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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公路建设中没有腐败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4 文/汪祝君 总第064期 放大 缩小

开工炮声未响,腐败已在滋长;公路修通,筑路官员前途断送。这些年来,交通系统成了公认的腐败多发区、高危区。但问题的充分暴露,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从2003年至今,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累计投入324亿元,建成通车6.3万公里,通达率居全国第一。在这样大规模的公路建设中,既未出现质量事故,也未发生腐败案件。

其廉政建设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建立巡查制,二是让群众参与监督。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资金庞大、监管不易等特点,江苏交通系统推行了“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这一制度包括县乡自查、市督查互查、省抽查三级巡查机制,从省、市、县一直到乡镇、村组,建立了由纪检监察、审计、交通部门的300多名专业巡查人员和3000多名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巡查网络,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工程全过程,覆盖到工程各阶段各领域,形成一个无断层、无盲点的监督体系。

更为重要的是,全省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施工、质量监督到资金核报等重要信息全部公开,鼓励农民群众参与监督,不仅让工程建设在阳光下运行,而且让监督在阳光下运行。在公路建设中出现了群众主动监督施工的许多感人事例。溧阳市年过古稀的马海保老人,市里修筑周镇公路时,他在路边用板车搭起一个小棚子,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全在路上巡查,一个质量细节也不放过。兴化市周严村村民推选出5位村民代表,组成工程现场监督小组,从工程开始的第一天就人不离场、尺不离手地进行巡查。泗阳县高渡镇将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组成监理小组,全程跟踪监督施工质量。

群众的事靠群众才能办好。发动和依靠群众的“阳光监督”,使所有的建设者都感到了压力和责任,同时也产生了使命感、光荣感,深知修路是关系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大事,路修得好群众会记着你、感谢你,修不好群众也会记住你,还会责骂你,因而鞭策自己兢兢业业把工程做好。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融为一体的监督体系,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效地整合了现有监督资源,把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交通部门和农民群众等各方监督力量都纳入了监督体系之中,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实际存在的“同体监督”、“粗率监督”的缺陷,防止了“猫”和“鼠”串通一气。监督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造性地解决了中小型建设项目如何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监督效益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全国交通系统全面推广这一经验。

靠阳光监督,“筑阳光之路,建阳光工程”,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腐败现象虽属顽疾,但也并非无药可医,阳光就是最好的药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包括决策权,而且包括监督权;还权于民也要将监督权还给人民,失去了监督的监督权同样会产生腐败,监督权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是实现各种权力阳光运行的重要保证。

筑路为人民,筑路也只有依靠人民,才能创造阳光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才能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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