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育了国务院命名的“人民的110”的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坚持以“漳州110”精神凝聚内力,激励民警勇创一流业绩,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同时,又以全市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扬光大“漳州110”精神,不断丰富“漳州110”精神的内涵,形成了“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全面推进”的良好发展格局。
进入新世纪,漳州市公安机关多项工作走在福建乃至全国公安系统的前列。2003以来,年度公安工作综合考评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全国第一;侦破命案专项行动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一;刑事办案质量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追捕逃犯工作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前列;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综合考评全省第一;第五届福建省巡警防暴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团体第一、个人全能第一;遵守《内务条令 》夺标竞赛活动综合评比全省第一;荣获2001-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追逃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国追逃信息质量先进单位,全国公安监管系统深挖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打击卷烟制假先进单位,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福建省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福建省第七、八届文明单位;2004-2005年,市政府绩效暨KPI工作考评优胜单位;今年7月该局党委被漳州市委授予“先进党委”荣誉称号。继“漳州110”之后,又涌现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荣获第六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集体一等功”;巡逻特警支队直属大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杰出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文明示范创建单位”、“红旗团支部”;市第一看守所被评为“全国‘双加强、双保障’示范所”;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刑事侦查支队荣获福建省 “五一劳动奖状”;南靖县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集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警大队和云霄县公安局常山派出所荣获 “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涌现了一大批全国先进个人,仅去年以来又有一批先进个人受到各类褒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陈加瑶局长受到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嘉奖,2006年7月,福建省公安厅党委给陈加瑶局长记三等功一次;市公安局郭韶翔副局长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的称号;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陈溪河所长荣获 “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长泰县公安局肖进才副政委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黄跃欣书记荣获“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今年2月15日,漳州市政府向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肯定全市公安机关多项工作保持全国先进。3月21日,漳州市委刘可清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直各单位都要像公安机关那样:始终坚持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塑造一流形象”。《闽南日报》围绕“三个一流”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报道,向全市人民充分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7月,漳州市公安局党委被中共漳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以“为人民掌好执法权”为题,用长达3万多字的篇幅详尽报道了漳州市公安局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
靠榜样的力量引领人
1996年8月27-29日,公安部在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台工作现场会,并作出向“漳州110”学习的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树立了“漳州110”这个先进典型。1997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予“漳州110”为“人民的110”荣誉称号。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贾庆林、罗干、周永康等相继视察了“漳州110”。1999年7月,胡锦涛在视察“漳州 110”时,勉励“漳州110”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依法执勤,加强管理;完善服务,一心为民”。党中央、国务院给予如此高的殊荣,中央领导又如此寄予厚望,如何继承好、发扬好“漳州110”精神?这成了摆在漳州市公安局党委面前的重要课题。他们感到身上沉甸甸的责任,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发展“漳州110”,始终贯彻“牢记宗旨、立足本职、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扎实苦干、无私奉献”和“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的精神,使“漳州110”不断超越自我、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深入民心,使“漳州110”红旗始终高高飘扬。同时,充分运用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文明,扩大效应,进一步辐射带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不断发挥榜样的作用,推进执法理念大变革,让“漳州110”精神“花开内外香”。在“漳州110”精神的感召带动下,全市公安战线纷纷转变执法观念,推进执法变革,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市局交警支队率先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台,紧接着又在办证大厅推行“宾客式”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全国总工会授予“漳州122”“五一劳动奖状”的荣誉称号,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把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宾客式”经验推广到全系统,产生了良好的效应。中央综治委、中央文明办调研组领导到漳州调研时,分别题下“自觉学先进,勇于超先进,十分可贵”和“宾客式服务,变你求我办证为我为你办证这个转变,说明了公仆位置摆得正”等赞词,福建省原省委主要领导题下“心系人民群众”六个大字,福建省文明办赠送了“宾客式服务,老百姓满意”的大牌匾。漳州市委、市政府发出学习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宾客式”服务的通知,漳州市政府各部门争先仿效。
户政部门以“漳州110”为榜样,针对群众反映入户难、迁移户口难、办理身份证难等问题,率先在福建省公安系统成立办证中心,实行 “一站式”服务。2003年,又运用科技手段对居民身份证制作工艺流程进行改造,实现无底卡制证,办理“普通”居民身份证由过去的3个月缩短为1个月,“加急”证由过去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同时,在全国率先推出辖区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结的网络迁移户口模式。去年又借助福建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管理网络,推出省内户口迁移在漳州一站式办结服务。每年为群众节省了上百万元的往返车旅费。出入境管理处最早在福建省推出“一次性口头说清”和“一次性书面说清”,三次办结的服务方式,前年,公安部在厦门推行按需申领护照试点后,漳州市第一个开展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去年,在福建省率先建立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到期预警机制,提前7天提醒、预告,避免受到处罚。出入境管理处先后被福建省和福建省公安厅评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治安支队在管理方式上,变过去的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主动协助行业场所健全各项制度,签定依法经营协议书,为行业场所依法经营提供各种服务。经侦支队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关口前移,防范在前,主动当好企业参谋。近四年来,先后协助查处万利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制药有限公司等20多家国内著名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犯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能取保候审的尽量采取取保候审,不因企业法人涉嫌犯罪被拘留审查,造成企业停产,工人失业,增加新的社会矛盾。刑事侦查支队积极转变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观念,在办案中,将受害者当亲人,给予倾心帮助;视犯罪嫌疑人如患者,悉心诊治;对待证人如朋友,诚心相待。
