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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也要有城市规划的否决权

tebiebaodao 2010-12-10 18:11:04 总第057期 放大 缩小

城市的建设蓝图谁手在握,答案看起来正日渐多元。近日,广州市规划委员会举行会议,专家以对交通前瞻性不够,简单建设势必砍树开路为由,第二次否决了“广州信息港二期”36层高楼方案。与此同时,副市长苏泽群在官方规划网站交流活动中透露,今年出现过很多规划方案在规划委员会上通不过的情况,一开始感觉挺突然、挺新奇的,哪儿有定下的事情通不过的?但现在通不过是一种常态,通不过就说明不完善。

这些密集的规划信息,均释放出积极意义。官方规划网站开通新栏目,就规划方案或规范管理问题,邀请相关官员、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读,并与市民互动探讨,这是提升城市规划开放性的努力,方向值得肯定。规划委员会专家二次否决规划方案,表明专家意见获得尊重并非空话,通过制度创新,专家逐渐分享到城市规划的最终决策权。而副市长苏泽群的态度尤为可取,他表明政府官员对城市规划日渐开明,政府、专家、公众在城市规划这一公共平台上,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互动态势。

 这一变化,汇合了城市建设的科学与民主大势,也始于顺民应变的制度创新。两年前,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这个由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62人委员会,是审议广州城市规划的主体,是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一个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制度平台因此搭建起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划,规划委员会审议规划,同级政府审批规划,未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政府不予批准。城市规划的制度保障开始硬朗起来。

近年对城市规划的持续关注,始终响彻对公众参与的热切召唤。尊重公众的利益表达,改善城市发展规划,成为社会的普遍诉求。这种持续的舆论效应,使城市规划的核心问题,似乎全然在此一端。而事实上,不只公众参与长期欠缺,真正意义上的专家意见,也一直处于郁郁难振的境地,许多专家事实上沦为长官意志的枪手。因此,恢复城市规划的专业尊严,尤其是保障专家论证的独立自主,成为和公众参与同样紧迫的问题。

换言之,这是在权力意志之下,重新培育科学与民主的努力。以广州城市规划为例,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专家否决权,确认了规划专家的科学论证,通过票决转化为现实的决策参与;而城乡规划法为在规划中引入公众参与明确了法律依据。尽管公众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其深度与广度如何,尚未有统一有效的配套措施跟进,但目前已经展开的规划公示等环节,已经指明了公众参与的方向。现实地看,在公众参与仍然流于形式的情况下,让专家意见在城市规划中首先硬起来,这是规划进步迈出的重要一步。

规划方案被毙成为常态,正是专家意见得到尊重的表现。这比某些有名无实的高调宣称,更加来之不易。一方面,因为城市规划的高度专业性,科学论证显然需要确认专家意见的重要性,长官意志拍脑袋决策与普通公众隔靴搔痒,都无助于具体建设臻于完善。另一方面,规划专家的专业意见,也必定要考虑规划与环境、社会和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关系,内在地囊括对人居环境、自然环境等公共利益的考量。因此,专家意见的真实有力,是从权力掌控下挽救公众利益的第一步。

然而,城市规划的完善格局,最终仍有赖于公众参与的真正落实。一方面,作为公共政治的公众参与,可以遏制公权力的垄断和腐败,杜绝城市规划中的行政权力过大,以种种形式损害公众利益;另一方面,社会政策中的公众参与,可以在规划专家的科学论证之外,表达公众的政策偏好,在城市发展中兑现自己作为主人的权利,还能防止官员权力对专家意见与公众利益的捆架。在规划为专家所毙成为常态的今天,唯愿公众参与也将水涨船高起来。

(编辑:莫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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