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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房之害远甚于土地财政

tebiebaodao 2010-12-10 18:11:05 (文/马光远 编辑/萧虞) 总第096期 放大 缩小

自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旨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机性购房的“国四条”以来,尽管政策组合拳频出,力度之大,频率之高,可谓空前。但就效果而言,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出现了加速上涨,甚至民众恐慌性购买的局面,一些一线城市的房屋均价相对于调控政策出台前至少又上涨了30%。

 中国的房价究竟有没有泡沫?有人认为就中国城市化进程而言,房价很合理,因此面临着“未来二十年上涨的压力”;有人认为,中国房价是真实需求,因此没有泡沫。笔者关注到,在目前,依然对中国房价的未来表现出十足的信心的基本有三类人:

一是开发商,理由无需多述。二是一些学者,而学者历来都是最复杂的一个类别,即使观点相同,其背后的理由也五花八门。有些学者是真的认为房价合理,有些是公然为开发商背书。三是公务员,特别是一些拥有一定职位和权力者,这些人唱多房价。坊间最多的解释是,这些人是基于土地财政的考虑,为了地方利益。其实未必如此。考虑到当下房价与官员的实际收入,官员所在的公务员群体肯定属于“80%以上买不起房的人”,这无须置疑,而且这两年,坦承自己“两个月工资都买不起一平方米房子”的厅局级以上官员大有人在。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的公务员在实行阳光工资之后,形成了“八五三”的基本工资结构(即局级、处级、主任科员分别对应的基本工资为8000元、 5000元、3000元,现在的工资标准应高于此),其工资水平高于在京的各大部委。但和北京的房价比较,公务员能买得起房的也没有几个,按照最新统计,现在北京四环的房子均价快要上四万元,局级干部四个月才能买一平方米,处级需要八个月,主任科员则不吃不喝也需要一年,更低级别的公务员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在北京,不仅没房的公务员比较少,而且,笔者发现,不管买得起买不起房的公务员,很多都认为房价合理,而且认为房价依然会上涨。

原因何在?原来,同地段商品房的价格高达近四万元,而一些公务员却可以以4500元每平方米的低价买到房子。这是最近一个名为《公务员买房内部价惊人》的帖子透露的信息(参见经济观察网4月10日的报道:《以福利的名义:公务员的便宜房》)。帖子还涉及一些中央部委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央企和北京市地方政府系统的内部集资房、团购房、团购经济适用房等生动案例。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表示,北京有很多低价的定向住房,没有向社会公开销售,而这些房子去了那里,不得而知。

以这样的价格买到房子,当然不合理。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已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务员的住房也纳入了货币化体系。在公务员取消福利分房之后,除了低收入阶层,所有的人都被赶进了住房市场化的大潮。然而,事实上,福利分房这个属于公务员队伍、诸多事业单位员工、大学教职员等群体的特权,并没有真正走进历史。特别是2003年之后,房价进入快速上涨通道,福利分房这个已经被剔除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焕发出生命的第二春。各个国有单位以各种名义出现的福利分房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有些单位通过审批建经济适用房,有些单位集资建房,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享受两限房,挤占穷人的利益。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通过这么一个游离于商品房之外、几乎等同于成本价的住房供应体系,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如果把这个事实放大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公务员群体,高房价背后的权力逻辑就基本清楚了。之前我们探讨房价畸高的种种缘由,不外乎归于土地财政。这的确是一个原因,但显然只是一个“公共原因”。须知,官员要维护地方财政收入,其前提是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与高房价无关。事实上,很多官员、精英之所以罔顾房价与居民收入严重背离的事实,极力鼓吹高房价的合理性,根子并非在“公”,而在一个“私”字上面——如果这些官员自己也必须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我们看到的肯定是另一种风景。

公务员福利分房对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公信力的危害,远远大于所谓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不管如何,名义上是为了公共利益、地方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要让房地产调控政策真正有效,必须解决“平等待遇”问题。面对高房价,公务员没有任何理由享受超国民的待遇。房地产市场最大的民愤就在于此,只有彻底废除了官员高人一等的待遇,住房调控政策才会见效,民愤才能稍微平息,房价合理回归才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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