景点当作印钞机。

   曾经有个“申遗”成功的景点,在美轮美奂的山崖上,修了观光电梯,名曰:方便游客。实则是开发了一个收费项目。还有一个地方,让一个电影摄制组进去拍电影,后来,无数遗弃的道具、布景、生活垃圾激起了网民的愤慨。

  这样的事情绝不是个案,而是时有发生,据报道,江苏镇江入围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宋元粮仓遗址、安徽泗县有近千年历史的释迦古寺, 在商业开发中,被竞价拍卖成为当地“地王”。 在湖北鄂州,始建于东晋时期的城隍庙,同样面临被开发商拆除的命运,当地百姓甚至组建了“护庙队”……

  这些现象的出现令人匪夷所思,一方面,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去“申遗”。而另一方面,对于自己身边的历史文化遗产,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像可有可无,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保护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说白了,这是一种病态,笔者把这些症状归结为两种病。

  短视病。“申遗”成功,固然皆大欢喜,这对地方政府来说,不但有了不凡的政绩,提高了地方知名度,还多了一棵摇钱树。但是,对那些被国家认可的遗址、遗产、遗迹,一时间还不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却是另外一副嘴脸,有的地方政府,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却知法违法,像安徽泗县国土局,知道释迦寺所在地块属国有划拨土地,却在2007年7月,按县领导要求对包括释迦寺在内的25亩土地竞价拍卖,最终以1150万元成交,成为当地的“地王”。使千年古寺毁于一旦。这就是典型的发展上的短视,吃了祖宗饭,端了子孙碗。这种做法根本谈不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崇洋病。几万年、几千年到几百年,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来到了今天,但是,到了现在,有些人开始对这些我们手足一样熟悉的东西不相信、不自信了。就像一个穷人,突然发现自己家里的盐坛子是个皇家御用之物,就不敢信了,因此,非要找个专家,给个说法,下个结论,才相信这是真的。同样,我们有的人,对自己的山水文物越来越没有信心,越来缺乏底气,非得等外国人贴上个这样那样的标签,才能显出其价值,继而身价百倍。事实也的确如此,平遥古城1997年申遗成功,旅游门票收入从1997年的12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7500万元,云南丽江1997年申遗成功,三年后旅游综合收入就达到13.44亿元。

  不得不说的是,这不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和景区的病态表现,也是许多普通表现的病态表现,什么地方“申遗”成功,立马一窝蜂奔过去,一睹芳容,而对于身边,有着几百年、上千年甚至万年的历史文化遗存,却熟视无睹,这,的确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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