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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讨薪季”,新“演习”引出老话题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4 (文/易艳刚 编辑/墨澜) 总第088期 放大 缩小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寒冬岁末,奔波在外的劳动者最大的愿望,或许就是能够顺利地将辛苦一年挣得的工钱收入囊中。这些钱,可能是孩子来年的学费,可能是给亲人治病的钱,也可能是明年买种子化肥种地的钱。

 但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越到年底,关于“欠薪”和“讨薪”的新闻就越多。最近一则耐人寻味的新闻,点燃了人们对讨薪群体的高度关注。

一场针对讨薪者的“演习”

近日,广州市人大代表刘小钢在视察亚运安保工作筹备情况时指出,前段时间广州多部门组织反恐演习,多次都是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假设。对此,他表示:“作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觉得公安部门这么做不太好。”

人大代表的意见,引发了舆论热议。有媒体说“视讨薪为恐怖主义是一种污名,一种妖魔化。”也有媒体认为“将讨薪当作反恐演练的对象,也是一种对讨薪者赤裸裸的恐吓。”网友也纷纷质疑,“什么时候工人阶级成为假想恐怖分子了?是不是因为工人讨薪数额巨大太恐怖呢?或者在某些政府官员眼中,劳动人民是不稳定的根源?”

随后,广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回应称:公安部门之前组织的“反恐演习”,并没有针对讨薪工人;而前一段时间广州市各区多个政府部门组织的不是“反恐演习”,而是“维稳演习”,考察的是各部门协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该人士同时承认,维稳演习确有将由劳资纠纷、乱摆卖、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作为对象。

不管真实情况如何,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反恐演习”,还是“维稳演习”,有关部门确实专门组织了应对讨薪者的“演习”。

讨薪者的无奈

撇开广州市是否“把讨薪当作反恐演练的对象”不说,一些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漠视工人权益,不严惩黑心欠薪者,反而把讨薪者当作“麻烦制造者”予以防范,确是实情。

工人讨薪一直是当前劳资纠纷的核心内容。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不许拖欠务工者工资,相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新的《劳动法》也明令不准拖欠劳动者工资,但讨薪事件仍然不时见诸报端。

来自南京市总工会的消息说,今年南京市总工会共接到6000多起讨薪案,能够解决的只有1000余起,仅为全部案件的六分之一。因为维权成本太高,不少辛苦打拼的劳动者只能收拾行囊含泪回家。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妥协”,是否在客观上助长了欠薪者的嚣张气焰,我们不得而知。

正常的维权通道不畅,有些人被逼无奈采取了“另类”或者极端的手段。于是有了沈阳张姑娘那样的人,靠掀掉自己的上衣、撕毁尊严去苦讨欠薪;也有一些绝望的讨薪者,采取“跳楼秀”“跳桥秀”等极端的方式,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人质讨要工资。

寒冬岁末,各地工人讨薪的事件又开始多了起来。在重庆,黔江区的500多名农民工,睡地板、吃咸菜,苦等自己的工钱;在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一工地,70多位农民工遭遇讨薪难……

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三峡库区考察时“偶遇”农妇熊德明,并为她讨回了她丈夫被欠的工钱2300元,一时传为佳话。但就像“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一样,个案的力量毕竟太有限,也并非所有的讨薪者都能像熊德明一样幸运。

根本改善用工制度

讨薪,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很多城市,农民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中的很多人,有时候明知受到了雇主的盘剥,却迫于生计只能忍气吞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乏一个合理的用工制度,农民工缺乏制度性的庇护。

虽然在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无不下大力气解决讨薪难的问题,但往往在一时热闹的“讨薪风暴”之后,每年依然有很多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每到年末又是讨薪“旺季”,周而复始。

可见,要解决讨薪问题,“缓兵之策”是远不够的,更应从用工制度的层面加以根本改善。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制度层面还没解决之前,我们仍然需要“应急”之策,必要时也还需要“讨薪风暴”。年底又到了,我们盼望今年讨薪的事件少一点,更希望不再看到那些需要采取极端手段去维权的讨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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