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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是 推进反腐制度建设契机

wenhuazhongguo 2010-12-10 18:11:04 文/王琳 总第068期 放大 缩小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当讲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时”,温家宝坦承,“过去一年,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人民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行政效率有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比较严重。”

就在不久前与网友的在线交流中,温家宝总理也提到:“前几天,新华网做了一个统计,说在网民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反腐败。我深深思考了一下,为什么在应对金融危机这样重要的时候,群众却十分关注反腐败?我以为,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政府廉洁是支撑一个社会稳定的三个顶梁柱。而在这三者当中,政府廉洁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一个廉洁的政府、得到人民信任的政府才能够一心一意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够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社会公正。”

2009年正值经济下行,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影响愈加显现。政府为应对危机,已下了不少猛药。民间也在献计献策,各种建言林林总总。但不管这些应对之策只是建议,抑或已经实施,多停留在经济领域。而如果我们从反腐败的角度来看金融危机的应对,“反腐也是扩大内需”较之”“消费也是爱国”,无疑要务实得多,也将有效得多。以公众诟病已久的“三公腐败”为例,几年前的不完全统计,就是三个“三千亿”。若“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还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能够被有效遏制,则每年能节省的费用就能高达万亿元。当然,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之所以要认真切实推动反腐败,其目标指向也不仅仅在于经济上,而更在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清明的政治。这就是温总理所说的,只有一个廉洁的政府、得到人民信任的政府才能够一心一意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够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社会公正。

 为了解决腐败问题,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以规范制度和制约权力为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这一路径。要实现权力制约,就需要对权力加以合理的划分,同时确立不同权力部门和权力主体之间相对独立的地位。现今之中国虽然没有实行西方国家普遍沿袭的“三权分立”道路,但并不表示中国就没有权力制约。于宪政架构上,中国现行的国家权力机制实则为人大权之下的行政、检察、审判与军事四权分立(地方人大之下没有军事权)。中国的确没有照搬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而“分权制衡”的原则却已深入了中国政治的肌理。

“分权制衡”的实质就是防止权力垄断。中国在一千多年的威权社会中,权力迷信和权力崇拜贯穿始终,被皇权管制之下的臣民从小就被教育要信任权力,而不是防范权力。千百年来,老百姓即便有莫大的冤屈,最先想到的也只是企求更高层级的官员能够帮助自己伸张正义。直至今日,信访制度仍然有其很顽强的生命力。在一个威权社会里,权力非但不允许分割,对不得不下放到部门或地方的权力,中央政府也总是持怀疑态度,种种加强中央集权的明规则与潜规则在中国政治舞台上交相辉映,到明清两朝达到颠峰。清末鸦片战争后,国家内忧外患,各种图强自救的政治主张争相出笼。于“西学东渐”的学术潮流中,包括“权力制衡”在内的西方启蒙思想陆续被译介到中国。满清执政者为挽救朝廷危亡,也通过频繁的引进与出访,逐渐认识到了“分权”的重要性。尽管其时的统治者很不情愿,但为社稷江山,也不得不顺应历史潮流,倡议行立宪事宜,让渡部分君权。分权观念在中国由是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政治认同。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以美国宪法为蓝本,结合中国实践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项权能各自独立、相互制约的“五权分立说”,并在中华民国的制宪中得到了体现。这一百多年来,“权力制衡”的理念在中国的民意基础日益牢固。历史表明,在中国也可以催生出限制权力和防范权力的政治文化。曾经颇有市场的“文化宿命论”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我们应该承认中国在权力划分和对权力制衡的引进与消化上有着自己的特点,但权力制衡的机理却是相通的。在执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政治体制改革如是指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2004 年9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纪念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后,又具体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权力制衡”由是被认为是十七大报告中所释放出来的引人注目的政改焦点。也只有真正实现了有效的权力制衡,才能保证公共权力的健康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将权力腐败降低到最低限度。

依上可见,通过权力制约来控制腐败,已是中央的共识,也是多年来被反复强调的核心理念。既是方向已定,就应坚定地朝着目标走下去。笔者认同中国政治生态之下的反腐败制度建设必须循序渐进,但即便选择“相对合理主义”的改革路径仍需强调“行胜于言”的重要。既然庙堂之下与江湖之远对于通过权力制约来遏制腐败,已有可贵的共识,何不奋力推动制度的实现。比如那已被证明为反腐败所必不可少的“阳光法案”,已然“研究”了二十余年,是该建立起来的时候了。即便稍有水土不服,也可在实践中逐渐调适。

“人类千百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美国前总统布什的这段话在国内流传甚广。将它用在反腐败领域,我们也可以说,“人类千百年来的反腐败史,最为珍贵的就是实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梦想。”围绕权力制约的反腐败制度建设“不怕慢,只怕站”。这些年来的廉政实践表明,还有许多尚待驯服的权力已经在笼子外面“站”了很久。金融风暴当前,危机亦是契机。若没有对权力的驯服这一前提,我们又怎能放心那4万亿投资,以及更多拟用以应对金融风暴的巨额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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