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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采购为何热衷“买贵不买对”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5 (文/李松林 编辑/楚恒) 总第101期 放大 缩小

据网友称,昆明市多个政府单位采购有浪费之嫌,其中劳教所买沙发茶几花了54万,昆明市法院买电脑总共比市价贵了21万,昆明市公安局买了24辆巡逻车,每辆43万元。对此,部分单位予以回应,其中昆明市法院称买电脑贵主要是因为市场行情有变化。

无独有偶,6月18日又有媒体报道了“长春公安买29570元豪华电脑遭疑”这一消息。正欲对比两则新闻,却又联想到前两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中国政府的开支并不太高”一语。笔者实在犯了迷糊:电脑3万一台,沙发茶几54万,24辆丰田巡逻车……政府开支不高,到底是真实还是传说?

 公众之所以质疑政府部门采购“买贵不买对”是有其缘由的,并非情绪之举。纳税人税款缴于政府的初衷是为了共享政府提供的优质社会服务和福利保障。然而,公众期待看到的一幕并未发生,相反,残酷的现实竟与民生民意玩起了背道而驰。政府部门将纳税人钱财公饱私囊,未经纳税人同意便随意出手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无形之下成了“采购潜规则”,助长了政府部门采购方式的“随便花、随手花、随性花”。于是,“加价”采购、“豪华采购”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公众更愿意看到的是,自己缴纳的税款经由政府部门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简而言之,政府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应该秉持“物美价廉”的采购原则。应在正常合理的公务采购外,尽可能把其余钱财投入社会服务的改善和福利保障制度的优化提升。

实际上,多部门出现采购“加价门”、“豪华门”的原因绝不单调。除了政府部门的权力垄断、资源垄断、采购垄断之外,还有纳税人不能参与监督、制度执行力软化瘫痪等因素。早在2003年1月正式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就明文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程检查,并在媒体上公开考核结果。可在此类“加价门”、“豪华采购门”的前前后后,始终看不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纳税人的参与监督,有的只是公权部门的沆瀣一气和面对媒体监督时的相互之间“责任踢皮球”。

有评论作者呼吁“相关部门理当尽快全部公布‘加价’、‘买贵’事件的细节,给公众一个交待”。这本没有错,但从长远看,更应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和监督作为,对今后政府部门的采购活动进行程序细化和监督公开化,将采购活动尽可能限定在一定框架之内,并将其引入公共视野,让公共意见监督其作为,一旦发现违规现象严惩不贷。如果只是一味满足于政府部门“公开采购细节”,无异于变相支持政府部门继续“加价”、“买贵”。在没有“流血”的惩戒下,政府部门会更乐意接受“先斩后奏,继而‘公开’”的游戏规则,长此以往,公众产生“审丑疲劳”不说,还会让法制蒙羞,让社会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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