“110能做到的事,我们也能做到!”监管系统再也坐不住,在硬件建设上,加大资金投入。近四年来,全市就投入资金8000万元,新建扩建改造监所4座,总面积达到23000平方米,改善了监所的监住条件,第一看守所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新建起一座占地96亩,面向国内外开放的超大型花园别墅式看守所,办起亲情家园、亲情公寓、亲情餐厅、亲情服务部、亲情医务室、亲情电话,探视日由每周两天改为天天接待。强制戒毒所全面推行人性化管理,把戒毒所当成一所特殊学校,一所医院,一个家,用科学和爱心去矫正医治和感化戒毒人员。近几年来,先后有2000多名吸毒人员在这里戒了毒,走上新的生活。2004年8月,强制戒毒所被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联合授予第六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去年5月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收容教育所办起“学员管理委员会”、“生活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室长全部由学员民主选举产生,学员对所里及管教民警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学员代表或“室长”向所里提。开设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班,让每个学员都掌握了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在全国率先开设《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医治学员的心理创伤,公安部专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推广收容教育所的经验。收容教育所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公安规范化管理先进收容教育所”、“全国普及心理科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去年底,又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第一看守所从尊重、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以炽热的爱心去感化每一位在押人员,被公安部监管局定为示范单位。监管系统的人性化执法,也换回在押人对社会的回报。近四年来,在押人员向警方提供犯罪线索近7000条,从中破获重大刑事案件1300多起。去年全市监管工作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监管战线深挖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重在提请、主动服务”,这是漳州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建设所提出的要求。对此,漳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专门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讨论,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服务工作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范》,确保全市公安机关从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将“重在提请、主动服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使公安行政管理从刚性的依法按章监管向人性化主动服务转变,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漳州是占台湾人口35.8%的台胞祖籍地,目前台资企业累计2100多家,是全国台商投资的密集区之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台商和台企发展,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部门,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台企上门走访在漳台商,认真了解和掌握台商在社会治安方面“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就公安机关如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为台商和台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等问题广泛征求台商意见。今年3月2日,该局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公安机关服务台商和台资企业发展若干规定》,从强化防范打击、主动服务发展、落实优质服务等方面强化了19条硬措施,进一步确保“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促使全市公安机关为台商和台企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台商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在平和县投资的台商吴金谟在受到漳州警方的优质服务后,回到台湾每逢亲友,他便夸奖漳州投资环境好,夸奖漳州警察为台商服务的办事效率,积极宣传动员台胞前来漳州投资兴业。返漳后,他又特意在《闽南日报》公开刊登了一封致警方的感谢信。在推进“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工作中,漳州警方主动将新理念融入各项执法服务中,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不断与时俱进,推动“漳州110”创新发展,赋予“漳州110”精神新内涵。“漳州110”被国务院命名为“人民的110”之后,人民群众对110倍加信赖,“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110”在漳州脍炙人口。110从最初年平均接警3000多起,增加到年10万起以上,面对接警任务日益繁重和人民群众对“漳州110”期望值越来越高,原有的运作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110的要求。对此,漳州市公安局党委认识到,要保持“漳州110”这面红旗永不倒,在新的历史时期高高飘扬,就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赋予“漳州110”新的内涵和服务方式,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漳州110”的要求和愿望。从2000年始,他们将漳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升格为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了指挥调动、图像监控、GPS卫星定位、网络管理、综合业务等五个系统,年可承接10万起以上报警求助处置任务,实现作战指挥合成化。前年9月,又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对接出警系统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将110报警服务台、119火灾事故报警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三台合一,群众无论拨打110、119和122都汇接到110报警服务台,由110报警服务台统一接公民紧急求助和报警,形成一个中心、一级出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信息共享的快速反应格局。在全国公安系统首批实现作战指挥,从纵向多层化向横向扁平化转化,保证了指挥的简便高效,“三台合一”的经验被公安部推广。漳州公安海上110成立于1999年2月,在维护海上治安、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蓝色产业”的蓬勃发展,海上维权、执法、服务等问题更为突出。2005年8月1日,为适应海上治安形势发展,满足群众需求,漳州警方创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将海上110纳入全市公安机关110指挥系统网络,改变以往单一警种独立执勤的模式,形成顺畅的海上治安综合治理和救助联动机制,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目标要求。该网络建立后,按照“统一受理、联合勤务、归口管理,一级处警、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的对内原则和“无偿救助、生命至上、契约救助、有偿救助”的对外原则,在沿海建立了以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平台,以漳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省公安厅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漳州边防检查站为主体,以海上110联动单位为依托的指挥应急体系。这项全国率先的重大举措,对于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台在打、防、控一体化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提高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渔船民无论是在海上直接报警,还是通过其它部门间接报警,只要拨打110,沿海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在最短时间内转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受理,且做到三方同时通话,极大方便群众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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