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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停建保障房是一种短视

renwu 2010-12-10 18:11:04 (文/吴定平 编辑/兰子) 总第078期 放大 缩小

近日,北京西三旗限价房“未住先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是继武汉经适房6连号事件之后,保障性住房领域又一引发争议的事件,一时间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房的呼声再次响起。

 因为存在腐败,就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并不合理。保障房领域确实存在腐败及不公行为,但这种现象并非经适房、限价房所独有,在商品房市场更为严重。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天津检察院原检察长王金宝、北京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等贪官的落马,无不与房地产市场腐败密切相关。如果仅仅因为存在腐败现象就取消、停建,那么商品房市场是不是也要废止?

对保障性住房,地产商任志强就公开表示“不看好”,媒体红人茅于轼也在多个场合呼吁停建,一些媒体不假辨别地跟风炒作,向社会传播片面而有害的观点。要分清是非,就要先看取消保障性住房,谁最受益。

首先当然是开发商。据报道,截至2009年6月份,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累计受理居民申请13.4万户,其中廉租房2.6万户、经适房5.6万户、限价房5.2万户。如果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将这些中低收入群体推向商品房市场,必将导致更紧张的供需格局,放大市场预期,助推房价上涨。

其次是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发展,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财政收入。经适房、限价房虽然也能带来一定的出让金及税费收入,但相比商品房少得多。廉租房,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更近乎一件“赔本买卖”。正因如此,近年来虽然中央一再要求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但一些地方积极性明显不高,进展也较为缓慢。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等于帮助地方政府减轻了应有的责任。

那么,取消保障性住房,谁又最受伤呢?利益受损最大的肯定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这中低收入者财富积累有限,收入水平不高,无力购买商品房。如果取消保障性住房,就等于断了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环境的希望。同时,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但又尚未购房的广大中产阶级家庭来说,取消保障性住房必然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推高房价,使购房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并抑制在其他方面的消费,降低生活质量。

腐败问题要靠反腐败解决,因为腐败就呼吁取消保障性住房是因噎废食。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为了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

现阶段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是庸医误诊、开错了药方。解决中国的住房问题,坚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仍是当前解决住房这一突出民生难题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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